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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跃华同志在全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0-05-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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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刚才,仲初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作了深入动员和总体部署,讲话紧贴襄樊实际,理论性和指导性都很强,对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加快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市政府就如何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讲几点意见。
  一、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放在实现全市生产总值四年翻番战略中来谋划
  襄樊是全省农业第一大市,粮食产量占全国的近1%,为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做出了重要贡献,也奠定了我市在全国的比较优势和在全省的绝对优势地位,借助“三农”这个平台,2009年我市共获得中央和省无偿投入资金35亿多元。加上农产品加工业给财政带来的地方税收,可以说,农业对地方财政的直接贡献仍然是县(市)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农业工业化在全市工业化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农产品加工业超常规发展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最大亮点,农产品加工业千亿级产业建设成为全市四年翻番的重要支撑。
  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不仅是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持续增收的必要条件,更是统筹城乡发展、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必然要求。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高度重视,出台政策大力扶持,各项支农惠农投入大幅度增加,这为我们抢抓机遇,突破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了有利条件。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加快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作为加快实现生产总值四年翻番战略的一大推手。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把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本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要增强统筹意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采取切实措施全力培植村级集体经济新的增长点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原有支持政策不变、扶持力度不减的基础上,重点在市场引导、政策扶持、整合资源等方面再强措施、再加力度,形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强大推力。
  1、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建立农村经济组织。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是应对冲击和挑战,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需要。近年来,我市各地通过政策支持、规范引导、表彰激励等办法,在培育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取得很大成效,涌现了像襄城卧龙山药合作社、海红蔬菜专业合作社等一大批农村合作组织,在组织农民、引进技术、配置资源、开发产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登记办理、税收减免、土地使用、信贷倾斜、财政扶持等各项政策,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使其在发展数量上有新的增加,在规范程度上有新的进步,在作用发挥上有新的提高,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2、实行倾斜政策,形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强大推力。
  一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整合财政和部门支农惠农资金,建立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并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采取贴息、补助或奖励的办法,重点支持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也不得低于100万元,在荒山(地)开发、农业基地建设、休闲农业发展、标准厂房建设、专业市场兴建、仓储加工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扶持。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增加对农产品基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村组道路建设、村级文化设施建设等公益事业的投入,减轻村集体用于公共设施建设的支出。大力实施“回归工程”,引导有资金、有技术、会管理的农民工返乡参与或领办村级集体经济。
  二要支持村集体盘活土地资源。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围绕支持村集体依法开发和经营山林、土地、水面、矿产等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努力实现资源价值最大化,出台行之有效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以投资联营等形式,利用村的存量土地、山水资源等兴建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财政支农资金优先予以立项补助或奖励。
  三要实行税费优惠。各部门在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报批中要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村集体以资金、集体建设用地、闲置集体厂房等资产入股兴办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农业产业化组织以及发展第三产业所需办理的各种证照,免收除上交省、国家以外办理证照所需的一切规费。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村集体新办企业三年内的所得税县、乡留成部分的全部,及村集体企业新增税金县、乡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村集体等一系列税收减免返还政策,并在此基础上尽可能为村集体企业提供更多税收优惠,促进集体经济不断壮大。要鼓励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把扶持村级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支持村级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对结对村进行社会事业的捐赠,可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
  3、整合各类资源,形成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仅靠某一部门或村级自身的力量和资源是有限的。要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贯彻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方针,引导更多的资源和要素向农村聚集,形成工农互补、城乡互动、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要紧紧围绕村级经济发展的各个要素,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成员单位切实履责,发挥扶持政策的聚集效益。加大“城乡互联共建”活动的督办检查力度,引导和督促结对单位认真落实“五个一”的目标任务,重点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资金项目等方面进行帮扶,帮助结对村兴办一个集体经济项目,确保年经营性纯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村级集体经济的科学发展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加以保证。要形成以各级政府为主导,各级组织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齐抓共管格局。
  一要高度重视。村级经济作为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各级政府部门责无旁贷,要在推动工作中切实起到主导作用。要制定出台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意见,拿出过硬措施,整合好各类涉农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和落实各级领导特别是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制度,实行一对一指导,帮助各村联系实际,确立发展思路,选准发展项目,落实发展措施,积极稳妥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二要加强监管。要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村级资产、资源、资金的清查,建立台账。建立健全村级财务预决算、经济合同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实行村帐“双代管”制度,建立健全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把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要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务“三会治事”,凡是涉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上项目、新办实体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实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要建立村级财务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村级财务管理质量和效果。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好大喜功、不切实际的盲目发展,要严格防范村集体产生新的不良债务。
  三要建立激励机制。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好、增速快、后劲大的村,各级财政可从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对村集体实行一次性奖励。市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奖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从无到有、年经营性纯收入达5万元以上的村。
  同志们,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