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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阳市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市农办副主任施永国同志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班上的讲话

日期:2009-04-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湖南省岳阳市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市农办副主任 施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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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省委、省政府2009年1号文件决定:从今年起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考核内容,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100个,每个县市区重点培育1-2个示范专业合作社。这次培训班就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而举办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我市现代农业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市农办对这次培训班非常重视。我这里就发展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和如何引导我市合作社的发展,讲三个方面的意思,与大家共同学习。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大意义
     1.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家庭承包制的必然要求。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家庭经营是农业最适宜的生产经营方式。同时,也应当看到,农业产业链条长,家庭经营方式既需要产前、产中、产后多环节的社会化服务,也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组织形式降低分散经营的交易成本及其市场风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农产品商品率的不断提高,小规模经营与大市场的矛盾就会日益显现出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农民要想提高竞争力,获得平等的市场地位,就必须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够使其成员产生团结起来的巨大力量,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的地位和优势,是分散的千家万户统一起来面对大市场的最好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适应市场经济,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自愿选择、自主兴办、自我受益的新型合作组织,是亿万农民的又一伟大实践创造。农民办合作社,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有效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极大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通过合作社,引导农民实行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开展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了农民收入,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
     2.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然产物。农村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由统购统销到全面面向市场,由总量不足到供需基本平衡,由追求数量增加到主动进行结构调整的深刻变化。在这个过程中,农业市场化和农业产业化程度同步发展、同步提高,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千家万户的家庭经营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大潮,客观上为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与发展提出了需要,提供了可能,创造了条件。目前,合作组织正在改变着农民的弱势状态。按照合作经济的原则,把农民组织起来,已成为目前世界各国农村发展的一种趋势。农业部原常务副部长相重阳说:“这种趋势是不可阻挡的,我们应该顺应这种趋势。我们说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是因为我们没有按照合作经济的原则把农民组织起来,如果把产、供、销、加工的问题全部在合作社当中开展,在合作社框架下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农民生产的不仅仅是初级产品,而且能够进一步分享在加工、运销中的利润,那么我们的农民就不再弱势、不再贫穷。”
    3.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必然趋势。这些年来,全球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最为迅速,也最为普遍。据资料报道,农业合作社已占全球各类合作社总数的36%。在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的农民都参加了不同类型的农业合作社,有的农户同时参加几个专业合作社。丹麦有98%的农民是农业合作社社员,平均每个农户参加了3.6个合作社。法国、荷兰90%以上农民加入了农业合作社。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参加农业合作社的农民也占到80%以上。作为世界第一大农产品出口国美国,农产品主要靠大的农场主经营,其中6个农场主中就有5个参加了合作社。荷兰相对来讲经营规模比较小,4万多平方公里土地,只有2%的人口从事农业,在合作社的组织保障下,成为世界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合作社给成员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许多国家农业合作社成员都分享到了合作社提供的科技、信息、生产资料以及加工增值、交易返还等多项服务和实惠。合作社也成为了分散的农户参与市场竞争的最合适的组织形式,在许多国家,合作社销售的产品都占有市场上一半以上的份额。按照合作经济原则把农民组织起来,正在成为当今世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推动力。
    二、合作社对农村经济发挥了载体和助推作用
    近几年来,我市合作社得到了较快发展。至目前止,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352个,其中专业合作社277个,专业协会75个。仅去年全市就新发展创办合作社26个,协会14个。合作组织成员已达到14.4万个,带动周边农户38.07万户。从发展和运作情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四大方面推动了全市农村经济的发展:
    1、突破市场农业发展瓶颈,促进了当地主导产业的形成。随着市场农业的深入发展,影响和制约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瓶颈日益显现。生产经营方式分散,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导致生产大起大落,农民增收难到位;产销脱节,中介服务跟不上,农业生产物耗大,品质低,农业效益难提高。在这种市场经济状况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某一种特定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为依托建立起来,它们选择本地区内特色资源为基础,进行特色产品的生产、加工或销售。这极大地促进了本区域内该产品生产的集约化程度,形成了当地的主导产业。华容县治河渡镇是一个蔬菜种植大镇,1998年农民自发组建了治河渡镇蔬菜合作社后,把菜农联结为利益共同体,合作社为社员提供一条龙服务,产前统一引进良种、统一供应农资;产中统一技术指导,用严格质量标准规程进行生产管理;产后统一组织销售。合作社既是一个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民的利益共同体,又是一个农业生产大工厂;而一家一户的菜地就是生产车间,农民只管种和收,合作社负责加工和销售,把菜钱结算到户,这较大程度地消除了市场风险对农民增收的影响。合作社与农民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农民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意识明显增强,与龙头企业结算菜款,大大提高了农业产出效益,保证了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每年为农民人平增加纯收入1500元,农业增长方式已转移到靠科技、靠品牌、靠质量上来。湘阴县南湖洲镇地处洞庭湖滨,内河、渠道交杂纵横、水域面积广阔。具有大力发展水禽养殖业的资源优势。为了利用好这一资源优势,镇里以湘阴博亿食品有限公司为核心,联合养鸭专业户136家,成立了湘阴博亿鸭业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麻鸭养殖业。合作社对所有的成员统一供应种苗、饲料、统一防疫和统一收购的形式,从以往的散养、粗放型养殖转换为集中连片精养,从简单的出售产品转换为精加工和深加工,形成麻鸭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模式。到目前为止已经形成了集烤鸭、酱板鸭和味蛋综合加工为一体的综合性麻鸭生产基地,在武汉、长沙和深圳也建立了产品配送中心。麻鸭养殖业已经成为了当地主导产业。
