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太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明华在全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暨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管理工作动员培训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0-06-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安徽省太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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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暨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培训会,是继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后,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4月初,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就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及规范化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已经启动。召开这次推进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全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推进会精神,明确目标,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我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面把握我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进一步增强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去年以来,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深入贯彻反腐倡廉方针,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我县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着力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一是层层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充实调整了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人员组成,重新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召开了县联席会议,落实了工作任务。在县、乡两级普遍建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认真抓好中央纪委9号、1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编制、领导职数、人员配备等逐步解决。落实了乡镇纪委书记一般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的规定,配齐配强乡镇纪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配备率达100%。314个村级组织建立了廉勤监督委员会或纪检小组。三是组织协调力度加大。去年,召开了全县干部大会,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部署,落实了县委、乡镇党委的领导责任;召开了4次乡镇党委书记座谈会,明确工作重点;举办了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交待了任务方法。今年4月,连续召开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及规范化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安排部署任务,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进一步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第二,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成效明显。全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去年以来,全县共组织综合检查12次、专项检查28次,抽查了260个村,重点对粮食、良种、农机具购置、农资综合直补等农业补贴发放情况,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农村低保、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涉农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民意调查等,督促被查单位规范惠农政策落实、资金发放行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收到较好效果,有力推动了惠农资金发放“一卡通”和管理“一线实”措施的落实。全县共查处违规发放农业补贴,挪用、贪污、套取惠农资金、医保基金等案件3起,给予7人党政纪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挽回经济损失36万多元。
第三,基层干部廉政教育持续深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紧密结合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农村反腐倡廉教育。基层干部廉政教育不断强化,共举办各类培训120多班次,培训人员近1.4万人次。下发《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易读本》1500册,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读本》教育活动,对2000多名农村党员、干部进行了知识测试。农村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去年,开展了“增强爱民意识、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访百户民情、做一件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和“依法行政、规范从政”公开承诺,全县共有2000多名农村党员干部受到教育,为民办实事3000多件。开展了典型示范教育,组织评选并向市推荐表彰了2名勤政廉政优秀干部,开展了基层干部能力作风教育,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专题培训,基层党员干部的政策水平、工作能力有了提升,工作作风有了改善,服务意识有了增强,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第四,农村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细则》和我县《实施办法》,紧密结合农村实际,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初步形成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了各项监督制度。在乡、村普遍建立了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诫勉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等制度,并得到较好执行。每年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达900人次,实施廉政谈话60多人次。制定出台了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结合乡镇和行业特点,制定了基层干部具体行为规范。制定出台了一批惩防制度。建立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和供地备案“两公示一登记”制度,在乡、村建立了土地补偿资金专户制度,推行了村财乡管村用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和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特别是近年来,扎实开展了村干部“廉勤双述双评”、廉勤事项月报告、廉勤档案、为民服务日志、廉勤兼优示范点创建等七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如赵集乡建立了村勤廉监督制度,双浮镇推行了“5+2”村务制度,苗集镇、高庙镇建立了乡村干部绩效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等,这些好的做法,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中央、省、市等有关媒体进行了刊登介绍,省电视台进行了专题报道。
第五,专项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全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从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着力纠正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认真解决征地补偿、土地承包、农村教育收费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去年以来,全县共纠正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9起,减轻农民负担63万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以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等方面存在的损害农民利益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开展了农村低保、农民建房、殡葬改革、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县普遍开展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畅通农民群众诉求渠道,及时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第六,案件下查一级效果显著。针对基层乡镇办案力量薄弱等问题,在31个乡镇实行办案协作制度,有效解决了基层办案力量不足、基层不敢办案和不会办案的问题,提高了基层办案质量和效率。去年,针对基层信访居高不下,突出问题难解决,违纪案件难查难办,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等实际,采取下查一级措施,收到良好效果。2009年,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178件(次),检举控告举报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04%。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67名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下查一级不仅震慑了违法乱纪,推动了基层查办案件工作,而且教育了基层干部,匡正了社会风气,促进了乡村干部作风转变,受到省、市纪委的充分肯定。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发展不平衡,有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流于形式;一些地方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村务不公开,搞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少数基层干部作风不实,方法简单,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等。
