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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山西省农业厅副厅长刘二仁同志在2010年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农经专业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0-01-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山西省农业厅副厅长 刘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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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2010年将是我省农经工作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年。今年既是“十一五”计划的收官之年,对“十二五”计划的开拓有承上启下的作用,还是市、县农经机构改革的一年,将会对今后的农经工作产生重要的影响。我们这次全省农经专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2010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去年全省农经工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去年我省农经工作的总结
    2009年,全省农经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农经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经过全省农经系统广大干部的奋发努力,全面完成了农经各项工作责任制目标,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和谐稳定做出了显著成绩。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快速发展
    据省工商局统计,截至2009年12月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数已达23777个,比去年底增加11005家,增长86%,超额完成去年初农业厅订的目标任务8005个,超额完成267%,合作社成员数达48.7万户,带动农户159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31%,发展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合作社成员人均纯收入5738元,比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4244元高1494元,高出35%。这项工作受到了农业部的充分肯定。农业部去年9月在我省召开了带有现场会性质的示范项目工作会议,我省在会上介绍了经验;去年11月在农业部召开的全国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座谈会上我省又做了典型发言,介绍了发展合作社的先进经验,《农民日报》2009年11月24日予以全文登载。
    一是加大了资金扶持力度。去年我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项资金由上年1000万元增加到1400万元。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这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上除安排少数的培训经费外,省厅集中资金在全省培育扶持了292个示范社。另外,省财政还专项安排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1000万元,扶持了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社。晋城市以晋市开发办[2009]10号文件,向全市16个贫困村的1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下拨扶贫项目资金165万元,首开全省扶贫项目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实施之先河。
    二是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6月19日,农业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制定了具体的评选标准和办法,经市、县逐级推荐,农业厅认真筛选,确定了300个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发展潜力大的合作社,作为省级示范社,12月16日由厅统一命名并进行统一授牌,真正起到了典型引路的作用。晋中市以市政发[2009]96号文件下发了《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2009—2011年全市三年建设2000个高标准规范化合作社做出规划并提出具体的扶持政策。朔州市命名表彰了60个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运城市永济市、长治市武乡县等县(市)都开展了示范社建设行动,树立了十佳示范社。
    三是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合作社人员素质。去年以来,省、市、县各级都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对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培训合作社带头人和财会人员近万人。
    四是具体承办了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工作会。这次会议去年9月4—5日在我省召开,农业部有关司局和各省市的代表共180余人参加了会议,为筹办这次会议,省厅前后用40天时间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会议受到了农业部领导和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普遍认为开的圆满成功。
    (二)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为引导农户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省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引导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为推进《意见》的出台,省厅一是组织了省内外调研。在深入我省各地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又先后对重庆、安徽、贵州的土地流转市场进行了考察,对新疆、河北、浙江、湖南等省推进土地流转的具体做法、出台的政策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研究。二是6月11日组织召开了全省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研讨会。各市农业(农经)局长、部分县、乡、村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对省厅起草的《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引导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进行了研讨,新绛县、永济北梯葡萄合作社理事长、繁峙县郝家湾村村委主任介绍了土地流转的具体做法和经验。通过研讨,进一步完善了《意见》内容。三是征求了省直11个厅局的意见。
    从目前我省的土地流转情况看,各地已把促进土地流转列入了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了对这项工作的引导和服务。运城市、长治市以市委办、政府办的名义下发了文件。运城市委还在新绛召开了由各县县委书记、县长参加的全市推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现场会。目前,我省土地流转规模呈扩大趋势,全省土地流转面积450多万亩,占到全省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10%,比去年增长7%;其中形成集中连片规模经营的达150万亩,占全省流转面积的33%。全省已建立了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试点14个。运城新绛、万荣、晋中寿阳、太谷、临汾襄汾、太原清徐六县36个乡(镇)已挂牌成立了县、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朔州市以朔政办发[2009]120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印发朔州市学习宣传和贯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成立了朔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经管办。
