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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抓机遇 加快发展 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福建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陈永共同志在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日期:2008-09-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福建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陈永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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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省委关于海西建设“四谋发展”实践主题的精神,总结交流各地培育龙头企业、组织开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以及“百龙联百村·共建新农村”行动工作的情况,研究部署如何进一步抢抓机遇,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步伐,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今天,各设区市农办、部分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就开展有关工作交流了经验,对《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讨论稿)》进行了讨论修改,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明天我们还要组织大家参观漳州市的部分龙头企业,进一步相互交流。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准确把握当前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形势
    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特别是我们农办系统,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又好又快发展。2006年,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到6858个,年销售收入达1224.3亿元,比增13.64%;出口创汇27.8亿美元,比增15.19%;带动农户489.6万户,安排农村劳动力163.9万人,户均从中得到收入3229元。实践证明,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已加快发展向全面提升水平的新阶段转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促进产业集聚向注重跨区域发展增强带动能力方向转变。全省上下围绕“三、四、十”农业结构调整要求,结合各地产业优势,纷纷研究制定扶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了优势产品形成优势产业、优势产业向优势产区集聚,逐步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格局。漳州市组织实施《农业发展绿色行动计划》,发展“绿色、特色、外向、品牌”农业,推动了优势产业聚集。“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现代农业产业格局逐步形成。龙岩市抓住区域特点,大力培育和发展畜牧、蔬菜、林竹、果茶、烟草五大重点产业和红心地瓜干、咸酥花生、河田鸡、连城白鸭、福建黄(乌)兔等五大特色产品,形成区域明显、优势突出的农业生产格局。三明市大力抓好优质稻、烤烟、笋竹、速生丰产林、果茶蔬菜、优质畜禽、中药材、水产、珍稀食用菌等十大具有三明区域优势和特色优势的产业化基地建设,并努力抓好相应的十条产业链的拓展延伸,为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蓄积了持续发展的后劲。同时,引导龙头企业抓住发展机遇,实施集团化、跨区域的发展,提升了龙头企业的发展水平,增强了他们的辐射带动能力。超大、福源、亲亲等一批龙头企业在省外建立生产基地,厦门市的不少龙头企业也纷纷到漳州、龙岩、三明等周边地区建基地,带动力他们发展。泉州中绿公司今年又投资上亿元人民币,在省内及河北、江西、上海等地设立种植基地和加工厂,并与上海一家大型连锁超市洽谈合作事宜,届时,中绿产品将进驻华东地区的4000多家超市,并向全国扩展。
    (二)从提高质量标准向注重创建品牌提升发展水平转变。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制定产地环境标准、农业投入品标准、生产技术标准和质量安全标准,并率先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中,按照标准化组织农产品生产,开展质量检验检测,实行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在此基础上,龙头企业不断增强创品牌意识,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争创名牌产品,以品牌扩张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少龙头企业走上了以质取胜、名牌兴企的发展道路,发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我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7家涉农类企业中4家是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获得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的8家涉农类企业中6家是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获得2006年中国名牌农产品的3家企业全部是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如厦门银祥集团创立了无公害生产加工的银祥模式,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放心肉”的著名品牌。龙头企业还通过培育创建品牌,加快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如厦门银鹭集团和惠尔康集团两个龙头企业的花生牛奶占全国同类产品的市场份额近70%,晋江阿一波食品有限公司的紫菜加工产品占全国市场的60%,光泽圣农集团的肉鸡产品占肯德基在我国南方市场份额的50%。
    (三)从完善利益机制向注重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转变。近年来,我们积极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产销衔接、合同订单、保护价收购以及股份合作等多样化利益联结关系,大力组织实施“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模式的试点,积极探索完善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在促进双方共同发展方面作了不少有益的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以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省级联系点的试点工作力度,将省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联系点从42个扩大到60个,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运行机制、服务方式、利益分配机制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产业化经营、促进优势农产品集聚、加快品牌农业实施、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民主化进程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效。2006年,全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3833个,会员数达23.73万人,年销售收入142.86亿元,带动农户97.82万户,农户从中得到收入27.5亿元。南平市龙得宝稻米专业合作社一方面与南平市恒大米业公司签订稻谷收购合同,另一方面与农户签订生产合同,恒大米业公司每年从稻米加工销售中拿出一部分利润,通过合作社对农户进行补助,使农户得到的“二次分配”的利益,在连接公司和农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漳州市芗城区芗安果蔬专业合作社注册了“芗安”商标,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建立产品可追溯制度,发展了订单生产基地2.2万亩,使“芗安蔬菜”从菜摊进入超市,成为大中城市生鲜超市的免检产品。