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继决定,用一年的时间,在全省、全市开展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通过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三项制度,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村级事务决策管理监督机制,可以有效解决目前我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上述问题。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省委、市委安排的一项重点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要清醒地看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工作中还有不少差距,进一步增强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二、明确目标任务,全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太和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第一,要把握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内涵。其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二是全面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三是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三项工作可以概括为:民主理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都要在阳光下操作,都应在阳光下运行。其目的就是通过对村、居、社区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的清理,核实底数,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建立台帐,健全制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化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通过建章立制,完善监督和管理,从体制、机制上为农村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第二,要明确“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目标要求。根据县委研究意见,这次把城市社区纳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范围,城关镇和开发区要按照目标要求,一起抓好落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应实现以下目标要求:一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家底清楚,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规范,资产、资源开发处置规范公开。二是村级权力公开透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健全落实,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有序,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三是群众利益有效维护。农村党员、干部按制度规定办事,违纪违法现象明显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对村务管理和村干部的满意度显著提高。
第三,要抓住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工作重点。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要围绕民主理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大课题,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1、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及规范化管理。这是“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第一项任务,也是年底前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按照县纪委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及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各乡镇要抓住七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全面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舆论氛围,把“三资”清理政策、规定、方式、方法交给干部群众,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二是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规范操作程序,强化落实手段。三是要抓好培训指导。要抓好业务培训,教会清产核资的方法,统一指标解释,提醒注意事项,深入一线指导,帮助开展工作。四是要认真清产核资。做到全面清查、逐项登记、公示公开、应清尽清。市里提出了“清理彻底、登记规范、核实准确、公示全面、确认无误、上报及时”二十四字方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台帐。五是要建立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依托乡镇农经站、财政所建立代理服务中心,在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四权”不变的情况下,实行委托代理服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要达到“八有”: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微机、有制度、有业务操作流程图、有经费保障。这“八有”也是省验收的标准之一。
2、全面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就是通过建章立制,实现村级事务决策、管理过程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运行。各乡镇要在加强调查研究,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理清思路,抓好落实。注意抓住以下关键环节:一要认真梳理村级事务。以乡镇为单位,采取条块结合、上下结合的方式,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村务公开、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和一般事务进行梳理,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村级事务目录。二要科学制定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意见及流程图。按照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监督有力的要求,制定流程化管理意见;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级行政事务等进行分类;按照简便、易行的原则,逐项绘制流程图,切实做到村级事务简单明了,容易操作。三要认真开展“四议两公开”(简称“4+2”工作法)。要按照村支部会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决议,决策内容和实施结果公开等程序要求,建立“四议两公开”决策流程图。并把推行“四议两公开”村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重点。在开展“4+2”工作法过程中,必须坚持“两个防止”,做到“两个注重”。坚持“两个防止”,就是防止村级党组织大包大揽、以党代治,由党组织包办村务,甚至凡事都由村党支部书记一个人说了算,挫伤了广大农民参与村务的积极性、主动性;防止村民组织脱离村党组织的领导,导致村民自治极端化,动摇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做到“两个注重”,即注重在村党支部提议时充分体现群众意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使支部的提议与群众的意愿合拍,并切实形成合民意、顺民心的意见和方案,确保决策的实施能够惠及广大群众;注重在实施中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要统一制作村级事务流程图公示牌。由县、乡两级统一制作,发放到每个村(居、社区),并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挂牌公示。五要印制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手册。发放到乡镇、基层站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做到人手一册。六要健全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机制。建立由组织、民政部门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会商制度,根据村级事务变化要求,及时修订补充,指导基层规范管理。要建立定期调度和督查制度,加强对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检查,确保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是由村(居、社区)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并接受其委托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的常设监督机构。村监督委要在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各乡镇要在健全村级组织、选准配强村“两委”会班子的基础上,按照民主监督、权力制衡、公开透明、村民自治的要求,整合村级监督力量,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设置、人员产生、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提供政策依据。已建立村廉勤监督委员会或村纪检小组的,统一更名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二要抓好人员配备。各乡镇应根据村(居、社区)人口规模,确定监督委人数,一般由3-5人组成,至少有1名中共党员,监督委主任必须是中共党员。村党组织负责监督委的推选工作,监督委主任、委员候选人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党组织提名,也可由村民自荐或联名推荐,须报经乡镇党委、纪委进行资格审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选举。监督委成员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热心公众事业等,不得由村委会成员、村文书、报帐员及村“两委”成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担任。三要依法选举产生。村(居、社区)监督委与村(居、社区)委员会同期同届。这次应采取补选的办法,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差额选举产生,选举产生后的村监督委成员,与村两委干部一起接受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民主评议,要报乡镇备案。四要落实保障措施。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例会制度、监督制度、议事规则及向上级组织、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制度等,切实发挥村监督委的作用。要为村监督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做到议事有场所、工作有经费、监督有条件、履责有动力。切实解决村监督委成员的误工补贴,县可以借鉴外地经验做法,把误工补贴统一纳入县财政预算,根据财力状况,制定具体补贴标准。乡镇也要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年终给予适当补贴。