    2.弱化市场风险,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合作组织的带领下,改变了分散的农户面对市场的局面,提高了农户的市场适应能力,极大地保护了农户的利益,弱化了市场风险。华容县肉鸽养殖合作社把专业养殖户和分散的养殖户联合起来,通过“统一技术培训、统一培育鸽种、统一疫疾防治和统一销售”,极大地改善了养殖户的市场交易地位.提高了市场交易影响能力。岳阳县张谷英镇一直具有生产工艺扇的传统。2002年以前,工艺扇生产一直是由农户分散生产经营:家庭作坊加工、单个农户自己销售。不仅对外没有统一的价格,对内还经常进行低价竞争。2002年600多个农民联合成立了芭蕉扇业协会以后,农户与协会的扇厂进行分工协作生产,统一对外经营。不仅提高了扇业技术含量,也提高了扇业的经济收益能力。目前该产业已经成为具有十多个国家市场的出口品牌。
    3.提高农产品的技术含量,增加了农产品盈利能力。农户不仅可以依靠合作经济组织获得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各种技术和信息,而且还降低了获得技术和信息的成本,从而有利地促进了农业发展。平江县中南有机茶生产合作社通过统一的技术培训、统一良种茶苗和生态农药与器械的供应、统一产品开发、统一组织产品加工销售等做法,已经把3000多亩茶林的60%发展为有机茶叶,“五友”牌茶叶已经获得了中国农业博览会金奖,产品供不应求。每亩地的有机茶叶比普通茶叶增加收入1000多元。汨罗市桃林红薯生产合作社从各个渠道引进湘辐一号、美国SL—9、湘黄一号、五彩薯、南薯88、日本黄薯等8个优良品种,为全镇大面积推广特色红薯新品种3000多亩,比原来品种增加收入80万元,为薯业淀粉加工厂提供原料2280吨,保证该厂正常生产的原料供应,同时也促进了本地红薯产品质量的提高。 
    三、按照中央决定切实抓好合作社的示范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工作,2004年以来的6个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提出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特别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又作出了新的部署,强调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如何把握中央《决定》的精神实质,加快我市合作社的发展,重要的有三条,就是要“始终围绕一个目标”、“牢牢把握一个核心”、“紧紧抓住一个关键”。
    1、始终围绕一个目标,就是要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这是中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寄予的厚望,也是广大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殷切期盼,更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共同努力的目标和方向。我们要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顺应农村改革创新的趋势,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合作社,用现代管理方式组织合作社,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合作社,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合作社,用培养新型农民推进合作社,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合作社,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能力,进而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2、牢牢把握一个核心,就是要把握“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核心要求。这四点要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所规定的五项原则的基本精神既一脉相承,又有新的升华,是依法指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必须准确把握的四条基本原则。按照“服务农民”的要求,就是要坚持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充分发挥合作社的功能和作用,把广大农民组织起来,改变分散经营农户的市场弱势地位,引导和带领他们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按照“进退自由”的要求,就是要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让农民做自己的主,允许农民根据生产的需要和个人意愿,自主选择加入一个或者几个合作社,也可以选择不加入任何合作社,还可以选择自由退出合作社,对此,任何人不得强迫。按照“权利平等”的要求,就是要坚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互助互利的本质特征,充分保证全体成员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要保护一般成员与出资较多成员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使全体成员共同受益。按照“管理民主”的要求,就是要坚持法律规定的“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的原则,在合作社中,所有成员地位平等,人人都是合作社的主人,人人都是合作社的“老板”,只有多数人同意的事情才能办,合作社决不能被少数人控制和垄断,成为为少数人谋利益的工具。
    3、紧紧抓住一个关键,就是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的产业是弱质的农业,成员是弱势的农民,覆盖的地区在落后的农村。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地区之间、产业之间还很不平衡,带动农户的能力还比较弱,经营规模还不够大,可持续发展能力还不强。特别是当前面临严峻的国际金融危机,在农产品卖难、价格下跌趋势明显的形势下,更加需要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尽管这几年各地逐步加大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但与农民和合作社发展的需要相比还很不够。因此,要切实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和法律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和农民的观念,进一步完善有关配套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大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
    四、领会这次办班意图,弄懂弄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条文和深刻内涵。
    1、要熟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调整合作社与其他单位、法人、自然人关系,调整合作社内部之间关系的法律,要办好一个合作社,就必须熟知农民合作社法。这部法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民主管理、财务制度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规范;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发展开辟了广阔道路;同时还明确了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支持与扶持的主要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惠农政策精神。
    2、要弄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涵。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它与企业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它是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经济组织,主要体现在民办、民管、民受益,合作社的重大活动都要通过民主决策。
    3、要认真学习,努力实践。我们这次培训班虽然要讲法律和业务课,但合作社在我国正处于发展阶段,都在摸索过程。如何办好合作社,要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这里对大家提三个要求:一是要自始至终地参加好这次培训。这次培训班在我市还是第一次,市里拿出人力物力不少,各位要珍惜这次机会,通过认真学习,提高我们办好合作社的能力。二是要经常自学,成为明白人和专家。这次培训班只有两天,光靠这两天的培训想把合作社的什么都弄懂是不可能的,必须要经常自学,学习后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才能使自己真正成为专家。三是要高标准地建好合作社,并规范其运作。在座的都是我市办得较好的合作社的理事长,你们创办的合作社在全市都是有影响的合作社,有的还是省级示范合作社,因此,必须要办好,要在全市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二00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