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张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立泰同志在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暨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1-11-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甘肃省张掖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王立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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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年是换届年。在各县区换届工作刚刚结束,正在集中谋划今后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大家刚刚当选纪委书记、县区长的重要时刻,我们召开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充分体现了这次会议的紧迫性,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为了开好这次会议,会前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也同政府张市长反复进行了协商。市委陈书记高度重视,在我们上报的请示上做了重要批示:“请认真安排,切实通过清产核资,推进村务公开和规范化管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意见,安排部署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刚才,甘州区、高台县做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张市长就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讲了很重要的意见,我完全同意,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张市长讲话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下面我再强调讲三点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清产核资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
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领导农村工作的基础。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和制度,村“两委”班子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村级事务管理不断规范,群众的四项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但也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不仅影响了农村基层党的建设,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一)腐败行为“落势化”问题日益突出。所谓“腐败落势化”,主要是指腐败行为向民众层面下降,只要与公共权力相关的行为,都在发生异变,腐败从高职位下降,向科级和科级以下干部下落,向所长、院长、校长、村长等基层渗透,许多腐败问题的主体是村干部。从我们近几年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的情况来看,“腐败落势化”现象也比较明显,反映村干部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呈上升趋势,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现象越来越明显,腐败现象向村一级转移的“腐败落势化”倾向日益突出,村一级成腐败高发区。这两年比较突出的问题,一个是“老板下乡,村官进城”的问题,一个是“医药回扣,院长落网”的问题,一个是“七站八所,吃拿卡要”的问题。总的来看,这些村长、院长、所长、站长虽然官不大,层级也不高,但却掌握具体的资源,加之缺乏有力地监管和惩戒,往往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域。造成这些问题,不仅仅是这些干部自身的原因,更多的是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是管理缺失的原因。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的水平,铲除滋生农村消极腐败现象的土壤。
(二)集体“三资”问题是农村腐败的焦点。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密切关注,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局面。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也层出不穷,其中,“三资”问题和村级事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是村一级矛盾和问题的焦点,也是农村基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当前,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管理有漏洞,尤其是集体资产和资源被低价承包、租赁、出让,集体公益事业投资疏于管理,造成集体资产大量流失和投资效益低下;少数地方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村级事务规范化程度不高,村“两委”职能不清,权责不明,村级事务管理混乱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从前面甘州区和高台县的发言来看,过去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健全了许多规范化的制度。但在去年村级两委班子换届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核心问题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老官不交旧账。一任书记一本账,一任主任一本账,谁的账在谁家里放,有些甚至是一堆白条。二个是新官不理旧账。没有长期性、长远化管理的意识,造成了村级管理不规范、村级资产流失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直接利益,败坏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与当前农业和农村形势发展是格格不入的。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和加强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不仅是适应新形势,解决农村各项矛盾的客观需要,也是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腐败问题是影响干群关系,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主要诱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大任务。农村社会的和谐,是全社会和谐的基础,农村的稳定,是全社会稳定的保证。但是这些年,尽管农村局面总体良好,但不稳定因素增多,各种矛盾和问题凸现。其中,引发干群矛盾,造成社会不稳定的第一因素是基层干部腐败问题。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除了村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和部分群众的生活困难外,相当多的问题出现在村务的决策和管理上。一些村务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有制度不规范,有制度不执行,有制度少监管,有制度无措施以及村务公开不规范、不经常、不真实等等,都影响了村级事务管理的民主化和规范化进程。因此,在抓好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搞好村级事务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有利于增进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有利于农村突出矛盾的化解,可以强化党员和群众对村干部施政行为的监督,教育引导村干部依法治村,按章办事,切实维护农村的稳定。
二、要牢牢抓住清产核资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的关键环节