第四,要掌握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步骤。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从今年5月开始到明年6月基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要抓好动员部署。5-6月份,各乡镇要完成建立组织、制定方案、业务培训、启动实施等工作。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掌握《太和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领会这次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措施,抓好再动员、再培训、再部署。
第二阶段,要抓好组织实施。今年6月至明年4月,各乡镇要集中精力抓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及规范化建设、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首先,要抓好“三资”清理工作。以前村里也清过,登记的只有几间房屋、几张桌子、椅子等,只有几张纸,没有签字、没有公章,问干部不清楚,问群众不明白。这次清理,要严格时限,省规定的清理登记时点是2009年12月31日,往前清理,直至群众无异议为准。严格按照省统一制定表格填写,马上还要进行专题培训。清理务必于9月上旬前结束,以便汇总上报省市。在清产核资、摸清底数、建立台帐的基础上,各村要与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这项工作要求12月底之前完成,县里将组织专门验收。
其次,要高标准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三项制度的落实。着力抓好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建设。
各项工作要有机结合,同步推进,防止顾此失彼。
第三阶段,要抓好检查验收。实行层层申报验收制。明年4月上旬,乡镇要对照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验收标准,完成对村的检查验收工作,并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和上报;4月中下旬,县对乡镇实行申报制验收,验收情况及时通报全县;5-6月份,全县向省、市提出申请,接受验收。凡图形式、走过场、工作拖拉、不负责任造成工作被动的,不但要限期整改,还要追究责任。
第五,要统筹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在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同时,要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紧抓不放。要明确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等民生工程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程建设特别是民生工程项目申报、工程招标、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明查暗访、督查督办活动,及时纠正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补贴资金落实以及农村建设和公共事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监管机制。
二是要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对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盲目乱占耕地等侵害农民土地利益的行为。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民负担重点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坚决纠正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移民安置、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三是要着力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一要强化教育引导。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政策法规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的教育,提高能力素质,夯实作风建设基础。二要强化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基层干部行为规范,构建不能为、不敢为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三要解决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中存在的工作飘浮、作风粗暴、方法简单、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为民服务的良好氛围。
四是要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行为。实践证明,案件查到哪里,哪里风气就好,正义就能伸张。要继续实行案件下查一级,重点查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套取、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款、征地补偿费和农村社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案件,违反计划生育、殡葬改革政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在集镇建设、小产权房开发和工程建设中索贿受贿的案件,以及利用宗族势力干扰破坏基层选举,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案件等。
五是要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紧紧围绕农村综合改革,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探索防范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风险的措施和办法,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强化推进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各项任务
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主要任务。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摆上位置、强化措施、扎实推进。
第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乡镇纪委书记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村(组)干部要全力以赴。要落实工作分工负责制,农业和财政部门负责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实、建立台账、健全制度机制、实施规范管理;组织和民政部门负责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机制和村级组织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牵头部署、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构要定期召开会议,掌握和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合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工作局面。
第二,要抓好业务培训。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一项新任务,必须加强业务培训。下一步,县还要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乡镇要加强对村级业务培训。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围绕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等内容,制作专题培训教材,编写工作手册,加强培训指导。
第三,要注重建章立制。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核心是加强制度建设。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中,着力抓好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要在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探索新对策、创建新制度、形成新机制,尤其要建立村务决策管理机制、规范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断充实和完善“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内容。
第四,要全程督查指导。县成立了四个督导组,实行分片包干,对乡镇及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乡镇也要成立督导组,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等问题,要责成其认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直至予以处理。对清理中拒不交帐、交物或借机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要从重、从快查处。
第五,要注重工作方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要抓好典型示范带动,抓两头带中间,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要善于从基层创新做法中汲取营养,创新提高,在提高规范化水平上下功夫。要加强对“难点村”、村务不公开、“三资”管理混乱村的重点指导,必要时可派工作组。在“三资”清理工作中,要尽量减少因清理引发的震荡和负面影响。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中,要严格选人用人条件。要注意抓好结合,避免单打一,努力形成重点突出、协调推进的工作局面。
同志们,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为统筹太和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0一0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