    (四)从加快自身发展向注重村企共建参与新农村建设转变。龙头企业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不忘回馈社会,积极参与到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推进了新农村建设。为更好地引导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我们搭建了“百龙联百村·共建新农村”行动这一平台,引导和鼓励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与共建村结对共建,通过产业带动、村企联动、投资推动、科技驱动、服务拉动、外向牵动等多种形式,实施了农产品基地建设、现代农业建设、主导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村容村貌整治、新型农民培养、劳动力培训就业等一系列帮扶项目,实现兴村富民、村企共赢,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方向发展。据统计,150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共投入生产性资金7.74亿元、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9369万元,投入农民技能培训资金645万元,帮助共建村发展经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取得了明显成效。福州、漳州、龙岩、三明等地还组织市级龙头企业参加活动,引导更多的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福州市在开展“百龙联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中涌现出了产业拉动共建、项目带动共建、合作开发共建、直接参与共建、公益捐助共建等五种村企共建典型,促进了村企共赢。
    总的来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不仅在数量和区域布局上有明显扩大,而且在规模和竞争力上有明显提升,在促进优势产业集聚、农民增收、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农业整体水平的提升和农业对外开放等方面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环境仍然不够宽松,有的地方对产业化经营重视不够,扶持力度不大,产业化经营急需的人才、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仍然不足,加快发展的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二是农业产业化组织的整体水平还不高,龙头企业的规模偏小,农产品精深加工程度不够,我省主要农产品的深加工或二次以上加工的比例只有20%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为30%左右),而且标准化生产水平较低,全国知名品牌较少,产品的整体竞争力还不够强。三是产业化经营的利益联接机制仍然不够完善,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够紧密和稳定,合同订单的履约率较低,损害了双方的利益。
    当前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既面临者严峻的挑战,也存在加快发展的难得机遇:一是加快发展的氛围正在形成。中央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一贯十分重视,连续4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把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党和国家领导人也经常对产业化经营提出新的要求。省委、省政府把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抓手,准备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大龙头、大品牌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全省上下逐渐形成了有利于产业化经营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快发展的机遇不断涌现。新农村建设给农业产业化经营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中央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和各类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集聚,进一步启动市场,扩大了国内需求,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搭建了新的发展平台。我们农办系统组织实施的“百龙联百村·共建新农村”等一系列引导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活动,显现出龙头企业支持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促进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良好势头,给农业产业化经营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三是加快发展的内在要求十分强烈。随着经济一体化、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也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这对龙头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实施标准化生产,创建名牌农产品,不断抢占市场提出了新的要求。也鞭策着龙头企业苦练内功,尽快做强做大,增强了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动力。
    因此,我们既要肯定成绩,增强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又要看到不足,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迎难而上,进一步抢抓机遇,扎实推进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上新水平。
    二、切实抓好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点工作
    (一)抓关键,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进入了全面提升发展水平的新阶段,龙头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这就要求我们要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新的起点来谋划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路子,尽快培育壮大一批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的全国性骨干龙头企业,以推动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上新水平。根据《福建省“十一五”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规划》的要求,力争“十一五”期间每个特色重点农产品培育一批年产值超5亿元的龙头企业,四个主导产业各培育5家以上年产值超10亿元、具有明显区域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培育3家以上年产值超50亿元、5家年产值超30亿元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强的出口型龙头企业。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省里正在研究制定有关的政策文件,立足我省区域和资源优势,集中财力扶持一批跨区域发展的大企业、大集团、大品牌、大龙头,以增强我省龙头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福州市正在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强做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若干意见》,拟择优扶持一批有优势、有品牌、有特色、有基础、有前景的重点龙头企业,把它们培育成更具竞争力的集团和“旗舰”企业。各地也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努力为龙头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帮助它们尽快做强做大。二要搭建发展平台。各地要立足本职,积极创新,搭建产销对接、银企对接、科企对接的服务平台,促进龙头企业与市场、基地农户、金融机构、科研院所有效对接,帮助龙头企业寻找合作伙伴,寻找发展商机。三要搞好各项服务。全省农办系统要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新阶段的要求,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深入一线调查了解情况,协调处理好产业化经营各个环节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企业和农民排忧解难。要帮助龙头企业建设专业化、规模化、优质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龙头企业稳定原料来源。要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帮助龙头企业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作为龙头企业,也要转变观念,面向市场,选准战略,完善制度,依靠科技,运作资本,推动企业走集团化经营的道路。一要制定发展战略。实践证明:龙头企业要想做强做大,必须在战略思路和实践方面超前于一般企业,只有这样龙头企业在未来的竞争中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每个龙头企业都要认真考察分析自己在全国、全省及本行业中的地位、优势、产品市场占有情况及发展前景等,研究企业发展战略,制定发展规划,确立发展主业,配套有力措施,从而确保企业能够健康良性的发展。