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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社对接”调查研究报告

日期:2013-05-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农业部经管总站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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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增加农产品直供直销网点,形成稳定的农产品供求关系。农业部按照中央要求,把开展“农社对接”列为2012年为农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为此,农业部选择并批复了13省(市)的63个大中城市开展“农社对接”试点的工作方案,“农社对接”从积极谋划进入了具体组织实施阶段。本报告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阐述了开展“农社对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概括了“农社对接”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类型,总结了“农社对接”的主要成效,分析了“农社对接”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农社对接”的总体思路和对策建议。
    本报告采取比较研究与实证分析、实地调研与书面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面上数据统计分析、个案事例解剖考察、各地实践调查和座谈研讨等形式,进行了系统研究。一是确定研究思路和调研方案。查阅理论专著、工作报告、地方文件等资料,提出了“农社对接”专题的研究框架和具体方案。二是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2012年5-10月,先后到山东、江苏、湖北、陕西、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天津、安徽、重庆、甘肃12个省(区、市)25个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了39次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区直销店负责人和基层干部参加的座谈会,走访了11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58家社区直销店(点),听取了部分社区居民的意见建议。三是确定提纲,撰写课题报告。在全面调研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研究报告提纲,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修改完善。完成课题报告初稿后,召开了“农社对接”试点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对初稿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数易其稿,形成了目前的专题研究报告。
    一、开展“农社对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略)
    二、开展“农社对接”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类型
    近年来,各地按照中央要求,为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满足居民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认真组织,统筹谋划,多措并举,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市社区设立农产品直销店(点),开展“农社对接”试点,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了多种模式,创新了农产品流通方式,对全面开展“农社对接”提供了有益借鉴。
    (一)各地开展“农社对接”的主要做法
    各地把开展“农社对接”作为解决农民卖菜难、市民买菜贵的重要措施来抓,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加强指导服务,推动联合合作,扎实推进了“农社对接”试点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为开展“农社对接”构建组织保障。目前,多数试点城市都建立了由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农业部门牵头,发改、财政、城管、交通、工商、卫生、环保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在深北京市通州区实施“农社对接”建立的“社区小菜园”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部门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形成了推进合力。北京市通州区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任组长,农业、财政、工商、商务、交通、城管等单位组成的“农社对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河北省秦皇岛市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农社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有关社区及合作社开展工作,检查督导“农社对接”开展情况,做好相关信息反馈工作。重庆市通过召开动员会、协调会、推进会等方式,广泛组织发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城市街道社区建立联系,设立农产品销售门店。