加强清产核资和推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是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的统一部署,把握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一)要抓住清产核资这个核心。集体“三资”是农村多年积累和创造的财富,也是人民群众共同的财富,不论多少,都不能随意支配。这些年,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始终是我们工作的难点。从九十年代开始,我们就在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当时,把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作为这项工作的重点。这几年,有人办事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而有钱办事仍然是村级组织建设面临的大问题。相反,贪污、挪用、占用集体资产问题,成为村级组织建设的突出问题。农村基层存在的腐败现象,许多同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不到位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要抓住清产核资这个核心,认真解决资金管理不规范、资产大量流失和资源底数不清等问题。这次省上统一安排开展“三资”清理专项工作,将其作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抓手,应该说是抓住了要害,抓住了根本。前面,高台县在表态发言中提到,“农村‘三资’清理工作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我觉得这种认识非常到位。下一步,要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在集体资金管理方面,重点加强财务收支、预算决算等制度建设,保障农民对资金的使用、收益、分配情况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在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重点加强资产清查、登记、评估和经营等制度建设,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在集体资源管理方面,重点加强对资源承包、出让和开发利用的规范管理,建立公开协商、公开竞价、招标投标等制度,还要完善资料、图册、图片等档案,便于保存历史资料,确保资源有效合理利用。
(二)要抓住制度执行这个基础。九十年代初,我们就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农村基层组织面临的新问题,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健全班子、整章建制的工作一直没有放松,但为何农村基层组织、基层干部中仍然存在软弱散漫的问题,仍然存在消极腐败问题,关键是政策落实、制度的执行没有完全到位。因此,开展清产核资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必须不断地健全完善制度,切实建立制度,通过制度管人、管事,通过执行制度,提高农村的组织管理水平。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是我们总结这些年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外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的。计划全市用两年时间,先行试点,稳步推行。今年要求每个县区选择两个乡镇先行试点,探索加强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形成比较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就是要促使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按制度办事,克服工作的随意性,增强规范化、制度化程度。因此,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各项制度的执行。一是要抓好市上制定的相关制度的落实。前不久,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两办印发了《张掖市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张掖市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流程图》,市纪委、监察局、农业局制定下发了《张掖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这些制度,对村级各项事务的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体现了具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是我市农村各项事务管理方面的操作性文件,是各级各部门指导抓好村级事务工作的指南,是村干部决策执行的基本遵循和群众对照监督的具体依据,希望各级各部门能认真组织学习,带头遵守,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村级事务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水平。二是要进一步细化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相关制度办法。针对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和农村基层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根据市上出台的安排意见,县、乡(镇)、村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好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办法。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诸环节,贯穿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过程,既要注意单项制度的制定完善,又要注意相关制度的衔接协调;既要充实完善惩戒性、约束性规定,又要建立健全激励性、保障性规定;既要重视实体性制度建设,又要重视程序性制度建设,使各项制度相互联系、相互配套,形成有机整体,发挥制度体系的集合效应和整体功能。三是要进一步增强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立必行。”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制度执行保障机制。乡(镇)、村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制度、自觉执行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坚持原则,敢抓严管,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三)要抓住“阳光村务”这个关键。在座的同志,很大部分来自农村,出身农家。农村突出的问题有三:一是信息闭塞。有些地方还交通不便。二是组织分散。不仅层级分散,人的管理也非常分散,这些年基本没有了管理。三是小农经济思想严重。小农经济的特点就是以家庭和家属为团体,以小的土地为经营单位,以自给自足为目标。因此,村级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本质上都同这三个问题有关。要解决村级组织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必须提高村民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落实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样才能提高我市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整体水平。就现实情况来说,目前这种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和一些村级组织软弱涣散的情况,导致一些地方农民对村级事务缺乏了解的兴趣,缺乏管理的兴趣,更谈不上去主动监督,还处于一种低级的市民社会阶段。那么,如何把农村社会由市民社会改造成公民社会呢?关键就是要培育农民知情的积极性、参与的积极性、监督的积极性,要让他们具有公民对社会的责任感,这样农民参与村级事务的主动性才会提高,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才会提高。一方面,我们要努力提供让农民了解、参与、监督的机会,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发挥组织的凝聚力、引导力、号召力,将农民群众吸引到我们身边,让群众对党组织有兴趣,有信任,有信心。因此,我们就要抓住村务公开这个关键,畅通民情沟通渠道,在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创新村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增强党支部、村委会与党员群众的互动,搭建“知情”平台,打造“阳光村务”。要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严格执行“村财乡管村用”制度。在抓好村务财务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理财、村民“一事一议”等制度的同时,实现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使村级工作从决策、实施、结果全程接受群众监督。这次开展的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情况,要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要抓住制约监督这个保证。我们常常讲,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何谓“监督制约”,其实监督制约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制约是从内部的权力分配、制衡等方面来说的,监督是借助外部的力量对权力的一种限制和规范。当前,我们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从制约和监督两个方面着手,把好三关,保证农村基层干部权力健康运行。首先要把好民主决策关。要严格按照《张掖市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来规范管理村级事务。