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改革及其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日期:2007-08-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王 锐
字体:
打印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回顾了欧盟共同农业政策自建立以来历次改革,然后分析了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改革之后的特点,最后提出了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启示和借鉴。
关键词: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CommonAgricuIturalPollcv)是欧盟共同政策的核心问题,也是欧盟经济发展的基石之一。自1961年开始实施以来,欧盟由最初的农产品供应不足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粮食实现自给,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量出口直至成为世界几大农产品出口市场之一,共同农业政策的成绩有目共睹。回顾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四十年来的发展、变化和改革,自然有不少的经验和教训,尤其对于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1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改革历程
1.1 1962年的欧共体共同农业政策。
在当时农产品自给率只有85%的条件下,1962年1月欧共体通过了农产品统一市场的协议,并逐步着手实施。其主要内容是:建立农业共同市场组织和设立共同农业基金,对成员国农产品实行统一的价格管理和价格保证,以促使农产品自由流通。
1.2 1992年改革。
其内容主要是:①降低支持价格水平、控制生产。它包括:粮食和牛肉的价格3年内降到接近国际市场的水平(例如,谷类价格降低29%,牛肉价格降低l5%);实施耕地面积削减计划,冻结l5%的谷物耕种面积。②收人支持。它包括:对那些冻结了耕种面积的农业生产者,根据种植面积给予补贴:对粗放经营的畜牧业生产者也增加补贴。③农业结构调整政策。它包括:通过建立基金,鼓励保护环境;对55岁以上农业生产者实行提前退休制度,以便安置青年;扶持山区和条件差的地区发展农业等。这是欧盟第一次比较全面地改革共同农业政策,在解决农产品过剩和财政负担方面收到了良好效果。
1.3 2000年的改革。
其主要内容是:①欧盟将2000~2006年的农业预算支出限制在每年405亿欧元的水平上。同时分步骤、分阶段地削减对主要农产品的价格补贴,通过提供直接收入补贴的方式补偿农民因此造成的损失。②在2000~2006年逐步降低保护性干预价格,其中,牛奶降低20%,谷物和奶制品降低15%。③将地区发展基会、礼会基金、渔业生产指导蚶政基会、农业指导与保证基金这四种结构基金。于基础设施筹、劳动力技能水平低的相对贫困地区。④对生态脆弱地区提供补贴,减少有害肥料和农药的施用,同时为植树造林提供补贴。⑤鼓励开发农业多功能作用以及开辟农村增加收人的新途径。2000年的改革将农村发展纳入共同农业政策,和农业发展一起作为共同农业政策的两大支柱。
1.4 2003年改革
2003年欧盟进一步对共同农业政策进行了改革,这次改革改变了欧盟长期以来支持农业的主要方式,在世界上产生很大反响。其主要内容是:①降低农产品支持价格。②设立单个农场补贴(SFP)。③制定交叉遵守和环境保护计划。④增加农村发展计划资金。⑤确定预算措施。⑥明确新成员国的补贴办法。⑦在随后的2004年就地中海作物(烟草、橄榄油、橄榄、棉花和蛇麻子)问题达成协议。
2改革后的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特征
2.1欧盟农业支持政策逐步从市场价格向生产者直接补贴转变,从挂钩的直接补贴向脱钩的直接补贴转变,但总体支持水平仍然很高。1992年以前,实行市场支付(主要是价格支持和出口补贴)一直是欧共体保障农产品供给和保护农业生产的政策核心。90年代初以来的改革在较大程度上改变了欧盟农业支持的方式,通过降低支持价格水平、限制得到价格支持的农产品数量,以及将收人支持与价格支持脱钩等手段,使直接收入支持(脱钩与不脱钩)在补贴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共同农业政策的预算费用负担也逐步由消费者转向纳税者。同时,欧盟逐步把与产量挂钩为主的直接补贴(以面积或头数为补贴基数)转向不挂钩的单一农场支付补贴,以减少长期以来由于对生产者的非市场价格激励而造成的生产过剩和库存过量的局面。
2.2欧盟共同农业政策从单纯关注农业发展转移到农业和农村发展并重,强化对农村发展的政策支持的力度。
新的农村发展政策为未来欧盟的农村地区建立起了一个协调一致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框架。内容包括:①支持和推进农村农林牧产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发展。②帮助农业经营者改善和重组生产。③推动农村经济动的多样化发展,为农村新兴产业发展如农村旅游业等提供资助。④强化农业发展的多功效,为多功能农业提供财政支持。⑤对符合条件的年轻农民提供直接的投资资助或贷款利息补贴,等等。
2.3欧盟新的共同农业政策将环境保护纳入农业支持政策的范围。
面对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新的共同农业政策明确宣布将农业食品安全、农业生产质量和农业环境保护等放在农业支持政策的优先位置,加强对不影响环境的农业生产方式的财政支持。
3 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启示
3.1调整农业补贴方式和补贴的粮食品种,直接补贴农民。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虽然不断改革,但是对农业支持的趋势一直没有改变,甚至保护的力度也没有实质性的减少。相较于欧盟,我国耕地少、农业人口多、技术落后、产品质量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对农业的支持更加有必要。虽然自2O世纪8O年代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调整和完善国内农业支持政策,但是目前我国农业支持明显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支持水平明显偏低,二是流通环节补贴过高。按照WTO规则中农业国内支持的内容,对“绿箱”政策免于减让承诺,对“黄箱”政策规定了减让承诺的范围和数额。我国应借鉴欧盟的经验:一是不断加大“绿箱”补贴投人。重点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引进。二是充分利用“黄箱”支持政策。我国“黄箱”支出在1996~1998年计算基期内年均为297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23%,与WTO所允许的8.5%(1740亿元)相比,我国“黄箱”政策的支持空间还有1443亿元。三是逐步减少对流通环节的价格补助,增加对农民和生产环节的直接补贴,以增强农民生产的灵活性和积极性。四是调整农业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农业国内支持法规,以实现农业支持项目的法制化管理。
