农村固定观察工作动态2023年第10期(总第22期) 调查分析、观察动态
调查分析
吉林省榆树市多措并举
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步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力量,是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近期,吉林省榆树市委农办深入到市农业农村局、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专题调研。结果发现,榆树市已初步形成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种植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骨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多样的发展态势。目前,榆树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254家、家庭农场4887家、种植大户16728家、农业企业12家。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286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55%。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
(一)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发展模式。榆树市有2095家合作社采取托管经营、统一经营、统种分管等方式,经营土地80万亩,带动8万多农户增收,实现合作社和农户双赢局面。一是托管经营模式。遵循“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以村组为单位,农户全员入社,农业生产全过程由合作社统一负责。2022年,增益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使用该模式经营土地面积达8760亩。二是统一经营模式。合作社以支付土地租金形式规模流转农户土地,风险由合作社承担,农业生产全过程由合作社负责。2022年,五棵树镇天雨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使用该模式经营土地面积7000多亩。三是统种分管经营模式。由合作社统一作物布局、统一田间管理、统一生产标准,秋后按服务项目分户结算费用、按土地面积分户收获作物。2022年,大川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使用该模式经营耕地面积5000多亩,粮食同比增产62.4万斤,增收62万元。同时,农机合作社也提高了机手的工资性收入。2022年,加入合作社的村民从事务工收入户均达5万元。
(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规模。引导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流转土地,进行规模化经营。榆树市共有16728个种植大户,流转经营土地158万亩,带动农户2.1万户;种植业家庭农场1479个,流转土地面积40万亩,全年经营收入达1.1亿多元。田园家庭农场是一家集种植和养殖为一体的家庭农场。2022年种植水稻825亩,实现水稻收入137万元;存栏蛋鸡15000只,养殖收入180万元。
(三)持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四级联创和示范家庭农场三级联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百强示范社”创建。共培育出国家级示范社24家,省级示范社110家,长春市级示范社278家,县级示范社654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34家,长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90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655家。
(四)有序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发展“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榆树市共有12户农业企业,带动180家合作社流转经营土地8万亩,带动农户2200户。2022年,蓝河坝米业公司为7个乡镇绿色水稻种植合作社的2000多农户、30000亩水田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仅通过更新种植品种,平均每亩水稻增收460多元。
二、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地块分散是最需化解的矛盾。土地规模经营遵循农户自愿的原则,只要其中一些农户不同意土地流转,就会存在地块分散的状况。种植大户或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很难改变这一情况,因此很难形成土地集中连片的规模经营,进而影响到土地整体耕作效能的提高。
(二)资金筹措难是最需突破的瓶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目前大部分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入社社员的少量融资、牵头单位或个人的固定资产投入以及以合作社名义的少量贷款。上述三种资金来源,无法满足合作社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导致合作社投入资金少、发展壮大后劲不足。
(三)服务到位难是最需解决的困扰。一是公益性技术服务缺位。乡镇农技服务机构人员断层、经费不足、设施落后、体系断网,农业技术公益性服务难以全面落实到位。二是产前规划指导服务缺位。由于缺少相关部门的产业规划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生产的复杂性和风险性估量不足,仓促上马,造成投资或经营失败。三是产后销售服务缺位。由于生产者专注于生产,与市场没有形成紧密对接,相关部门没有及时跟进产后销售服务,农产品销售难度大,议价能力不强。
三、对策建议
(一)健全体制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制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出台扶持政策,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台账,落实责任部门,真正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型经营主体来扶持。二是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合作,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三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起一个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为主体,家庭农场为发展方向,农业龙头企业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体系。
(二)加快土地流转,拓展发展空间。一是探索由农户将承包地统一向村集体集中再统一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模式。二是设立土地流转专项资金,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三是加快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建设,开展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合同指导、价格协调、纠纷调解等服务,促进土地有序健康流转。
(三)加大资金扶持,缓解融资困境。一是创新信贷融资支持方式。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制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配套政策和具体举措,创新金融产品,降低贷款门槛,扩大信贷额度和发放专项信贷。二是改革农业补贴发放方式。按照“谁种田,谁受益”的原则,变“普惠制”为“特惠制”,将新增农业补贴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实行以奖代补,对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奖励。
(四)搭建工作平台,创新服务体系。一是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农业行政部门、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要发挥技术优势,积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服务,提高技术推广的有效性和覆盖率。二是建立健全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农技推广专家为龙头、农技指导员为骨干、农技员为基础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三是鼓励农技人员兼职。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工作或兼职,其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考核任用等参照在岗农技人员。
(五)保障人才供给,提升发展动力。一是加强农业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完善农业职业培训体系和绿色证书制度,健全农业技能持证上岗制度。二是扩大人才引进范围。引导和鼓励“农民企业家”、“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等群体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是营造良好创业环境。鼓励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建立农业创业基金和创业贴息贷款,对引进人才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工资和社保补贴。
(吉林省榆树市农村固定观察点 姜波
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孙琦)
观察动态
山西省组织召开农村固定观察点
系统工作培训会
为提高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好2023年农村固定观察点相关调查工作。11月3日,全省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工作培训会在太原举办。省委农办专职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张软斌同志出席并讲话。全省45个固定观察点所在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县级调查员及村级辅助调查员120余人参加培训。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总结了去年以来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取得的成效,部署了下步农村固定观察点重点工作。
会议邀请了有关专家和领导,就常规调查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制度指标和常见问题等进行了详细讲解。会议期间,专家和学员还围绕记账中容易出现的错误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
会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继续做好农村固定观察点基础调查工作;二是不断完善调查体系建设;三是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四是进一步强化调查成果应用。
(山西省三农政策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