二要积极扩大经营规模。要充分发挥企业资产质态的优势和潜力,通过品牌延伸,加大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力度,有效整合资源,实行强强联合,促进资源和生产要素有效集聚,迅速扩大生产规模,壮大企业实力。同时,要大力拓展融资渠道,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扩大资金盘子,为进行控股、收购、兼并等扩张行为提供条件。三是努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科技创新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要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合与合作,组建自己的研发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集中现有资源,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把核心主业做大、做强、做精,走集约化经营道路。要大力培育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积极打造高知名度、高信誉度、高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率和高经济效益的“五高”名牌产品,增强龙头企业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四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做强做大需要科学的管理制度。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实现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运作效果。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制度,明晰企业产权,建立科学决策机制,促进龙头企业健康发展。
    (二)抓重点,大力发展品牌经济。产业化经营是实现现代农业的重要渠道,品牌农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一方面,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发展,要靠龙头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产业化经营主体来推动。另一方面,品牌农业的发展,有利于优化配置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对于提升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省委、省政府对发展品牌农业十分重视,把他作为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们正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起草加快品牌农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漳州、龙岩、三明等地也在研究部署发展品牌农业的工作,各地也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把推进品牌农业发展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一要夯实品牌农业的产业基础。围绕“三、四、十”的发展目标,把品牌农业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优势产业培育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扶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围绕四大主导产业,扶持建设一批具有资源优势和地域特色的品牌农业生产基地。要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同时,积极推进土地流转,以品牌带动适度的规模经营,建立规模化生产基地。要引导龙头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全程质量控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要开展争创品牌活动。增强龙头企业的创牌经营意识,鼓励支持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加强农产品商标注册,做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福建特色农产品的商标注册工作,有效遏制企业的商标、域名被恶意抢注等侵权行为。积极支持具有特定品质、由自然因素、人文因素形成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鼓励龙头企业争创省级品牌、国家品牌乃至国际品牌,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组织开展福建名牌农产品的评选认定工作,每年评选认定一批福建名牌农产品,对他们进行奖励,营造龙头企业争创品牌的良好氛围。三要提升品牌价值。加强对区域优势特色品牌整合的指导和协调,引导支持中、小品牌整合形成名牌。鼓励龙头企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充分挖掘福建的历史、文化等资源,丰富产品的文化内涵,提升产品的文化品味,提高产品的附加值。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品牌为纽带开展强强联合和协作,培育出一批在全国甚至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的大企业和大品牌。
    (三)抓机制,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广大农民群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对农业经营体制的又一重大创新,是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组织载体,是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组织基础。要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健康发展。一要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良好氛围。全省农办系统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大意义,领会《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实质,把法律宣传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为开展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结合“三下乡”活动送法律到基层,营造贯彻实施法律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好第一手的情况,提高依法指导和服务的水平,发挥好部门的指导、扶持和服务作用。二要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带动作用。要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对原有省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联系点的试点工作方案作进一步的完善,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制度建设,推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理财制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增强其活力和竞争力。要认真总结联系点工作经验,树立一批不同层面、各具特色的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带动面上工作全面开展。三要保障农民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的主体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以农民为主体建立的农村互助经济组织。在组建和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提高农民的参与度,保证农民在合作经济组织中的主体地位。要依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干预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之真正成为农民自愿建立、自主管理、为农民谋利益的富有生命力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组织。要落实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服务引导,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抓平台,不断深化“百龙联百村·共建新农村”行动。为有效引导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我们启动了“百龙联百村·共建新农村”这一平台,组织150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分别与一个以上的建制村开展结对共建。