    二是加强服务指导,为开展“农社对接”提供政策支持。各试点城市从实际出发,完善政策措施,从财政、税费、金融以及场地布局、运输通道、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有些试点城市安排专项资金,对开展“农社对接”的合作社给予财政奖补。江苏启东中国农民合伟社市对合作社在本省城市和上海设立的直销门店分别给予2万元和8万元奖励。陕西宝鸡市今年安排1 20万元“农社对接”专项资金,对合作社运输费用及店面租金给予补贴。重庆市近两年共拿出2300万元,支持“农社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仓储、冷链设施。一些试点城市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的直销店(点)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减免收费项目。河北张家口市对涉及惠民蔬菜直销超市、直销门店、平价市场经营管理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取消了部分收费项目,降低了一些项目的收费标准。有的试点城市对开展“农社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信贷支持,解决资金不足问题。重庆依托市农业担保公司,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担保贷款8500万元,支持一批合作社建设了加工、冷藏等设施。还有一些试点城市在用地、用水、用电及运输等方面给予了相应支持。甘肃省各试点城市按照服务半径300-500米的范围设置直销店,每个小区仅设置一个,并依据社区居民户数对直销店的面积制定了参考标准。湖北十堰市对“农社对接”直销店的用电执行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对直销店的用水执行居民用水价格,对运输车辆发放“绿色通道”通行证,并不受货车禁行道路的限制。
    三是推动联合合作,为开展“农社对接”建立稳定的产品供应渠道。针对“农社对接”中存在的单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有限、供给能力不足、品种单一等现实问题,一些地方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跨区域、跨产业的联合与合作,丰富产品品种,扩大经营规模,打造统一品牌。江苏省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农产品销售联社,统一使用“苏合”标识,在6个试点城市建立了273个直销店。安徽省支持1 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了徽润农产品营销联合社,整合合作社产品、资金、技术、人才、品牌、营销等资源要素,在北京、上海、合肥等城市设立直供直销中心,在本省地市建立直销店。湖北省为合作社联社注册了“楚合”商标,在武汉、襄阳、十堰、钟祥、黄冈5个城市建立楚合商城,开展农产品直供直销。
    四是加大宣传培训,为开展“农社对接”营造良好氛围、提供智力支持。一些地方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大力宣传“农社对接”的积极作用、政策措施、典型做法,起到了良好的舆论导向作用。陕西省电视台在《陕西新闻》中利用《咱们的合作社》节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社区直供直销、送货上门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使更多居民了解到不出家门、不出社区就能购买到质优价廉鲜活农产品的销售形式。江苏、重庆等地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产品展示展销会,大力推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质安全生态农产品,搭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社区居民的交流平台,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的市场认知度和影响力。许多地方通过集中学习、参观考察、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销人员市场知识、财务会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营销能力。甘肃、江苏等省采取现场观摩、集中授课,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认真研讨“农社对接”的典型案例,深入学习进入社区开展直销的各种技能,着力增强受训人员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品牌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市场营销本领。
    (二)各地开展“农社对接”的基本类型
    目前,“农社对接”由点到面、蓬勃兴起、迅速发展,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形式多样。从各地的情况看,“农社对接”的形式既有固定店铺型的,也有流动摊点式的;既有传统营销型的,也有订单配送式的;既有多个合作社联合经营型的,也有单个合作社独立运作式的。按照经营形式和产品特征划分,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社区菜店(点)。这是目前“农社对接”的主要形式,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居民社区设立专门的直销门店,为居民直接提供生鲜农产品。一般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以销售蔬菜、瓜果、禽蛋、水产等鲜活农产品为主,兼营少量其他农副产品。(2)营业时间相对较长,与一般商场相比,开门较早关门较晚,体现便民利民的特色。(3)经营场所相对固定,基本建立在居民小区内部,或者在小区周边的公益性市场设立摊点。(4)多采取平价销售、薄利多销的经营策略,主要服务于大众消费群体。这种类型的主要优势是服务时间长,场所固定,品种丰富,质优价廉,购物方便,深受社区居民欢迎。但这种类型需要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经营利润相对较低,受社区场地限制较大,对合作社经济实力和营销能力的要求较高。一般适用于距城市较近的大型果蔬合作社或联合社与城市人口密集社区进行对接。2010年底,陕西中国农民合作社省绿丰源果蔬合作社在宝鸡市石油社区建立了直销店,经营面积近100平方米,专兼职销售人员12人,营业时间为早7点至晚9点,日销售额约5000元,月平均利润近2000元,覆盖社区居民近万户,商品达80余种,像这样的直销店该合作社在宝鸡市有16家。湖北省天顺隆达蔬菜合作社在襄阳市社区开设了7家便民店,每个店营业面积约40平方米,日销售额超过3000元,主要销售时令蔬菜和新鲜水果,产品全部来自该合作社和其他果蔬合作社。
    二是车载市场。这种类型是由政府划定特定区域,由合作社运用车辆开放式限时销售,实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社区居民的直供直销。这种类型因最初仅限于周末,又称“周末车载市场”。一般而言,车载市场除具有社区菜店(点)以销售蔬菜为主、薄利多销的特点外,还具有自身的特色:(1)营业时间相对较短,主要集中在早晚或周末等非工作时段。(2)场所一般固定,蔬菜瓜果不需要卸载直接销售,有的搭建临时性销售摊位。这种类型的优势是经营灵活,对场地要求低,投入相对较少,成本相对较低。但销售时段和产品品种有限,需要小区物业、城管部门积极配合,影响环境卫生。一般适用于城市近郊且运输能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多设于人口密集社区。安徽省徽润农产品营销联合社在合肥市多个社区设立了车载市场,有20多辆流动直销车,主要销售蔬菜、水产、禽蛋和肉类,品种达20多个,每周周六、周日各开展一次,每次销售约6小时。
