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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创新 服务三农 努力实现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新跨越———浙江省台州市副市长李跃程在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2008-09-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浙江省台州市副市长 李跃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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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浙江省台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五年来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全面分析当前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刚才,三门、临海、温岭、椒江、仙居、天台等6个县(市、区),从不同的角度作了经验介绍,由于时间关系,还有许多单位的好经验只作书面交流。应该说,这些做法与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性,值得各地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等一下,市委朱贤良副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信心
    近年来,全市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适应深化农村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许多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我市的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农民专业合作社茁壮成长。自2000 年起步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经历了探索、发展、规范等不同阶段,已进入做大做强、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一批具有产权关系明晰、运行机制规范、产业特点明显、带动覆盖面广、市场竞争力强的合作社正在茁壮成长。到今年6月底,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231家,注册资金4亿元,成员5万多户,带动农户48万多户,占总农户数的38.1%,其中市级规范化合作社364家,省级示范性合作社48家,省级优秀示范性合作社13家。在发展过程中,我市形成了许多全国首创的经验,率先出台了《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若干意见(试行)》、《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等政策;直接推动了《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成功举办了“合作社制度建设与立法安排国际研讨会”及农业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多次会议;率先完成了市、县(市、区)两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建立,实现合作社更高层次的联合和更大范围的合作。经过多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我市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织载体,是台州农业的一面旗帜,并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了国家、省和全国其它省市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有四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一位全国政协副主席曾先后到我市检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全市共接待了来自国内外的1200多批次学习考察团。
    (二)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保障。《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全市组织开展了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和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妥善地解决了一批二轮土地承包的遗留问题,使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率达到99%以上,切实保障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在此基础上,全市把解决土地承包纠纷作为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重点,全市共调处各类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336件。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椒江、温岭、三门、路桥等四个县(市、区)已建立了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和开展仲裁试点工作,其中椒江、温岭、三门均列为农业部试点单位。把正确引导土地流转、探索建立土地流转机制作为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重点,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到2007年底,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 59.87 万亩,流转率为 30.3%,涉及流出农户数 33.82 万户,流出率为 26.4%。全市土地流转总量仅次于宁波市,居全省第二位。
    (三)完善会计委托代理制,集体资产不断得到保值增值。为进一步巩固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全面组织实施会计委托代理制提升工程,着重在保证会计代理率、深化制度建设、强化监管力度、改善服务手段上下功夫。目前,全市131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村级会计代理中心,有5053个村实行会计代理,代理率为 99.1%。在省内率先出台了《台州市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台州市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村级接待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基本形成了民主理财、财务公开、代理会计与农村审计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财务系统化监管机制。组织开展了“千村审计”和换届选举前的专项审计工作,三年来全市共审计5225个村,审计资金总额116.47亿元,为村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0.55亿元,有52人受党纪处分,有12人受刑事处罚,有力地维护了集体和农民的权益。乡镇(街道)的会计代理机构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玉环、路桥、三门、温岭等4 个县(市、区)建立了县、乡财务监管网络,对村级财务进行实时监控。与此同时,各地加大集体经济空白村、薄弱村扶持力度,有力地推动集体经济发展。2007年,全市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20.79亿元,比上年增长11.73%;各级政府补助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总额1405.6万元。全市已有12个村完成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
    (四)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农民负担反弹有效防止。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我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治重”、“治乱”转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新阶段。及时强化和落实了以“四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全面建立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实行了年度专项考核制度,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民建房、义务教育、广播电视、综治联防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直接负担仅为1.2元。近年来,全市共查处涉农违规收费案件81件,已清退违规资金1400多万元;更新公示栏(牌)6000多个(块),重新印发涉农收费公示手册148万份,完善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规范村民 “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制度,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2007年,全市有71个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共筹资225万元,对36宗集体生产公益事业进行建设。实行农民负担监测制度,聘任市、县、乡三级农民负担监督员1324名。建立农民负担信访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处理举报件,有效化解了农村社会矛盾。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来之不易的,这靠得是党的方针政策的适时出台和正确引导,靠得是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靠得是全市各级农经部门及干部的敢为人先和扎实工作,靠得是广大农民朋友的勇于探索和大胆实践。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农经战线的同志们和广大农民朋友,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全面把握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改革也经历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再到当前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农村综合改革。