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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务实 开拓创新 奋力夺取经管工作新佳绩———湖北省襄阳市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宇江同志在全市经管局长(主任)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3-01-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湖北省襄阳市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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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湖北省襄阳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全省2012年农经工作的整体部署,我们倾力服务襄州区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襄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奋力争创国家级农村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全力搞好农村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推进工作;示范和引领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抓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农村“三资”规范化监管、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关于2012年经管工作回顾
    2012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坚持改革创新,切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好的成绩。
    (一)以农村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切实抓好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工作
    一是抓好农村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金字招牌”打造工作。市经管办会同襄州区农办、区经管办完成市、区两级政府向省政府呈递申请、制定试验区实施方案、邀请专家评审、省农业厅、省经管局代省政府出据审核意见。一是在2月25日,抓住农业部领导在襄阳进行“百乡万户”调查的契机,邀请经管总站站长陶怀颖、副站长贾广东等领导到襄阳视察指导农村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试点创建工作,经管司(站)领导表示大力支持,并给予业务和政策指导;二是着力构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和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平台。三是起草撰写了《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积极向省经管局汇报,在省经管局的指导和建议下,市经管办代市政府起草了向省政府的请示,市政府、襄州区政府向省政府并赵斌副省长呈报了我市争创国家级农村体制机制试验区的请示,得到了省政府的肯定与支持,赵斌副省长签批了意见并转到省农业厅。四是在5月17日-18日,邀请了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邓志喜副主任对我市争创国家级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工作进行实地调研指导。邓主任参加了我市襄州区争创国家级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汇报暨专家评审会,并对我市争创国家级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需要把握的程序、应注意的事项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遵照邓主任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又对试验区《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二是积极争取创建省级农村体制机制创新联系点。市经管办会同襄州区农办、区经管办积极向省委农办汇报,争取省级农村体制机制创新联系点,在郭忠副市长等有关领导的亲自参与和大力支持下,襄州区已成功申报成为省委、省政府农村体制机制创新联系点(全省10家)。
    三是积极指导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今年以来,襄阳市把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建设工作作为全年农经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在2月16日召开的全市经管局长会议上,要求各地要积极开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个地方举办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总结推广襄州区双丰收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验和作法,以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龙头,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促进规模化经营;3月27日,市经管办又专门下发《通知》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督办;4月中旬、6月上旬和10月中旬,市经管办先后多次到相关试点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督办。目前,全市10个县(市、区)中,襄州区、谷城县、老河口市、南漳县、谷城县5个县(市、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已注册登记成立。通过成立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推动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
    四是推进襄州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平台建设。协助襄州区实质性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5月7日下午,我市第一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案件在襄州区顺利开庭,标志着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正式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协助双沟镇搞好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
    我市今年选定在南漳县和襄州区两地开展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所试点建设工作。两个县区的党委、政府已发文,正式启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试点工作。
    五是认真搞好涉农案件信访复核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先后承办了对关于南漳县、宜城市、襄城区和市园艺场等7起信访案件的调查复核工作,及时化解了矛盾,按时完成了复核任务,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二是认真搞好日常来信来访的接处工作,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先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近30多件(起)。三是积极参加全市信访接待日活动,先后参加了委机关局长接待日接访和在市人民广场举行了全市户外大接访,接待群众来访近20多人(次)。
    (二)以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一是继续推进“一村一社”工程,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步伐。去年3月15日,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实施“一村一社”工程,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的通知》(襄办发[2011]18号)。截止12月底,全市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88家,总数达到了2152家.