    三是高端配送。这种类型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的农产品营销方式,主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网络营销平台,按照社区居民的网络或电话订单,将农产品直接配送到指定地点。高端配送具有以下特点:(1)以销售高端农副产品为主,附加值较高,主要是有机生态产品,经过了分拣、洗净等初处理。(2)农产品市场价格较高,适用于高收入人群。(3)订单方式灵活,配送比较及时。居民可以在网上或通过电话随时订购产品,合作社根据客户要求进行配送。(4)少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高档小区设有智能配送专柜,多数没有固定社区门店,服务对象不局限于某个社区,一般在城市郊区设有服务后台和配送中心。这种类型的主要优势是适量生产、按需配送,能保证产品的新鲜度和安全性,效益较好。但高端配送对技术要求较高,运输成本较大,局限性明显,适合于经济实力较强、生产高端农产品且具有一定网络营销和配送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网上购物潮流的兴起,高端配送作为“农社对接”的一种新型模式,是电子商务B2C模式在农产品销售领域中的具体应用,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北京市北菜园农产品产销合作社主要生产有机蔬菜,除设有门店外,还大力发展高端配送业务。合作社每天早上8点之前汇总客户订单,按照订单要求从基地采摘有机蔬菜并经洗净、包装处理后,通过冷藏运输车送至社区智能柜,消费者凭借从网站获取的条形码直接在智能柜领取蔬菜。为保证蔬菜的新鲜,从确认订单到蔬菜配送至智能柜,全部流程控制在5小时之内。目前,合作社已经在北京市内1 5个小区设有24个智能柜,该社有一半的有机蔬菜通过这种方式进行销售。
    四是综合直销店。这种类型较为常见,主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在城市设立综合销售门店,除经营各种名优特农产品外,还具有一定的产品展示、业务洽谈功能。综合直销店一般具有以下特点:(1)主要销售特色产品和加工产品,附加值相对较高,包装精致,便于储藏,如蜂产品、藕制品、茶叶、果脯以及葫芦、草席等民俗工艺品。(2)门店多建立在中高档社区、商场或市中心,经营面积和服务半径较大。(3)门店兼具批零功能,既向社区居民零售,又开展批发和团购业务;既是产品销售场所,又具有业务洽谈、产品展示等功能。这种类型有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品牌、开拓市场,但投入较大、成本较高,多适用于经济实力强、开展加工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山东平阴玫冠专业合作社201 2年5月在济南成立了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中心,展厅面积达3600多平方米,与省内1 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0多家肉菜生产基地签订了供销协议,产品种类涵盖粮、油、肉、蛋、奶、果、蔬等加工产品。湖北钟祥市农谷长寿源合作联社产品涉及优质稻米、花生、蔬菜、水产、食用菌、家禽等1 2个品种,在钟祥市某高档小区开设了一家集特色农产品展览、直销、餐饮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农产品综合直销超市,用于推介和销售联合社成员的特色农产品。
    除上述类型外,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设有产品专柜和销售摊位,丰富了“农社对接”的形式。三、开展“农社对接”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农社对接”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需要认真总结和深入分析。
    (一)“农社对接”的主要成效
    “农社对接”不仅解决了农民卖菜难、市民买菜贵的问题,让农民和市民都得到了实惠,也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一是农民增加了收益。“农社对接”从多方面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调研发现,开展“农社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成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普遍提高,提升了农业经营效益。北京大兴区礼贤益农蔬菜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后,成员农产品的销售价格每公斤平均高于市场价0 .1-0.2元,户均增收超过1000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农社对接”中获取的收益按交易量返还给成员,实现返利增收。湖北钟祥市保蜂蜂业合作社,2011年通过直销店获得净利润近900万元,其中60%按交易量对368户成员进行返利,户均1.47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农社对接”,延长了产业链条,为成员提供工作机会,增加了工资性收入。河北石家庄市清源蔬菜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开设直销门店,吸纳11人就业,人均月工资约1800元。
    二是市民得到了实惠。农民专业合作社直销的农产品价格普遍低于市场价格,减少了市民的生活支出。据各地调查统计,直销店的农产品价格低于市场价10%以上,有的甚至低30%-40%0山东聊城市“农社对接”直销店的农产品,平均每公斤比市价低0.6 -1.0元。通过“农社对接”将直销店开到社区居民家门口,不仅节约了市民购买农产品的时间,为社区居民提供很大的便利,还保障了市民购买优质安全生态的农产品,让市民买得放心、吃得舒心。据13个试点省(市)上报材料统计,“农社对接”覆盖社区11428个,消费人群达6496万人。陕西宝鸡市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开设直销店50多个,每日直接供应果蔬72吨,覆盖21万居民。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发展壮大。农产品成功销售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基本前提。“农社对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销售提供了平台。截至2012年底,据对北京、河北、江苏等13个试点省(市)的统计,参加“农社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761 2个,建立直销店(点)12176个,年销售额达167.5亿元,每个直销店的利润从2万元到80万元不等。湖北襄阳市天顺隆达蔬菜合作社每个直销店年净盈利达12万元。