    (三)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建立
    去年以来,经过各级的努力工作,全省已普遍建立起以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为核心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农村财务“村级联签公开、乡级审核服务、县级指导监督”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据统计,截止12月底,全省1291个乡(镇)已全部推行了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全省28238个行政村中有27969个村推行了委托代理制,占行政村总数的99%。有22944个村已按有关规定实施了财务支出审批单,占行政村总数的81.1%。
    一是加大了督查检查的力度。为促进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全面推行,5月份省厅联合省农廉办,组成3个联合督查组对11个市推行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省进行了通报,进一步引起了市、县领导的高度重视,有力地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进展。大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以同办发[2009]20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实施意见》,忻州市制定了《关于对违反农村财务管理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此外省市两级农经部门还经常不定期地深入乡村进行检查指导,抓重点克难点,加快了工作进度,提高了运行质量。
    二是建立了双月报送制度。为了及时掌握各地的推行情况,省厅对各市建立了定期双月报送制度,双月底分别对各地的推广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有重点地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县、市进行了重点督查,既掌握了全面进展情况,又克服了工作难点,有力推进了工作。
    三是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在认真总结各地先进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农业厅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通知》(晋农经发[2009]9号),进一步明确了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代理内容、运行机制,完善了县、乡、村各级的职责和相关制度,有效促进了我省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的全面推行和规范运行。
    四是强化了业务培训。为了规范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7月份,省厅组织了由各市及推广进度慢的吕梁、大同、忻州、长治四市各县及重点乡(镇)的人员参加的培训班,对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培训辅导。培训期间,永济、新绛、陵川、长治县西火镇分别作了典型发言,大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进了全面推行这项工作的责任感。
    五是加大了财政扶持力度。去年农业厅专门安排300万元作为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专项经费,集中扶持了24个农村会计电算化重点县和14个规范化示范县。省厅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及电算化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通过项目扶持,调动了基层工作的积极性,解决了部分贫困乡(镇)的电算化设备,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此外,市、县也加大了投入。新绛县投资50万元建起了以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为核心的农村经济信息网,覆盖了农村16项业务;万荣县投资105万元,实现了农经管理信息化;临县投资68万元建起了全县的农村会计局域网;武乡县财政拔出6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县会计委托代理和电算化推进工作的实施。
    (四)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得到巩固
    一是与省纠风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法制办、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做好200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晋农经发〔2009〕5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部署。
    二是按照农业部的要求,组织各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开展了治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工作。省负担监管办到长治市、晋城市4个县的1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和纠正了一批乱收费项目,目前正在与物价局协调准备取消一些不合理收费项目。
    三是规范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今年以来,省负担监督办积极配合省财政厅扩大推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范围,由原来的祁县、应县两个试点县,扩大到广灵县、武乡县、方山县、阳曲县等11个试点县,为保证“一事一议”的有序进行,财政厅与农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山西省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财农改[2009]20号),进一步规范了开展程序标准等。截止12月底,全省共7529个行政村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占全省农村总数的27%,筹资3686.48万元,人均1.56元,筹劳728.8个,劳均0.3个,以资代劳工数52万个,以资代劳金额240万元。另外,省负担监管办按照《山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晋办发[2007]129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统一印制了村民一事一议专用票据8.5万本,现正在陆续免费发放给村级使用。
    四是会同省财政、新闻出版局等单位对村级订阅报刊限额制标准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的报刊订阅工作,遏制报刊发行征订中的乱摊派,努力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五)农民收入预测和农村经济运行分析有序进行
    今年虽然自然灾害和全球金融危机对我省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冲击,但由于国家“保增长、促内需”政策的拉动,继续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千方百计扩大农民工再就业,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继续保持了稳定发展态势,预计全年农民人均收入可达4244元,比上年增加147元,虽然难以达到年初预定增长9%的目标,但仍然增长3.6%,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六)农经基层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
    2009年各市、县积极贯彻落实永济会议精神,加强农经队伍建设。大同市会计辅导站以市委市政府文件下文要求各县建立以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招投标中心和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农村“三资”管理中心,明确了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编制5—7人,并要求各级政府解决好必要的办公经费、办公场所。柳林县招聘农经人员35名,长治县招聘28名专业人员充实到了11个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录用人员工资经费由县财政预算负担,人员由县农经局统一调配管理。长治、吕梁、运城三市及所属13个县的农经人员实现了参公,晋中、大同正在积极申报中。