但是,时至今日,“三农”问题依然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非常突出的问题,“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是落后社区”和“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认识还是众所周知,“农业边缘化、生产副业化、劳动力老龄化、农业环境恶化、基础设施老化”的趋势还在不断演进,“农民收入过低、农民过多、土地产权不明、农民权利缺乏”等还是不争的事实。“三农”问题的破解,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农村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从我市实际情况看,当前我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有些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农民群众信访不少。少数农户承包权还不落实,土地承包纠纷不断;涉农收费行为欠规范,农民间接和隐性负担仍然存在;村经济合作社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集体资金资产流失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等违法违规案件时有发生。二是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影响作用发挥。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农村经济的繁荣,农经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迫切需要深入研究和思考。如土地流转政策和机制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竞争力提升、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构建等。三是工作职能与机构、性质、手段不相适应,影响各项工作开展。农经工作外延不断拓宽、内涵不断深化,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但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仍是个小机构,市、县两级平均只有 6.6 个人,乡镇街道平均2.6个人,至今少数乡镇街道还没有农经人员。农村经营管理承担着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的职能,而机构绝大多数都是事业性质。工作手段落后,无法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个别地方连正常的办公经费还难以保证。为此,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按照推进新一轮“创业创新”、实施“三个台州”战略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主攻六大重点,着力构建服务“三农”新机制,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作出新的贡献。根据上述总体要求,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任务:
    (一)以推进土地流转为重点,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土地是农民权益的核心。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基石。要深入贯彻《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为目标,引导和鼓励农户流转土地,支持村、组集中连片流转,推行承包农户委托发包方或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流转承包土地,鼓励农户在承包期内长期流转土地,积极引导农户实行季节性流转。要指导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构建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引导耕地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流转,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制,实行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各级党委政府要尽早出台加快土地流转政策,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发展,争取到2010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要达到75万亩以上,占总承包耕地的40%以上,规模化流转面积达到45万亩以上,占流转土地总面积的60%以上。要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统一服务或某个作业环节的服务,实现农业规模经营。要加强土地承包权证管理,提高土地承包与信息化管理水平。要健全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在2010年前全面建立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
    (二)以实施财务规范管理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财务问题是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农村工作的难点,更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做好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的业务指导,颁发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确立村经济合作社法人地位。二是以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为核心,健全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巩固和提高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做到“会计代理、会计核算电算化、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全覆盖。三是加强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努力化解村级债务,坚决制止新增不良债务。四是认真贯彻《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规范农村审计程序,坚持“三年一轮审”制度,做到“三年必审、有访必审、离任必审”,加强对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等专项审计,全市每年要完成1700个村的审计与财务清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五要实施《台州市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开展财务大检查,对违反村级财务管理的案件实行责任追究。
    (三)以做大做强合作社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党委政府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国家支持“三农”的一种崭新渠道和可靠载体。要深入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骨干型和龙头型专业合作社培育为重点,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和农机、植保等服务型专业合作社。要积极推进农业经营机制创新,引导同行业、同类型、同区域合作社的联合与整合,形成产业龙头。要鼓励合作社向工商资本开放,积极探索“公司·合作社·农户”复合型经营模式。要引导合作社组织成员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不断拓宽农业发展空间。到 2010年,全市建成700家以上市级规范化合作社,建成200家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骨干型合作社、30家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龙头型合作社。要加强对市、县两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的指导,探索联合会服务合作社的有效形式。要加大扶持力度,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实施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合作社辅导员的作用,全面构建合作社发展的保障体系,使我市合作社发展始终走在全国前列。要始终围绕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这一中心,积极探索以优质服务零收费为标准的“三位一体”为农服务新平台,为农民提供融资、信息、技术、营销等服务。
    (四)以构建防控体系为重点,逐步完善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丝毫不能掉以轻心。要全面落实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以源头防范、监测预警、监督检查、重点控制、责任追究、目标考核、维权援助和组织领导等八大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民负担预防和控制体系,形成“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教管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处置”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新机制。要健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涉农收费部门减轻农民负担年度专项考核制度,加快农民负担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涉农税收、价格与收费“公示制”,全面实施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监管,规范村级组织收费。要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坚持农民负担检查制度,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要妥善调处信访件,加大对农民负担案件的查处力度,健全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要确保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确保不发生因农民负担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