    四是农民增强了市场和质量意识。在座谈中,基层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反映,开展“农社对接”后,成员增加了对市场的了解,主动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发展农业生产。江苏淮阴辣椒合作社通过“农社对接”,成员在产品的销售中学到了市场知识,根据市场价格和产品销路主动调整生产结构,从单一种植辣椒转向种植紫薯、茄子等10多个经济效益较好的品种。还有一些成员在与市民打交道的过程中,感受到了社区居民对农产品质量的关注,增强了质量安全观念,更加注重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质量要求发展农业生产。
    (二)“农社对接”存在的突出问题
    “农社对接”在一些地方刚刚起步,发展中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不足、四缺乏”。
    一是认识不足。一些地方对开展“农社对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把“农社对接”看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己的事,关心和支持不够,思路不清、措施不明、办法不多。也有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开展“农社对接”没有积极性,缺乏市场意识和开拓精神,注重农产品生产,轻视市场营销。有些社区管理部门对“农社对接”的形式缺乏了解,认为在社区开设直销店使社区管理难度增加,不愿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社区提供条件。
    二是支持不足。开展“农社对接”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得到农业、财政、住建、交管、工商、税务、城管、卫生等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但目前多数部门不仅没有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还有许多诸如车辆通行、环境卫生、用水用电、经营场所等方面的限制。调研中了解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区设立直销门店,需要办很多手续,稍不注意就会受到管制或处罚,致使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社对接”望而却步,有的在经营一段时间后无奈退出。
    三是供给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一种或几种农产品的种养活动,品种少、产量小、季节性强,产品供应不稳定,时常出现“多了多、少了少”的问题,难以满足社区菜店常年均衡供应的需要。据山东聊城市甜翠农产品产销合作社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品种少,直销店无法满足居民购菜的多样化需要。
    四是缺乏资金。开展“农社对接”,在社区设立直销店(点),需要经营场所、运输车辆、冷链设施,不仅在起步阶段一次性投入较大,而且在运营过程中也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承受。由于缺少有效抵押物,贷款困难,资金缺乏问题十分突出。在与河北栾城县7家呆蔬合作社座谈中了解到,在石家庄建设50平方米的直销店,再配备上冷链运输设备,一般需要30万-50万元启动资金,市中心地段甚至要100万元以上,合作社无力承担。
    五是缺乏人才。人才匮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普遍问题,不仅缺乏生产技术人才,更缺乏营销和管理人才,难以满足“农社对接”对财务管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专业岗位的需要。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有限、待遇不高,难以吸引留住专业人员。北京密云县奥金达蜂产品合作社曾经招聘了2名大学毕业生,但因为工作生活条件相对不好,他们在很短时间内就辞职了。
    六是缺乏场地。用地缺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社区直销店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没有很好落实社区公益性用地政策,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受自身实力限制,无力承担高昂的店面租金,难以进入社区开设门店。天津河西区清水源蔬菜合作社理事长刘长安反映,他们于2010年就已在城市社区开了直销店,随着种植规模的迅速扩大,还想开更多的直销门店,但囿于场地问题,一直没有再开新店。
    七是缺乏装备。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销售生鲜农产品,需要相应的产地冷库、保鲜车辆、包装加工、检验检测等设施装备。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起步阶段,储藏设施条件差,配送工具落后,难以满足“农社对接”的需要,不仅制约了产品供应保障能力,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品质量安全,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利润不高的重要原因。我们所调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反映,冷链设备缺乏是影响他们开设直销店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四、对策建议
    开展“农社对接”是201 2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新要求,是创新产销衔接机制、稳定农产品价格、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结合我国城市居民的消费现状,我们认为现阶段应重点扶持以直销生鲜农产品和便利居民生活为主要经营特点的社区菜店(点),将其作为推进“农社对接”试点工作的主体内容;同时,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开展车载市场,积极引导综合营销能力较强的合作社探索高端配送、综合展销等形式,作为社区菜店(点)的有益补充,加快形成产销对接顺畅、流通效率较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