    二、今年我省农经工作的部署
    根据今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安排,2010年我省农经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2010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主线,以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努力拼搏,认真做好各项农经工作,为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支撑和机制活力。
    (一)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1、确保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没有落实二轮承包政策的村2010年底前要做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四到户”,夯实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基础。多留机动地和机动地发包不规范的,按照晋政办发[2004]62号文件要求,清理和整顿机动地,规范机动地的发包程序和承包费的使用范围。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推进土地承包档案管理信息化。
    2、积极争取加入农业部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一些条件成熟的市可以参照外省经验先行试点,逐步建立健全我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3、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在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认真贯彻落实土地流转的法律政策规定,今年力争全省50%的县、乡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为农民搭建公开、公平、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力争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达到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15%以上,集中连片的规模经营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尽快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引导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并适时召开全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场会。
    4、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快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2010年争取所有县(市、区)设立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50%以上的乡(镇)设立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庭。
    5、加强仲裁员业务培训。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等为培训内容,努力提高仲裁人员的业务素质,变信访为仲裁,依法开展调解仲裁工作,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培育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要按照“大力发展、规范运行、强化服务、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按照中央1号文件关于“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求,在2—3年内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村全覆盖工程。今年上半年各市、县要认真核实没有合作社的村,制定全覆盖计划上报省农业厅经管局。省厅总的要求是,今年全省合作社在行政村的覆盖面要达到70%,2011年达到80%,2012年达到100%。今年太原、晋中两市要力争实现全覆盖,2011年长治、运城两市实现全覆盖,2012年其余市实现全覆盖,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数量继续保持全国的领先水平。
    2、按照中央1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省“358”示范社建设行动。即:省、市、县三级每年分别建设300个、500个(除阳泉20个、朔州、晋城各40个外,其余每个市50个)、800个(除不够30个行政村的县外,其余每个县10个)省、市、县级示范社。各市、县(市、区)务必在今年10月底前以市委农工办或市农委名义对市、县示范社统一发文、统一命名、统一授牌。通过培育扶持,在全省建成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经济效益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使之成为我省各个主导产业中率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3、加强培训指导。要按照“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省、市、县三级都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面向以理事长为主的经营管理人才、以会计为主的理财能手、以专业技术为主的种养能人、以经管干部为主的县乡业务辅导员的培训,要在全省上下组织万人培训活动。通过培训,提高合作社人员素质,指导合作社进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
    4、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加快培育农村资金互助社,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各市今年一是要选择一批规模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二是晋中、运城、长治三市要争取银监会的支持,每个市争取建立一个农村资金互助社;三是省厅要争取与工商局联合出台《农村资金互助社登记办法》。
    5、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和类型。各市要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从服务型向实体型转变。支持林农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用水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建立同类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试点工作。
    6、省厅要积极与省工商局联系与沟通,争取今年出台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推动土地流转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与省信用社加强协调,争取出台我省农村土地产权担保办法。
    7、按照中央1号文件要求,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创新,大力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党组织的做法。
    (三)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开展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
    1、全面规范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去年,全省已普遍推行了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今年所有乡(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都要挂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牌子,两位一体,合署办公。在乡(镇)机构改革中争取理顺委托代理中心的机构设置,稳定人员,保障运行经费。要全面培训乡(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务人员,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素质,促进农村会计委托代理的规范运行。