    二是大力开展“银社对接”,帮助合作社解决融资难问题。今年4月,市农委与市银监督分局、市民生银行就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贷款一事进行了沟通,介绍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发展前景以及部分合作社需要银行资金支持的实际,民生银行的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推出了合作社联保、互保方式和以合作社的实体资产作抵押,襄阳政泰担保公司反担保方式向合作社提供贷款,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已向天顺隆达合作社、卧龙山药合作社、海宏蔬菜合作社等5家合作社发放贷款900万元。8月9日,民生银行又大胆创新,以宜城市兴农粮油专业合作社为载体,为其社员集中授信发放5000万元的信用贷款,开创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模式的先河。截止8月底,已向103家合作社发放贷款1.98亿元。
    三是加强部门横向交流与联合,大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技协互助发展工作。为推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协同发展,自2010年8月起,市农委经管办与市科协联合开展了合作社与农技协互助发展工作,探索出了诸多好做法、好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积极影响,引起了中央农办、中国科协、省农业厅、省科协等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关注和肯定。全市已呈现出合作社与农技协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一批合作社和农技协在标准化生产和内部管理上都有了较大的提升。
    四是搞好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表彰工作,为全市合作社培育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与氛围。为进一步引导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育、规范和壮大一批合作社,推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我们于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在全市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工作。经逐级推荐上报,并实地检查,以市农委名义授予襄阳市襄州区驿寨蔬菜专业合作社(协会)等5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协会)。
    五是搞好“农社对接”,积极争创全国“农社对接”试点城市。农业部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50个城市社区设立直销点或直销店、开展鲜活农产品直销,不断拓宽合作社产品营销渠道”,农业部主管“农社对接”工作的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领导先后于2月下旬和4月中旬两次到襄阳调研指导,4月13日农业部正式确定我市为全国50个“农社对接”试点城市之一。
    (三)以规范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围绕村集体资金收支制度化、资产处置公开化、资源流转合同化、账务处理标准化的目标,开展农村“三资”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货币资金管理。2月9日,我们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货币资金安全监管的通知》,文件从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全面落实定额备用金制度、各项收入要及时入账、各项支出要严格程序和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五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从而保证了村集体资金安全。
    二是继续开展审计。2月12日我们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监管审计的通知》,审计内容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继续开展村级资金收支审计。各地按要求选择一部分村进行了审计。二是首次开展乡镇“三资”中心规范监管审计检查。各地选择1至2个乡镇进行了审计,市农委经管办直接组织专班,于5月下旬对高新区三个镇(办)“三资”中心进行了审计检查,对审计出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7月份再检查验收。组织各地评选上报了17个乡镇“三资”中心和28个村,作为全市“三资”管理先进单位,5月下旬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农委等9个部门起草了《关于表彰全市农村‘三资’规范监管先进单位的通报》,6月上旬正在送有关部门领导会签。
    三是全面开展土地资源合同清查确认工作。这是我市2008年5月全面铺开“三资”清理监管以来,第二次大规模清理土地资源合同。通过清理,可以废止一批明显不合理资源合同,并加以规范,从而增加集体收入。同时根据清查和确认的结果,重新调整资产资源台账,达到账物相
    四是开展农村“三资”规范监管代理业务培训。为了提高农村“三资”管理业务水平,各县(市)区按照市经管办布置,结合实际进行了业务培训。襄州区对乡镇“三资”中心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了3天培训,谷城县、襄城区等地分批培训到村会计,襄城区尹集乡和檀溪办事处,组织乡(办)大部分干部、所辖村村支两委全体干部和部分组长,邀请市经管办辅导讲解农村财务知识。通过培训,开阔了眼界,提高了素质,为规范农村“三资”委托代理奠定了基础。
    五是继续推进农村“三村”产权制度改革。根据省经管局《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产权制度创新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有4个县(市)区,启动8个试点村。到12月中旬,8个村全部完成了试点任务,建立了社区股份合作社。省经管局操局长还专程参加了谷城县城关镇三里桥社区股份合作社揭牌仪式。
    (四)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农民负担年度考核,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下发《关于2010—2011年度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检查情况通报》。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由市减负办、市纠风办、市综改办、市物价局具体负责,并从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等8个单位抽调人员,组织四个检查考评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和市直14个涉农部门农民负担监管、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各项惠农补贴落实等有关情况组织年度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束后,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了《关于2010—2011年度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情况通报》(襄办文【2012】22号)。枣阳市南城办事处、老河口市李楼镇农民负担问题严重,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其实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实施“笼子管理”,单位及班子成员两年内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和提拔调动。老河口市民政局、樊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农民负担问题突出,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其实行农民负担“黄牌警告”,实施“重点监控”,单位及班子成员一年内一律不得评先评优。上述四个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
    二是开展清理清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清理清退,老河口市清理清退38万多元;樊城区清理清退32.67万元;枣阳市组织对全市农民负担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共梳理出50多个问题,枣阳市清退53.28万元;谷城县清理清退乱收费87.77万元。       
    三是开展督办整改工作。对枣阳市南城办事处、老河口市李楼镇等四个地方下发了农民负担问题督办整改通报。要求切实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真正落实农民负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通报的农民负担问题要立案查处,经济上要清理清退,政治上要追究责任;二是全面开展农民负担清理清退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上半年开展农村稳定“三项清理”,同时进行涉农收费“三项治理”,下半年在各项惠农补贴基本到位后,开展惠农政策“三项梳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三是强制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和检查。