村级日常事务要由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按照职责分工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务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实行民主决策。其次要把好群众监督关。村党组织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监督,村民委员会要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民监督。实行村级事务听证制度,凡涉及到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决策前,都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实行村务质询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质询会议,党员、群众对村两委管理决策村级事务提出质询,由村两委干部现场予以解释和答复。严格执行双述双评制度,乡镇党委年终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干部开展述职述廉和评优评廉活动。再次要把好上级检查关。乡镇要加强对村干部民主管理村务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乡镇机关包村干部的作用,积极配合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指导村两委干部依法民主管理村级事务,加强对村务管理的监督。财政、农经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村级“三资”管理的监督检查,村级财务要实行专项、定期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每年审计三分之一,三年全部审计一遍,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违法乱纪行为要按照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我在永登县工作期间,一直分管农村和信访工作,在我们收到的信访举报中,很多是与农村财务有关的。我们组织纪检、农经、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同志调查了解,但大部分调查结果群众不认可,原因就是反映的这些问题基本都是好几年前的事,时间跨度大,经手人员多,有些账目已经流失,有些情况无法核查,调查的结果也就缺乏说服力。因此,我们现在就要改变这种局面,变被动为主动,按照村级班子三年换届的时间安排,主动出击,在届内把所有的村级账目轮审一遍,发现问题在届内,解决问题在届内,并且对违纪违法的干部严肃处理,这样才能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要加强对清产核资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秋冬季节是抓基层、打基础的黄金季节,是我们开展清产核资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大好时机,从现在开始,到明年六月底,时间和期限对我们来说非常有利。推进“三资”清产核资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是关系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是今年下半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工作,也是“创先争优”破解难题的重要实践,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人员、时间和精力上予以倾斜,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制。这里我要强调的一点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抓工作的主体是县区党委,市委在这方面负有监督、指导、检查的责任。我们现在六县区的副书记、纪委书记,基本上都分管农村工作,分管信访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工作,所以搞好这项工作是大家的份内之事,职责使然,也是体现大家领导能力、领导水平的重要契机和工作平台,应该当仁不让,不等不靠,主动上手。要切实把清产核资和推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作为关系农村长远发展的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尤其是“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大家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抽调人员,形成专门的班子,集中开展工作,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在“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中,农业部门要切实做好各项具体业务工作,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务会计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参与,安排清产核资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工作经费,国土资源、民政、林业、教育、水利、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配合和指导,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积极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办法,积极应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来开展“三资”清理工作。推进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开展。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村负责做好具体落实工作。
(三)抓好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干部群众的认可,是工作和制度顺利推行的关键。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学习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清产核资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程序,让干部群众认识到清产核资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对于农村和谐稳定发展、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意义。这次会上,我们下发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两个实施意见,同时,还给大家发了一本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的小册子,各县区要按照今天会议的要求,分层抓好学习培训,要确保参加这两项工作的人员,特别是农村“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人员,都能真正学全、学深、学透有关程序规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确保工作质量。
(四)做好群众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干部敏感、影响面大,尤其是在清理的过程中,会触及一些干部的利益,会遇到或多或少的阻力和难度,甚至引发干部和群众之间的矛盾,引发前任干部和现任干部的矛盾,因此各县区、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必须把工作做细,把握政策界限,讲究工作方法,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等争议较大、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介入,积极上手,配合有关部门查清问题,妥善处理,避免因“三资”清产核资引起上访事件,确保农村安定和谐。
(五)强化督促检查,力求稳步推进。各县区在抓好清产核资工作督促检查的同时,要抓好试点乡镇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建立定期检查和逐级督查制度,组成督查组,深入乡镇、村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把握好整体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今后要做好的方面,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市纪委、市农业局要根据工作情况及时组成检查组,赴六县区对清产核资工作和试点乡镇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同志们,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和推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是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的重要突破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各县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务求工作实效,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三农“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