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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邛崃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兴军在全市农村产权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日期:2008-03-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中共四川省邛崃市委副书记、市长 刘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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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关系邛崃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非常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成都市委1号文件精神,部署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安排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开好这次会议,市委、市政府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我和高书记先后参加了成都市持续14天的研讨会;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对有关会议精神进行了集中学习,深刻领会成都市的相关精神;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到镇乡村组、田间地头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下发的《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及一系列配套文件,是市委常委会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反复修改完善的,文件既体现了上级文件精神、政策规定,也符合邛崃实际,有很强的操作性。今天会议还应该下发关于林权制度改革的一套共6份文件,因为时间原因,有关部门昨晚才提出初稿,还未经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讨论通过,会后我们将及时发给大家。会上,市委组织部、国土、农发、林业园林和房管等部门分别作了发言。待会儿,高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吃透文件精神,熟悉政策规定,掌握工作原则,进一步理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思路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被专家学者称之为“第三次土地革命”,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和现有法律框架的突破完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此,成都市委、市政府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一系列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其中,《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成委发〔2008〕1号)是管总的,《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成府发〔2008〕20号)和《成都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林改发〔2008〕3号)等其它文件是配套的,初步构成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完整政策框架体系。结合成都市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我市制定了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和林权制度改革的11份文件。我个人认为,要吃透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首先就要学习研究我市的11份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熟悉掌握政策规定,把握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理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思路,稳妥推进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一)深刻认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成都市委、市政府把加强耕地保护、改革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作为推进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突破口,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根本之策和长远之计。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体系。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现实耕种的土地和居住的房屋及土地颁发房屋和土地权证,并允许其流转,逐步实现城乡土地“同地同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同发展共繁荣。今年1至2月,成都市委、市政府历时14天,召开了全市以破解“三农”难题,加快推进试验区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改革研讨会。2月12日,春城书记、红林市长、孙平常委和刘仆副市长分别在研讨会上就做好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要求。春城书记在会上指出,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构建农村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成都市委、市政府下决心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邛崃这样的农业大市而言,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十分紧迫和艰巨的任务,也是我们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机制,盘活广大农民的土地“用益物权”,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充分发挥农村资源和要素的综合效益的必由之路,对加快邛崃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三强市”建设目标,是一个不能错过的历史机遇。
    (二)熟悉掌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政策规定。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抓好改革工作,成都市下发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成委发〔2008〕1号),以及与1号文件配套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改革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成府发〔2008〕18号)。下面,我简单解读一下有关文件。
    一是成都市委1号文件。1号文件作为管总的文件,学习时要把握四条基本原则、五个方面改革重点和五项配套措施。第一,1号文件确定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四条基本原则,即“严格保护耕地,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重点突破、分布实施”的原则。第二,1号文件明确了五个方面的改革重点: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等内容;创新耕地保护机制,主要包括加强市域范围内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实行土地分级保护,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等内容;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包括促进农用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支持农村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探索建立对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等内容;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主要包括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条件,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依法促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探索建立对农民自愿放弃宅基地的补偿机制,加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等内容;开展农村房屋产权流转试点,包括建立城乡统一的房屋产权制度,农村房屋产权流转管理,培育发展农村房屋产权交易市场等内容。第三,1号文件提出了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相配套的五项措施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住房制度;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建立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纠纷调处机制。