    四是开展专项治理。以市纠风办、市减负办、市综改办文件下发《2012年全市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及农民负担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省纠风办《关于在全省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市纠风办、市减负办、市综改办制定了《2012年全市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和农民负担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在全市组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及农民负担工作专项治理。5月1日—6月30日各级各部门将按照鄂纠办发【2012】8号文件要求,组织乡镇、村和有关涉农部门对2010年以来的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工作,市、县将组织开展重点督查。7月1日—10月31日,全市组织开展农村稳定“三项清理”,即对2010年以来的农民负担、农村财务、农村资源进行全面清理。在全面清理基础上,同时进行涉农收费“三项治理”,即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公安部门收费专项治理、计生部门收费专项治理。除了要达到规定的督办检查面以外,市直有关涉农部门要重点解剖三个县(市)区,各县(市)区要重点解剖三个涉农乡镇,实行以点带面,全面治理。
    五是认真开展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2012年将实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全覆盖。为切实抓好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的基础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减负办自3月上旬开始,组织专班,对申报的2012年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逐村、逐项进行了现场勘察,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不切合本村实际的以及程序不到位的一律否决。2012年,我市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资金为2176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奖补1414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616万元,比2011年的10821万元增加了10939万元,。南漳县通过审核,全县282个村,共审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268个村,289个项目;涉及383471人,217737个劳力,可筹资575.2万元;筹劳217.7万个,项目完成后,可争取财政奖补2480万元。
    2012年,全市农村经管工作成效明显,亮点很多。襄州区“双丰收”合作社、老河口春雨苗木合作社、南漳县五官山生态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名列市州第一;襄州区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村“三资”规范管理示范县(全省8家);“三村”产权改革试点村数、下拨经费继续保持全省市州第一;农业部确定我市为全国50个“农社对接”试点城市之一(全省3家);全省召开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农委主任李光河代表襄阳市在会上作了发言,是全省唯一的正面典型的发言交流。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农工委、市经管办向各位局长,以及长期战斗在工作第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和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发展现代农业必须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抓住两个关键”,即着力培养新型经营主体,着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元服务主体。
    根据中央精神,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经管工作,要做到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着力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切实加快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的重点就是要培育和发展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积极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社区股份合作社发展。要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龙头企业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围绕集体“三资”发展社区股份合作社。注重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坚决制止加重农民负担行为,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这是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完善农村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落实党的惠农政策,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需要;是经管部门肩负的重大历史职责。各级经管部门和广大经管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强化责任、齐心协力、勇于担当、善于创新,抓住新机遇,适应新要求,为经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贡献。
    三、关于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开展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关键年。各级经管部门、广大经管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 开拓创新,为全市经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贡献。
    (一)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到2013年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80万亩,占农户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0%,在2012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全市3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10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60%以上;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土地流转率达到50%以上。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以市经管办名义制定出台关于农村土地转让和互换的操作文件,规范业务流程,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选择一个乡镇在办好试点的基础上,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指导面上工作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认真贯彻《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加强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合同和经营权证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承包纠纷调处平台建设。2013年底,力争实现县、乡、村三级联网并实行信息化管理,达到资源、信息共享。争取市级财政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两个示范区予以重点倾斜。
    二是进一步加大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创建力度。2013年要有50%的乡镇创办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以乡镇经管站为操作主体,市、县经管部门配合指导,通过培育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加快农业规模经营步伐。
    三是扩大农村土地纠纷仲裁面。市经管办指导、参与仲裁庭审工作,2013年争取2—3个县的农村仲裁庭建设达到农业部规定标准。有3--5个县(市、区)实质性开展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工作。
    四是争取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财政奖补专项资金,并制定出台《襄阳市农村土地流转优惠政策补贴实施办法》。
    (二)以服务襄州区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和襄城区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为重点,积极搞好襄州区国家级农村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申报创建工作,争取国家级试验区金字招牌。
    一是进一步完善《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政府文件出台并汇报到农业部。
    二是培植壮大双丰收农机专业合作社,争取用1—2年的时间将其发展壮大成为全省第一、全国有影响的合作社。