    由于“农社对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多行业,特别是目前处于试点阶段,迫切需要加强指导和扶持力度,为促进“农社对接”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政策保障。针对“农社对接”试点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现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农社对接”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农社对接”是一种新型直销模式,也是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效途径,提高社会各界对“农社对接”的思想认识非常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农社对接”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作为“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内容,尽快出台推进“农社对接”的具体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和其他媒体加强“农社对接”精神和政策的解释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争取更多理解和关心。重视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开展“农社对接”的好经验、好做法,重点研究影响“农社对接”深入开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指导服务,建立多部门联合推进工作机制
    强化指导服务是推动“农社对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搞好部门协作配合,探索建立相关部门齐抓共扶的工作机制。城市交管部门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车辆进城销售农产品提供通行便利,发放专门通行证,不受货车禁行道路的限制。工商、商务、质检、卫生、市容、水务和电力部门要为直销店(点)简化办证手续,提供快速检测、市场信息服务,免收检验检测和卫生费用,用电用水按居民生活用电用水价格执行。城管、社区和物业等单位耍为开展“农社对接”在选址、建店等方面提供方便,免收小区占地管理费用。
    (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对“农社对接”的扶持力度
    完善扶持政策是促进“农社对接”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加大对“农社对接”的财政扶持力度,设立“农社对接”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门店、租赁场地、购置冷藏设施设备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出台“农社对接”社区超市、直销店和专营店营业税、增值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强化金融扶持,在财政支持下建立担保公司,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建立健全参与“农社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档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授信,为它们贷款给予贴息。参加蔬菜政策性保险的,给予保费补贴。
    (四)推进设施建设,改善“农社对接”基础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的有关规定,在新建社区建设不低于总建筑面积10%的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增加社区生鲜农产品零售点。城市政府应通过产权回购回租、投资入股等方式改造社区菜店、菜市场和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免费提供给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实行差别化推进政策,按照当地人口居住密度及农产品需求程度,重点在农产品消费量较大、中低收入群体较为集中、基础设施较为健全的区域,做好“农社对接”布点,力争在大中城市每个社区设立一个直销店(点)。城市政府要支持开设门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预冷、低温分拣加工、保温冷藏运输工具等冷链设施设备,配备检验检测、电子结算、安全监控设备。
    (五)强化人才培养,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开拓能力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引进市场营销人才,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的能力。依托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阳光工程”培训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计划,主要采取集中学习、考察观摩、专家指导等方式,重点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营销人员。采取优惠政策,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引进专业营销人才。探索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市场营销经理”岗位,将其纳入“大学生村官”计划,吸引大学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营销管理工作。
    (六)提升合作层次,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供给能力
    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通过联合与合作,丰富产品种类,确保“农社对接”农产品稳定长期均衡供给。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内部管理、依法规范运行,以规范管理确保成员收益,吸引更多农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生产规模,实行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丰富“菜篮子”产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清洗、分级、包装、加工等业务,通过联合或兼并合并、共享品牌、共用店面等方式,实行跨区域、跨品种、跨产业的合作,开展联合销售,构建农产品均衡供给的长效机制。
    (本课题主持人为赵铁桥,课题组成员有王维友、刘洋、侯美茹、白林、郭娜英、王邱驰)
                                                                                                 二0一三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