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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副书记刘伟平在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现场观摩座谈会上的讲话

日期:2009-08-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中共甘肃省委副书记刘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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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座谈会,主要讨论如何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委会通过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今天上午,大家实地参观学习了宁县和西峰区的土地流转工作。刚才,又听取了庆阳市、麦积区、玉门市和山丹县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完善管理和服务的经验介绍,泽巴足副省长就做好这项工作讲了很重要的意见。相信大家会把这次会上交流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审议讨论的《通知》精神带回去,把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贯彻好、落实好。
  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一、充分认识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大意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一个老话题,也是一个新问题。之所以说是一个老话题,是因为早在198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要“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随着实践的发展,国家又在2001年发布的《“十五”规划纲要》和2002年实施的《土地承包法》中明确指出,要在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按照中央的大政方针,我省不少地方在早些年就出现了自发的和有组织的土地流转。之所以说是一个新问题,是因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委会通过的《实施意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鲜明提出了“一个允许”、“三个不得”的重要原则,即: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我感到,按照深化农村改革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是提高农业规模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现实途径,也是适应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加快转移,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投资高效生态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具体来说,一是有利于土地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通过建立和培育土地流转市场来适应农民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使那些缺少劳力或外出务工的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市场获得的经济补偿和收益,有效防止土地撂荒和粗放经营;可以使那些有意愿、有能力扩大经营规模的农户,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使用率和生产效益,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二是有利于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通过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有效改变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加快推进我省农业结构调整和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可以让种田能手在较大范围内推广应用主打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充分发挥良种良法的集成效应,为做大做强地方性特色产品和区域性优势产业奠定基础。三是有利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通过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促使那些外出打工者或从事二、三产业的经营者,以及在城市已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业人口,真正实现离土离乡,从而为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和加快城镇化进程创造条件。实践证明,全省能否到2012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的目标任务,关键取决于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和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如果在农民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和来自家庭经营的非农产业收入、特色产业的收入水平上不去,农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就难以实现。而无论是加快转移农民,还是促进特色优势产业上规模、上水平,都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息息相关。我们专门召开土地流转工作现场观摩座谈会,根本的目的就在于引导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增加非农产业收入;引导土地逐步向种养能手集中,趟出推进特色优势产业规模经营的路子。说到底,就是要开辟外部增收渠道,挖掘内部增收潜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从大家的发言和平时了解的情况看,目前相当一部分农户对流转土地有很强的意愿和迫切的要求;一些地方顺应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新趋势,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方式,正在引发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彰显出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分管领导,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促进土地流转作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增添新的活力。
  二、把握总体要求和原则,正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土地是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立身之本。在当前土地流转速度加快、规模扩大、流转对象和利益关系日趋多元的新形势下,迫切需要加强管理和服务工作。为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避免后遗症,省里起草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提交这次座谈会议审议后下发。希望会后大家能积极按《通知》要求,推动当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康发展,也希望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和创造更好服务于农民需求、符合法规、便利农民的经验。省里将在适当时候再总结和吸收各地成功经验,形成一个较完善的指导意见。我认为,在当前的工作中应把握这样几点:
  一要把握总体工作要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客观上要求党委政府必须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不失时机地加以推进。但也要明确,土地流转是一个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过程,决不能拔苗助长。在流转工作中,要正确把握流转的主体是农民而不是干部,流转的机制是市场而不是政府,流转的前提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形式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多种多样,流转的底线是不能改变土地所有权属性和权属关系、不能将流转的土地用于非农开发和建设、不能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指出的是,强调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主要目的在于发挥市场机制在引导供求、配置资源、形成价格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市县乡各级政府应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找准定位,转换角色,由“运动员”变为“裁判员”,由“指挥员”变为“服务员”,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搭建和培育有形市场、制定完善交易制度规则、优化土地流转环境、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发挥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同时还必须明确,在工作指导和组织上,不能定指标、下任务,不能将土地流转的多少、快慢作为评判政绩的标准。
  二要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收益等权利,是明确的大政策,土地流转工作必须在法律政策的范围内进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是否流转、采取哪种形式流转、以什么价格流转,都应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能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强迫农户放弃承包权或改变承包合同;要把农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得不得实惠作为推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标准和尺度;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调整结构”、“招商引资”、“规模经营”为借口,不经农户同意强行代订代签流转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农户流转土地,更不能擅自截留农民土地流转的收益。
  三要找准工作着力点。从目前反映出的问题和各地的成功经验看,应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服务、规范和监督等环节上:一个是,要着眼于在转出方和转入方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搭建土地流转交易平台。重点在市县或乡镇一级建设以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为载体的有形市场,统一窗口设置,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流转交易,统一合同文本,促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入有序、透明、快捷的轨道。另一个是,要着眼于提供及时准确的供求信息,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网络。应以设立村土地流转信息联络员为基础,加强市、县、乡、村四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和网络平台建设,完善信息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流转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利益关系协调等服务。再一个是,要着眼于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机制。应以实施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为重点,引导参与土地流转的各方依法进行流转,健全登记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流转管理工作制度和程序。同时,有关部门应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职责,监督土地的合理利用,依法纠正违背农民意愿、损害集体和农民利益的行为。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推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高度,认真抓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土地流转顺利进行。
  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要针对当前部分基层干部群众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认识不足、心存疑虑或对流转服务的方式方法不甚了解等状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服务信息。特别要讲清楚,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我们党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决策,并不改变原有的土地承包关系,从而使农民吃上“定心丸”,自觉自愿地参与土地流转。通过政策宣传、组织引导和周到服务,使农民能够便利地实现土地流转。
  二要加强调查研究。应当说,全省各地在土地流转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无论与全国相比,还是与广大群众的愿望和繁荣农村经济的需要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差距。希望大家在贯彻落实《通知》时紧密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亲自过问和关心这项工作,学好用好这次现场观摩座谈会上的好经验,及时总结农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经验,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跟踪评估土地流转工作的效果,及时纠正实践中出现的偏差,及时研究制定本地区支持农民开展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特别要认真研究如何对有规模经营需求的农户提供帮助,支持他们提高经营规模的能力;如何对自愿转让土地的农民提供扶持,帮助他们提高离土就业创业的能力,实现转移增收;如何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纠纷调处的仲裁程序、仲裁方法和仲裁制度等绕不开的重大实践问题,力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把握新特点新要求,提出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提高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要抓好典型示范。全省各地差异很大,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能套用一种思路,更不能照搬照抄一种模式和办法。市县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借鉴学习这次座谈会上交流的典型经验和外省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制度,强化各项服务,确保流转规范有序。尤其要通过深入解剖各种典型,掌握真经、找出不足,真正把土地流转的要害问题抓准,具体措施抓实,避免走弯路。希望各市州在年内召开类似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本地如何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通过抓点带面和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广大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开展土地流转;引导和鼓励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各类人才接手农村流转的土地,发展规模经营。希望省直有关部门在扶持特色优势产业时,注意扶持从事土地规模经营的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其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起示范作用。
                                                                                                二○○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