    三是大力推进襄州和襄城两个示范区的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示范区土地流转率要比全市平均数高出20个百分点,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要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三)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规范工作力度。2013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800家;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50家。
    一是进一步加大“一村一社”工程推进力度,在所有行政村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加大示范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度,重点加强阵地建设、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建设。
    二是要以乡镇经管站为主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规范化管理进行包点指导,一个乡镇经管站包扶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帮助搞好财务管理和账务处理,促进以财务为核心的规范化建设。
    三是进一步加大市县两级财政支持扶持力度。在项目建设、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面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争取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合作社的项目扶持或以奖代补,同时,积极争取县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合作社的项目扶持或以奖代补。
    四是进一步加大“农社对接”、“农超对接”力度,扩大合作社产品在市区、社区直销覆盖面;进一步加大“银社对接”力度,不断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环境。
    (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组织各县(市)区经管局(办)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实地学习枣阳市熊集镇农村“三资”管理经验;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到乡镇一级和重点村会计。
    二是配合市纪委在全市乡镇农村“三资”中心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村集体资金安全。乡镇农村“三资”中心要以岗位为基础查找廉政风险点,分类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做到风险防控到岗,防控措施到位,防控责任到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发生,确保“三资”中心安全运行。
    三是开展全市农村“三资”规范监管示范乡镇创建工作。3月份由市经管办出台创建标准,全市确定10个乡镇开展“三资”规范监管示范点创建,9月份由市里组织专班验收后发文确认
    四是继续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审计重点从集体财务向集体资产、资源拓展,推进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从今年起,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资总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委托乡镇农村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工程完工后,要申请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公示,签订项目管护协议,项目所有资料归档。
    五是开展“三资”规范监管考评检查。9月份下发考评标准,10月份进行交叉检查考评。各县(市)区也要组织一至二次检查。
    六是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进一步提升农村财务会计电算化水平,实现县域联网,提高财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时效性、联动性,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管理、有效监管。提倡手机短信、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墙)、网络等形式发布公开,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七是继续扩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启动6个试点村,探索实行静态股权和集体资源作价入股;指导已完成改革的村按章程办事,盘活“三资”,壮大集体经济。
    (五)建立健全“五大监管机制”,切实抓好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农民负担监管。
    一是健全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机制,切实加强惠农资金和涉农收费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及农民负担工作专项治理,通过专项治理,纠偏整改,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突出问题。6月份以前,继续抓好农村“三项清理”工作,已经清理结束的地方,抓好清退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尚未清理结束甚至没有开展清理的地方,必须重新部署,限期完成。下半年全市对涉农惠农资金进行专项清理,包括:2011年以来的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农业保险补贴、农民工培训补贴、阳光工程培训补贴、烟叶生产补贴、农村沼气补贴、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等。
    二是健全农民负担工作督查机制,切实加强农民负担日常监督管理。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农民负担督办检查。上半年,重点督办农民信访回复落实情况、明查暗访和年度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农村“三项清理”情况;下半年,重点督办涉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情况,农民信访案(事)件、重点监控单位、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按照上级安排的中心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三是健全农民负担工作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继续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对11个县(市)区和市直14个涉农部门进行“百分制”、“双向考核”。继续实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对农民负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县(市、区)减负部门要参照市里做法对农民负担问题严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
    四是健全农民信访案件查处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及市以上农民负担监管部门交办的涉农信访、上访案(事)件的查处意见必须要有所在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涉案部门主要领导)、县(市)区减负部门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同时上报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否则视为没有查处上报。今年将结合农民信访回复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办。
    五是建立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新机制,切实加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重点抓好民主议事、申报审批、奖补落实、工程发包验收、一事一议审计等8步工作程序,对违背政策的乡村停止一年审批。今年每个县(市)区都要对2011年以来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并在6月底前将审计情况报市减负办。9月底前,各地要将2013年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批复情况、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统计表上报市减负办。
    经管工作还有很多,如农经统计、负担监测、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调研、信访复核等,希望各地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抓好落实。
    同志们,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刚刚闭幕,建设农业强市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按照 建设“四个襄阳”的总体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团结带领全市广大经管干部,扎实工作、勇于担当,谱写农村经管工作的新篇章!
                                                                                                 二0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