    (五)以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为重点,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是从体制和机制上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管理权、监督权和收益权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要按照“依法、自愿、民主、公正”原则,坚持条件、先搞试点、总结经验、加大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力度。要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转协调、监督有力、效率优良”的股份经济合作社,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让更多的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要探索建立符合城镇化、市场化要求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管理方式和发展模式。已经开展的县(市、区)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扩大试点,加快推进速度,力争对现有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年净收益在100万元以上的村全面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没有开展的县(市、区)明年要选择若干个有条件的镇(街道)、村开展试点工作。到2010年,全市要有40个以上的村完成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要立足资源开发,搞活资本经营,强化管理服务,改善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路子,尤其要做好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帮扶工作,培育集体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六)以建立财务监管网络为重点,不断夯实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基础。加强农村重大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研究,不断改进和提升工作手段,是新时期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必要保障。要以村级财务监管网络建设为中心,全面建立农村经营管理网络综合平台,在5年内形成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四级的农经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农经统计和农经队伍等管理信息化。要进一步重视农经统计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提高统计质量和时效,充分发挥农经统计作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题调研,积极参与农村重大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研究,为各级领导决策当好参谋。要加强农经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农经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加强农经机构队伍建设,整合力量,增加人员,提高素质,推动农村经营管理各项事业发展。
    三、立足当前,切实做好年内的各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根据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年初的工作部署,各地要切实抓好年内的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一)做好村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是“三农”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且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指导”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确保平稳、有序推进。目前,杭州、宁波、嘉兴、湖州、舟山等市已全面完成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其他市也正在全力推进之中。为了不拖全省后腿,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确保在年内全面完成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要层层建立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并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县(市、区)领导小组要分片建立选举工作指导组,对各乡镇(街道)的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进行分片联系、包干指导。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对每个换届选举的村经济合作社,都要确定具体领导干部负责,并选派得力干部参加。二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和支持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作协同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人大要认真研究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中出现的共性问题。组织部门是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的牵头部门,负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换届选举领导责任,牵头组织实施工作。农业部门是换届选举的业务指导部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精心制订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对换届选举具体业务的指导服务。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查处选举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有关政策法规及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为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政法部门要依法打击破坏选举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关职能部门要把支持换届选举与抓好本部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换届选举搞好服务。三要严肃选风,确保平稳。要严格按照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六个必须、六个严禁”规定,加强对社员群众的换届纪律教育,明确违纪责任,规范参选行为,引导社员行使好民主权利、履行好职责义务。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二)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尽快制订出台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政策意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农民流转土地,逐步实现“规模化、规范化、组织化、市场化、长期化”的土地流转新格局。各县(市、区)要建立土地流转指导中心,开展乡、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建设的试点工作,着手土地流转市场培育,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合作机制。今冬明春要在全市上下形成推进土地流转的高潮,要把土地流转与稳定粮食生产、促进优势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使我市土地流转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加快骨干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要根据台政办函〔2008〕18号文件精神,狠抓落实,确保全年完成新增100 家市级规范化合作社、培育100家年销售收入 500 万元以上骨干型合作社和10家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龙头型合作社的任务。同时,要对2005年、2006年认定的市级规范化合作社进行动态监管。要组织实施千名合作社理事长培训工程,不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素质。
    (四)强化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要抓紧制订出台《台州市农民负担预防和控制体系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农民负担明查暗访,全面落实各项制度,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案件。对省、市两级明查暗访发现的案件,各地要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今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专项考核,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里考核。
    (五)加强集体资产的财务管理。要组织开展全市村级财务大检查,重点检查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财务公开等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要开展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出纳员、代理会计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科学理财能力。要加强农村审计工作,确保全年1700个村的财务审计和清理的完成。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规定移送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有利于稳定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利于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高农民和农业产业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今后一段时期和年内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已经明确,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于创业创新、服务三农,振奋精神,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实现我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新跨越,为繁荣农村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