经过一年来的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既推动了共建村的新农村建设,也为龙头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这一行动,经各级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已经是家喻户晓了,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高度关注,得到了老百姓的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得到兄弟省份的认同和学习。下一段,要按照原定的方案和计划,抓好各项工作和任务的落实,确保生产发展有新成效,社会事业有新进步,新村建设有新气象,农村文明有新变化。一要建立经济发展共赢机制。从监测的数据看,目前龙头企业投入到共建村的生产性资金达7.74亿元,平均每个村512万元。这对共建村来说,是一笔很大的发展资金,是发展经济难得的好机遇。龙头企业要根据共建村的资源优势和自身的加工销售优势,运用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帮助共建村培育特色产业,建设标准化的生产基地。要和共建村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确保双方互惠互利。二要加快共建项目的实施进度。“百龙联百村·共建新农村”行动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帮助共建村实施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村容村貌整治、新型农民培养、劳动力培训就业等方面的帮扶项目。目前,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已经投入共建村资金8.74亿元,占计划数的77%,进度比较快,但投入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的资金仅占计划数的40%,进展不平衡。各龙头企业要信守承诺,把加快项目进度作为当前行动的重点和难点,抓住秋冬的有利时机,抓紧组织力量实施,确保各项建设项目如其完成。三要抓协调促落实。各级农办要加强调研,研究具体的支持措施,帮助龙头企业解决在行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典型,为龙头企业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各设区市农办要做好行动的监测、总结和验收工作,加大督促力度,确保行动确定的各项目标责任制在2008年6月前如期完成;省办将进行抽查,并适时召开会议进行总结表彰。
    (五)抓创新,开展“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科技部门+农户”经营模式试点工作。“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科技部门+农户”经营模式是一种制度创新,它在原来“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经营模式上增加了科技部门的力量,提升了科技在产业化经营中的作用,有利于龙头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经企业自愿申请,经设区市农办考核、推荐,我们选择福清市阳光食品有限公司、莆田市东南香米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东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森宝(龙岩)实业有限公司、福建六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新(福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福建天人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我们还将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指导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一要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在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经营模式的基础上,探索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科技部门、农户四者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和科研开展科企合作,探索科技部门参与产业化经营的途径和方式。要以利益为纽带、以项目为载体、以共赢为目的,经过2年的试点,达到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科技部门的科研成果得到推广、利益机制进一步完善的效果。二要明确工作措施。试点所在县(市、区)农办要抓好协调,组织各有关力量参与到试点工作中,督促抓好落实。各试点龙头企业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认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各科技部门、中介组织和农户要积极参与,抓好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落实,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三要明确扶持政策。从2008年起,省农办每年安排一定数量试点工作资金,用于扶持试点龙头企业的发展项目;同时在安排其他项目资金时,也对参与试点的龙头企业予以适当倾斜。各级农办也要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扶持试点工作开展。
    (六)抓基础,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日常管理工作。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处在快速发展的时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各级农办要推动产业化工作,首先要做好基础工作。一要做好调研工作。各地要按照省里的要求,围绕产业化经营的重点问题,一项一项地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体的意见措施。此外,还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确定一些重点研究课题,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措施,确保农业产业化经营顺利推进。二要做好统计监测。目前,产业化经营的基础统计监测工作还比较薄弱,有的地方统计数据、总结报告、企业监测材料等常规工作往往不能按时完成,或者是完成的质量不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希望各级农办在今后工作中,对这些基础性工作能够引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力量,认真做好,及时上报。三要做好宣传典型。在各级农办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百龙联百村·共建新农村”行动,不仅成效显著,而且创造出了很好的工作经验和发展模式。各地要认真总结具体做法、经验和模式,用于指导面上的工作,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发展。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简报等多种途径,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农业产业化经营,争取赢得更多的力量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四要做好项目带动。各级农办要贯彻项目带动战略,帮助龙头企业生成一批能增强发展后劲、增加销售收入、推进产业升级、增加农民收入的发展项目,适时对“十一五”专项规划的储备项目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帮助龙头企业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招商引资工作。要按“集中资金办大事”的原则,整合各项资金,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发展项目的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做强做大。要开展项目管理培训,加强项目指导,提高龙头企业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质量和水平。要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组织龙头企业及时申报各类扶持项目,帮组龙头企业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
    同志们,各位企业家,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的面临非常好的发展机遇和市场环境,希望大家认清形势,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提高龙头企业的竞争力和带动力,提升我省农业产业化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的宏伟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00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