    二是成都市政府18号文件。18号文件是对1号文件的细化和补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比如,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确权登记方面,1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确权工作的基本程序是清理、堪界、确认、登记、发证。又如,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依法流转方面,确定了集体建设用地的用途、确定方式、交易方式、利益分配原则等。
    三是成都市下发的《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成府发〔2008〕20号)和《成都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林改发〔2008〕3号)等文件。刚才,良云同志对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改革范围、主要内容、方法步骤等进一步进行了细化明确,我就不再重复讲了。
    四是我市根据成都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目前已经制定出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农村土地和房屋确权登记的实施意见》、《试点建立新型农村基层治理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农村土地和房屋流转平台的意见》、《组建农村土地合作社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今后即将出台《关于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等6个文件。随后,还会出台一些如档案管理、社保等方面的文件。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全新的改革,创新的东西很多,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大家只有反复学习、认真领会,真正吃透成都市和我市制定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才能避免走弯路,才能不折不扣落实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
    (三)适度控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规模进度。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矛盾和问题错综复杂,改革工作需要稳妥推进。根据成都市的要求,结合邛崃实际,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是要强力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形成专项突破,取得改革经验。二是要进行综合试点,逐步形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模式,具体来说今年要开展确权试点工作的有羊安镇和山区的南宝乡常乐村、高何镇何场村、水口镇曙光村、油榨乡马岩村,丘区的平乐镇花楸村和马流村、卧龙镇杯金社区、宝林镇百胜村、茶园乡和乐村,坝区的高埂镇联合村、桑园镇高店村;要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的有羊安镇仁和社区和天台山镇土溪村;要试点产业发展的有天台山中胜寺、高何镇靖口村苗溪沟、水口镇金山村和南宝乡常乐村。三是要抓经验总结,在全市推广试点基本模式,全方位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具体的试点时间进度是,在2008年8月31日前,要完成所有试点区域确权工作。在2008年9月—2009年3月,要在市域范围内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和房屋确权改革。同时,选择3个以上镇乡开展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在2009年3月以后,要在全市范围内推开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同时,在市域范围内推进农村房屋产权流转。
    二、改革林权制度,激活林业要素,率先突破专项,进一步积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经验
    林权是农村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林地用益物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为农民所拥有的重要物权,是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稳定向城镇转移的重要途径。做好林权制度改革,事关整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统筹城乡发展的大局。去年成都市在大邑、双流两县进行了试点,我市也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审慎地在南宝乡常乐村进行了试点,取得了一定的经验。3月13日,成都市召开了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成都市委常委、副市长曾万明在会上要求各区市县要加强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学习借鉴试点县工作经验、改革模式,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实施,在今年上半年全面推进,今年年底基本完成林权制度改革。为此,我们在上周第15次政府常务会上,专门讨论了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职能部门“对号入住”,受领任务,研究工作。前两天,骆良云同志还带队到大邑和都江堰参观学习,初步形成了我市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将在提交市委有关会议讨论通过后下发。刚才,骆良云同志就我市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安排部署。下面,我再着重强调一下抓好林权制度改革需要注意把握的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坚持五条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要始终把握好“农民得实惠”这个根本,该减的负担要减够,该搞好的服务要搞好,真正使林改成为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要让农民成为改革的主体,从方案设计、组织实施到检查评估,都要严格遵守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多数同意”的法定程序。
    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的原则。要针对我市山区、丘区和坝区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在按照成都市统一部署前提下,市上对镇乡,镇乡对村组,都要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
    三是坚持依法依规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办事,做到依法改革。要严格履行报批、备案等程序,做到全过程阳光操作,坚持进度服从于质量,做到改革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四是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原则。既要鼓励探索创新,又要尊重历史。在林业“三定”中责任山、自留山已“两山并一山”的,应保持稳定;上一轮承包到期后,原承包合同基本合理且执行较好的,可直接续包;对已经合法流转的要予以维护。
