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颖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闫涛同志在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0-05-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中共安徽省颖上县委常委 纪委书记 闫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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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的业务培训会,是经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市关于村级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我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并进行“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业务培训。下面,根据省、市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讲三点意见:
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是推行“村财乡管”的延伸和拓展,也是破解当前农村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有效办法,是深化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混乱、资产随意处置、资源发包显失公平和以资谋私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农村的许多问题也都由此引发而来,比如:农民上访问题、村干部贪污受贿问题、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干群矛盾问题等等。从乡镇工作来讲,抓住了“三资”问题,就抓住了农村矛盾的焦点,就抓住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就能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说白了就是要亮出农村集体的“家底”,用制度管权、管财、管事、管人,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可以说,推行农村“三资”清理和代理服务工作是利党利国、利民利村的大事、好事,是一个管长远的事,我们一定要下定决心,把它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要把握关键,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
一要认真调查,摸清底数。总体要求是:迅速高效,认真细致,求真务实,准确无误。要按照先账内、后账外,先资金、后资产、再资源的顺序,逐村、逐地块、逐个合同、逐笔账目进行清理核实,全面彻底地摸清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面等自然资源和固定资产的底数以及现状,掌握“三资”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要明确清理的工作纪律,对在清查摸底工作中走过场、敷衍塞责,致使农村“三资”底数不清、工作不到位的要推倒重来;对在清查摸底工作中故意瞒报、漏报“三资”底数的人员和单位,一律按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在清理中发现的合同明显不规范、价格偏低、期限过长、不合理承包等问题,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纠正;对挪用挤占、仗权承包、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这次“三资”清理,要求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完整、详细和全面的清查,彻底摸清家底。对资金、资产的清查,要以村会计账为依据,账实核对,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查,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在“三资”清理过程中,要按照省、市、县统一制定的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逐项逐栏填写清楚。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二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清查、登记工作结束后,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清理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群众对“三资”家底非常关心,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村两委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或通过发放明白纸和召开会议等形式,向广大村民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村里要安排清查人员,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三资”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三资”,不得进入确认程序,要认真研究处理办法。对村内确实难以处理的问题,可上报乡镇“三资”清理机构协调处理。
公示期满后,对农民群众没有异议的“三资”,由村两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查结果进行确认,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档待查。同时将“三资”清查结果上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村级上报的“三资”清查结果进行抽查,经过抽查自纠,将抽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再次进行公开。通过反复核查自纠,并交由村民代表会议对清查情况进行审议,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通过,由村委会向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交书面代理申请,签订委托协议书,履行交接手续,将村集体“三资”账目移交代理服务中心代为管理。
三要执行政策,遵章办事。各乡镇要真正领会精神,吃透政策,切实负起责任,尽快培养一批专业骨干,既要强化对“三资”清理的监督指导,更要保证委托代理服务业务的正常开展,切实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制定办法不出格、规范管理不搞乱、农民满意不重来。要围绕加强“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坚持依法操作,建立简明实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防止随意性和不作为。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定期公开各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对村民到代理服务中心查询本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代理服务中心必须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不得拒绝。同时,要将抓“三资”管理情况纳入干部实绩考核和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严格兑现奖惩。
三、要精心组织,确保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若干个“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组,深入各村开展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纪委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没有纪委书记的乡镇要尽快明确一名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负责此项工作,负责人员名单要尽快报县纪委办公室。各乡镇要形成工作日程推进表,按照时限要求,统筹安排好此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做到进村入户、讲清讲透,打消群众不必要的顾虑,积极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要注意协调配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负责,全程组织,全程监督。农委、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尽职尽责,相互配合,切实担负起“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监管职责,努力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要强化督促检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各个阶段的具体督查标准,提出督查意见,组成督查组,深入乡镇、村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把握好整体工作进度和质量。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责任追究,实行问责,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要确保社会稳定。推行“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干部敏感、影响面大。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必须把工作做细,把握政策界限,讲究工作方法,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等争议较大、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特殊情况,要准确把握,妥善处理,避免因推行“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而激化矛盾、引起上访事件,确保农村安定和谐。
同志们,推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是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的重要突破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务必认识到位、重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务求工作实效,为推动跨越发展、加速颍上崛起奠定良好的基层基础!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