3.2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欧盟农业在对外贸易中能够做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通畅并占据主导地位,农业协会、合作社等组织功不可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具有组织化程度较高、抗风险能力较强等特点,是联结农民和市场的纽带,是联结政府和农民的桥梁。目前,我国农村地区主要实行的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农业经营,规模小,生产方式落后,效益低下。这种经营方式在农村改革初期,与当时的农村生产力和社会发展状况是相适应的。但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来自国外的竞争压力加大,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借鉴欧盟等发达国家的经验,要大力发展农业协会、行会、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把分散的农户联合起来,变个体的、小规模的农业生产为适度规模的生产,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获取规模效益。一是要加快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立法步伐,明确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二是要放宽专业合作组织的工商、民政等注册条件,鼓励其加快发展。三是要给予政策优惠。从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特别要对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合作组织给予税费减免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四是继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工作,重点扶持以农民领办为主、真正属于农民自己的各种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信息咨询、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五是大力发展那些具有国内外市场开拓能力的、能够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起到龙头作用的大型企业或其他形式的中介组织。
3.3制定和完善农村社会发展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欧盟除共同农业政策外,实际上还包括农村社会政策,重点是农民的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这是一项城乡一致的社会政策。我国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更加关注农村社会发展。树立以人为本、城乡统筹的理念。加快制定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社会发展政策。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一是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真正把九年义务教育落到实处。二是研究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三是尽快建立农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体系,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四是逐步建立农业保险制度。保费采取各级政府补助一点、农民自己投一点的办法,为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提供保障.发挥保险在农业风险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3.4注重环境保护,发展生态农业。
片面追求产量与经济效益,盲目推进工业化、集约化。过量施用化肥、农药或对牲畜使用生长激素等,严重地危害动、植物生长,是导致欧盟境内出现农作物污染、动物疫病以及食物安全危机的主要原因。新的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实行以重建生态农业为中心的政策转变,是其对以往农业价值观的反思。发展农业应遵循自然规律,保护生态环境与资源。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实行的是粗放型和非可持续发展型的经济发展模式。相较于欧盟,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的问题更为严重;人口持续增长,耕地面积持续下降,森林遭受严重破坏,能源和水资源短缺;工农业生产对农村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城市工业“三废”污染向农村急剧蔓延;另外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也越来越突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就是发展生态农业,其具体措施有:一是要转变观念,提高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二要完善农村环境立法,建立农业可持续性发展的法律保障。三是加大生态农业的发展力度,修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环境基础。四是要依托项目,建设生态型村镇。五是政府干预,逐步形成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