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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有形市场 全面推进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安徽省合肥市农委主任何杰在合肥市土地流转及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现场会上的讲话

日期:2009-09-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安徽省合肥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何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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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土地流转工作,围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加强和规范流转管理,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据统计,截至2009年上半年,全市通过委托代耕、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共流转土地71万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3%,涉及农户10万多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14%,已登记注册的土地流转合作社达52家,涌现出一批龙头企业带动型、主导产业带动型、合作组织带动型、集体经济带动型、种养能手带动型和社会资本带动型等流转典型,土地流转机制的市场化、形式的多样化、管理的规范化、政策的导向化等特点逐步显现,特别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的农民土地流转合作社和一批规模经营业主的大量涌现,推动了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的转型升级。通过农村土地流转,有力的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推进了土地流转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去年底以来,我市围绕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试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是建立了土地流转的政策体系。先后制定出台了《合肥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合政〔2008〕131号)、《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合政〔2008〕93号)等“1+5”配套文件,并制定了与之配套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文书和报表等,从而形成一整套促进和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二是规范了流转服务的网络体系。成立了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建立了流转网络平台和土地流转交易大厅,及时发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为流转双方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签订鉴证等服务。目前全市已有肥西、长丰和包河3个县(区)挂牌成立了县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部分乡镇成立了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成立,标志着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
  三是完善了流转工作的制度体系。以实施土地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为重点,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管理、土地流转台帐管理、登记备案、合同管理和鉴证以及流转档案管理等十项规范管理制度和运作机制。
  四是探索流转纠纷的调处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村级协商、乡(镇)调解、县(区)仲裁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明确纠纷调处仲裁的程序、方法和制度,确保流转纠纷的及时化解,切实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流转工作的保障体系。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组,明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本区域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不断强化工作手段,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做好指导工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村土地流转缺乏市场化机制,土地流转空间狭窄,信息不对称;二是土地流转存在较大风险,缺乏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机制和对农业经营业主资格的审查准入机制;三是规模流转难度和风险越来越大;四是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流转合同亟待规范等。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扩大、速度加快、对象多元和流转收益日趋显现,迫切需要加强规范化的管理和服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和《转发市农委关于合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有形市场,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完善保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力争在2-3年全面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并逐步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深化农村改革,激活农村要素市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一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各县(区)要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依托,加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今年内各县(区)必须完成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任务,以县(区)为单位,30%的乡镇要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流转服务中心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单独设立,也可以纳入为农服务全程代理服务大厅统一管理,切实为土地流转提供信息发布、中介委托、双方洽谈、合同签订、鉴证、登记备案、政策咨询、价格指导、合同兑现等服务。
  二是加快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统一、实用、高效、节俭”的原则和市农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流转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土地流转信息网站,,逐步形成以市级为龙头、县(区)为中心、乡镇为单元的统分结合、三级联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全市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资源共享机制。
  三是规范流转管理的工作制度和规程。做到“三个统一”,即统一使用市农委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统一建立流转登记台帐和报表系统,统一规范工作流程和制度上墙。重点建立土地流转的备案登记、资格审查、信息报送发布、合同管理和鉴证、收益评估、档案管理、服务承诺、投诉举报、流转主体预审申报以及工作例会等相关制度。
  四是依法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仲裁机制。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尽快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已经设立的地方,要依法规范,尚未设立的,要根据实际依法设立,确保年内基本完成。
  五是切实做好土地流转的基础性工作。认真清理、规范整理和永久管理好土地承包档案资料,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台帐》登记,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发和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工作,规范土地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档案资料管理,做到承包地块、合同、证书、台帐“四到户”,为推进土地流转打好基础。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流转的自主权和收益权,确保流转土地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土地流转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责,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指导、帮助和支持各地的探索,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00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