    五是着眼未来发展,加强林业产业培育的原则。要把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促进我市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机遇,积极培育扶持带动农户面广、综合效益高的林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市场前景好的木竹加工、经济林果、三木药材和森林旅游产业。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山头绿起来,产业活起来,林农富起来,农村经济壮大起来。
    (二)要正确处理五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关系。要做好森林资源分类经营,保护好森林资源分布区的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还要积极构建林农利益保障的政策机制和林地规模流转的有效办法。
    二是处理好耕地保护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关系。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转用总量。要在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框架下研究出拓展林地空间的办法,进一步提高林地生产力,为今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占用地指标奠定良好的基础,确保耕地保护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健康发展。
    三是处理好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关系。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突破口,尤其对山丘区镇乡来说,林权制度改革更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只要林权制度改革获得突破,就是解决了山丘区镇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大难题,也为山丘区镇乡发展乡村旅游和林业产业化扫清了障碍。纳入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村(社区),开展林权制度改革要服从和服务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工作,要同农用地制度改革、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四是处理好林权制度改革和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关系。要通过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产权主体,规范工程管理,不折不扣地执行好每亩125元的国家新一轮补助政策,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抓好后续产业的规划发展工作,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林业产业结构,促进退耕还林农户的持续增收,通过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一系列配套改革制度,将退耕还林林地纳入一般商品林地管理,放活经营,保障退耕还林农户的收益。要通过林权制度改革,对全市森林资源实行分类管理,对全市近20万亩生态公益林进行严格保护,迅速出台生态公益林补偿办法,逐步探索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长效机制;利用生态公益林的自然景观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和林下种养殖业,创新生态公益林保护模式。
    五是处理好林权制度改革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的关系。要通过林权制度改革,妥善调处各种林权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扫清林业上的障碍,为全市林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为龙门山旅游资源开发、邛—名高速公路建设等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要抓住三个关键环节。
    一是明晰产权,确权颁证。这是林改的基础工作和中心环节。要认真清理核实林权证的发放持有现状,健全和完善承包台帐、登记簿,规范核发、补发、换发林权证,确保不留空白。把确权登记落实到每一个山头地块,严格履行报批、备案等程序。对有纠纷的山林,应先调解后确权,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得核发林权证书。
    二是建立林业要素市场。这是推动林权有序流转,保障林农财产性收入的重要环节。要借鉴股票和房地产交易办法,搭建林权流转交易平台,推动规范有序流转。要建立健全林权流转服务中心,畅通流转渠道,规范流转行为,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是建立健全林权纠纷调处机制。要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做好信访接待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改革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林权纠纷,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做好调处工作,做到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乡,乡与乡纠纷不出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要加强四项配套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规范林木采伐审批管理程序,建立健全业主申报、采伐设计、伐前公示、伐区拨交、现场监管、伐区验收等采伐管理制度。对农村居民房前屋后、自留山、自留地、非林业用地上生产的木材,不纳入木材生产计划管理,允许凭村组证明办理木材运输证,依法上市销售,实行产销直接见面;农民在商品林中依法采伐的非商品材,允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上市销售。
    二是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由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财政局牵头,依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建立我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为有流转意向的森林资源资产提供评估服务,作为出资、入股、合作、抵押、贷款、林权流转的依据。
    三是健全林业抵押担保贷款制度。对权属明晰,已确权颁证的林权,允许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由市新农担保公司提供林权抵押担保贷款。
    四是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要依托商业保险公司,借鉴生猪、奶牛等政策性保险模式,探索建立我市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政策性保险机制,提高林农抵御风险的能力。
    (五)要提供五个改革保障。
    一是要提供好科学的林改方案保障。要结合省、成都市的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其他省、市、县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总结我市南宝乡常乐村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成果,在深入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独具特色、可操作性强的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二是要提供好林改政策咨询服务保障。要精心制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林权确权登记操作办法》、《林权勘界操作办法》、《林权流转操作办法》等林权制度改革文件体系。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和宣传标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对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耐心细致地做好对群众的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的解释和咨询工作,使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深入人心。
