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政府副县长武庆祥在全县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2009-05-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政府副县长 武庆祥
字体:
打印
按照省、市有关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要求及县十五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今年我县全面启动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今天召开这个会议,目的就是要深入研究我县农业保险工作,进一步动员大家提高认识,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加快建立我县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新机制,为我县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保障。下面我就开展农业保险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 提高认识,确保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启动
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
的重要内容。我省争取国家保费补贴试点项目已开展了三年,对做好这项工作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我县今年被列为农业保险试点县之一,为此我们要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高度来充分认识开展农业保险的重要性。
开展农业保险基于五个方面的需要: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二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三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四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五是落实惠农政策的需要。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农业保险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摆上日程。县农委、县经管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及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制度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工作开展。
二、 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
为更好地完成我县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规避农业生产风险,我们要做到“四个到位”:
1、宣传发动到位。县经管系统(县、乡、村三级代办机构)和县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要按照县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的要求,认真做好全县种植业保险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农业保险政策和保险知识,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发展农业保险对转移分散农业风险,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和教育农民自愿参加农业保险。
2、保费收缴到位。县级农业保险代办机构要充分发挥代办作用,组织好乡(镇)代办站、村级代办员全方位开展代办工作,组织本乡(镇)、本村(屯)的农户积极投保,按照参保的品种、计划参保的面积落实到户,并按照参保面积,填写好保单,收取足额的保费,及时上交。力争全部完成50万亩的保险试点任务。
3、测产查勘到位。投保农户如出现灾情要及时报案,县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要会同县级农业保险代办机构,组织好乡(镇)代办站、村级代办员做好灾情记录和测产查勘工作,并组织农业技术专家对出险的区域、品种、地块等进行及时查勘和定损,做出科学准确的保险理赔结论。
4、理赔及时到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保户受损程度,及时公开理赔明细,按时兑付理赔资金。我县农业保险刚刚起步,农户的保险意识还不强,因此必须通过及时、合理的理赔来取信于民,实现“以赔促保”。
三、加强领导,切实保证农业保险工作落到实处
农业保险是一项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容易引发各类矛盾,必须强化领导,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把农业保险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农业保险顺利推进。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相关部门必须在县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县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经管系统三级代办机构负责宣传农业保险相关知识,引导广大农户参保,落实种植业保险计划,向参保农户收取保费,并且协助阳光农业保险公司做好出险后的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负责农业保险的出单、测产、查勘、定损和理赔等工作。县里已经成立了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机构,今后要经常召开会议,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来推进此项工作开展。
农业保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但前景十分光明。希望大家振奋精神,树立信心,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我县农业保险工作顺利进行。
2009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