    2、大力推进农村会计电算化。今年各地要在巩固全面推行委托代理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村会计电算化,按照省里的布置安排,使用统一的“三资”管理软件,运用信息化手段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的处置发包,要完善相关制度,拓宽服务内容,提高代理服务质量。
    3、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要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金、资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强化农村财务公开工作,充实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尽快与省农廉办联合出台《山西省关于加强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并争取年内出台《关于违反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处罚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借鉴外省先进经验,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4、强化农村审计监督。县级农经部门要围绕农村会计委托代理的规范运行,强化对农村财务的审计监督,重点做好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农惠农政策资金、土地补偿费、新农村建设专项投资审计以及农民负担专项审计。
    5、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的清理化解,推进其他公益性村级债务清理化解试点,防止发生新的村级债务。
    (四)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努力构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1、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保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整体合力不减弱,领导责任不放松,高压态势不改变,坚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常抓不懈。
    2、深入开展对中小学生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摊派乱收费、修建通村公路乱集资、抵扣挪用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尽快与省财政厅、物价局、工商局、纠风办联合出台《关于取消部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项目的通知》,切实减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
    3、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要加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充分发挥农经部门的作用,加强对村级“一事一议”组织实施的指导,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力求达到有事能议、议事能决、决事能行。积极配合省财政抓好“一事一议”奖补试点,认真总结经验,力争扩大我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开展“一事一议”的积极性,不断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4、继续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
    5、继续开展农民负担重点治理。今年要对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反映的重点问题重点查处。通报几起加重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和截留、克扣支农惠农政策资金的案件,切实树立起我们农民负担监管办的权威,确保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制度落到实处。
    (五)加强农经统计预测工作,提高农经统计质量
    认真组织好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和农民收入情况的调查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确保今年农民收入增长9%目标的实现。
    1、加强农民收入的调查分析工作。一是要组织农经统计人员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农村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要加强对农户收入的定点调查与典型调查。三是要加强同涉农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统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多渠道了解信息,认真分析交流影响我省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及时为领导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确保今年增收目标的实现。
    2、认真组织完成好农经统计报表。从今年开始增加农经业务季度报表。各级农经部门要严把数据审核关,对季报、半年报、年报的各项数据要做到客观准确。今后农经业务的各项调查报告、总结数据的上报必须与季报、半年报、年报口径一致,真实可靠。
    3、要加强农经统计机构队伍建设。各市要充实统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对工作的责任感。
    (六)加强农经机构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农经人员的素质
    1、各市、县在今年机构改革中,要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7]34号)文件精神,争取建立健全与新形势下农经工作相适应的农经机构队伍。各级农经机构要积极争取各级编办和人社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确保农经各项工作职能的履行。特别是在目前市、县机构改革之际,一定要千方百计保留农经机构,千方百计稳定农经队伍。
    2、各级农经部门要加强系统之间的情况交流,及时报送信息、反馈情况,指导工作。各市每月必须至少上报省厅一次工作信息。今年上半年召开全省农经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全省农经干部的思想,加强农经机构和队伍的建设。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与农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农经部门是党在农业和农村工作战线上的重要职能部门。我们专司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职责。党在农村的政策能否贯彻好落实好,农民群众的利益能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与我们的工作有极大的关系。因此,我们农经部门的每个工作人员,一定要以人为本,把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否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我们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调查研究,省厅处级干部和各市经管局站主要负责人一年应当至少下基层调研一个月以上。坚持深入基层,坚持与农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做到农经部门勤政为民,农经人员廉洁自律。全省农经干部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开展学习沈浩先进事迹的活动,真正象沈浩同志那样,为农民群众树立起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努力推进我省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努力破解农村改革发展难题,为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同志们:2010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关键一年。希望大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在各项农经工作中争创全国一流,推动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