    三是要提供好林改组织保障。市上已经成立了由我任组长,良云同志、予东同志任副组长的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镇乡也要成立由镇乡长任组长的镇乡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涉林村(社区)要尽快成立5—7人的村级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组,强化对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具体的工作人员参与林改,原则上统一安排使用,各成员单位要确保林改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每个参与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人员都能准确把握林改政策、熟练掌握林改操作规程。
    四是要提供好林改经费保障。市财政要根据成都市要求和林改工作需要,落实林改工作经费,保障林改工作正常开展。林改初步预算要好几百万元,请财政要作好资金准备和监管。
    五是要提供好林改纪律保障。在林改过程中,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信访接待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要自觉遵守党纪、政纪的规定,坚持勤政廉洁,节俭办事,在林改过程中始终坚持不给基层增加麻烦,不给林农增加负担,不搞以权谋私,公道正派搞改革,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扎实的工作和廉洁的作风树立林业园林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实施综合试点,突破重点难点,总结试点经验,逐步形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基本模式
    目前,市上已成立了高书记为组长,我为第一副组长、刘霞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研室。领导小组下设新型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工作组、农村土地和房屋流转工作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组和农村金融体制创新工作组等四个工作组,负责指导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听取各工作组和相关部门及试点镇乡推进情况的工作汇报。各工作组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在《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已经予以了明确。各工作组和相关部门、试点镇乡要按照市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方案制定、业务培训、政策咨询等具体工作。市委、市政府的各位领导也分别有各自联系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请各位领导要定期不定期深入到所联系的试点村,了解当地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这里,我再强调以下三个方面。
    (一)综合试点工作要因地制宜。
    市上研究确定的综合改革试点范围涵盖了山区、丘区和坝区,各自的试点工作有不同的侧重点。坝区主要是耕地、房屋的确权以及农业产业化发展,山区主要是林地和房屋的确权以及林业和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丘区则包含了前两者的内容。相关部门和试点镇乡要结合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市上在改革的政策、制度与机制设计等重大方面基本统一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各自的试点具体实施方案。在制定方案时,要把各方面因素尽可能考虑得周全一些,要把试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尽可能估计得充分一些,要把试点的工作措施和应对预案尽可能准备得完善一些。要开展强有力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义、方针和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认识,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综合试点工作要突破重点和难点。
    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要突破重点难点,抓好关键环节,为全面推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可以借鉴推广的模式。
    一是扎实开展确权登记工作。各试点镇乡要按照市上《关于农村土地和房屋确权登记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确权方案,把确权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地块。确权登记要全过程阳光操作,坚持进度服从于质量,做到确权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是积极培育基层治理机制。新村发展议事会是邛崃在推进试验区建设进程中的又一项创新,是丰富基层治理机制内涵和形式的一个新生事物。相关部门和试点镇乡要加强对新村发展议事会的指导和帮助,根据《关于试点建立新型农村基层治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规范设置新村发展议事会的机构,公开选举产生新村发展议事会组成人员,严格落实议事程序和运行机制,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要引导新村发展议事会明确自身定位,理顺和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大会等其它基层组织的关系,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是努力搭建农村产权流转平台。农发、林业、国土、房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四个中心的组建工作,抽调业务骨干从事中心工作,制定完善流转办法、项目储备库、信息提供等相关工作规范和流程,尽快让四个中心真正实质性地运转起来。兴农投资公司和新农担保公司要尽快完成业务变更登记工作,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供融资服务。
    四是引导组建农村土地合作社。要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折价、量化入股,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合作社,实施企业化管理,为推进土地规模经营,解放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变市民创造条件。要指导和帮助土地合作社完善运作机制、严格财务监管、明确股权管理,制定符合实际的产业发展规划,使土地合作社尽快形成自我增长机制,逐步发展壮大。
    (三)综合试点工作要及时地进行经验总结。
    市上决定今年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点,目的就是要通过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出符合邛崃实际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之路,先试点、后推广。
    一是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动态跟踪,及时掌握新情况,敏锐发现新问题,妥善处理新矛盾,认真总结新经验。
    二是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档案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和系统,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三是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通过试点实践,不断丰富、细化、完善综合试点工作的方案、政策、措施,找到符合邛崃实际的可遵循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模式。
    四是试点镇乡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每周将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市委政研室收集整理,供市上领导掌握、决策。
    五是今年没有试点任务的镇乡,也要密切关注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学习、借鉴试点镇乡的经验做法,提前做好干部的培训工作,为今后全面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储备干部队伍。
    同志们,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农民的事业,是事关邛崃发展的一件大事。我们要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为加快试验区建设,实现邛崃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