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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合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雍成瀚同志在全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2-01-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中共安徽省合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雍成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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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会议安排,我先简要回顾“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包括基本做法、主要特点和初步成效。在此基础上,就这项工作如何实现常态化管理问题,讲几点意见,最后熊建辉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
    一、“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
    全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 “省会水平、合肥特色”的总定位,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存在的村级事务难监督、“三资”难管理、村官权力难约束等突出问题。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三项“规定动作”已经圆满完成:村级监督委已于2010年6月底(庐江县、巢湖市于2010年12月底)实现全覆盖,工作重心已经转移到规范运行、发挥作用上;“三资”清理工作圆满结束,全市123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实行了“谐农”软件统一管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已在各村(居)全面推行。去年7月底(庐江县、巢湖市12月26日),我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在省里率先通过验收。
    (一)“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基本做法。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阳光村务工程”全面实施。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乡镇组织实施、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广泛深入动员。在这一年多的时间,各级举办59期培训班,培训人员7230人次。三是精心组织实施。先后召开了动员会、推进会、“三资”清理工作总结会和“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推进会。 第二,抓住重点环节,确保“阳光村务工程”深入推进。 一是全面清产核资。全市1621个村(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基本摸清。二是建立完善制度。2010年6月份以来,市委、市政府“两办”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合办〔2010〕19号)、《关于在全市村级组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意见》(合办〔2010〕23号)、《关于深入实施“阳光村务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合办〔2010〕27号)等规范性文件,为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三是推行网络化监管。着眼于实现动态长效监管,积极推进“‘三资’管理系统”建设,对“三资”管理进行实时监控,形成了制度加科技的管理模式。第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大“阳光村务工程”落实力度。一是强化重点督查。各级“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21批次督查活动,对“难点村”和“三资”管理混乱的村派驻指导组定期进行工作指导。二是严格检查验收。先后3次对各县(市)、区“三资”清理工作和“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开展检查验收。三是加大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84件,挽回经济损失13224.27万元,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0人,有3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四,坚持群众满意,注重“阳光村务工程”实际效果。 一是坚持群众满意标准。在这次省“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验收中,通过座谈走访,农民群众对“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分别为99.8%和99.2%。二是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坚持清理、纠正、查处和规范并重。因暗箱操作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明显减少。 三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配套制度措施, 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各县市区普遍推行了“双述双评”、公开质询、工作例会、定期报告、考核奖励等制度,确保制度建的起来、执行的下去。
    (二)“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主要特点。“阳光村务工程”总结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见势早起点高,工作推进力度大。从时间上看,我市村务监督委建设和“三资”清理工作走在全省前面,早在“定远会议”召开之前已全面推开且大头落地。在工作推进中,“三资”清理动员大会、“三资”清理总结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推进大会,省委副书记、原市委书记孙金龙同志亲自动员。市委先后3次专门召开常委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市委副书记熊建辉同志亲自任组长,纪委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农业副市长任副组长,这在全省组织架构中力度是最大的;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并专门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为确保清理工作抓实见效,熊建辉同志亲自带队,赴江苏徐州、河南焦作等地学习考察“三资”清理和规范管理经验。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3轮由组长、副组长带队的集中调研,4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有力保证了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都成立了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拨付专项经费,共抽调75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在推进工作每个阶段出台具体可行的指导意见,并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或政府目标考核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乡镇、村(居)切实发挥主体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始终把人民群众是否赞成与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始终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紧抓不放。2010年10月,市里组织开展了村级债务工作专项调研;去年2月,市委专门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村级债务化解工作。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彰显合肥特色。在高标准抓好各项“规定动作”的同时,立足合肥实际,积极改革创新,通过一些“自选动作”深入抓好“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在“三资”清理中,村级监督委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庐江县、包河区、庐阳区等还采取招投标方式,引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理工作进行专业审计监督。包河区对所有村(居)清理后的集体资产进行一一核对,实行一资一档,并绘制成详细的资产分布图,张榜公示。从2009年开始,在县区和乡镇两个层面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建设工程招投标委托代理交易试点。2010年12月,下发《合肥市关于村(居)集体产权交易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对试点工作进行规范指导。长丰县已探索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目前,全市共有78个乡镇建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委托代理交易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占乡镇总数63.41%。
    (三)“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经过两年多的扎实推进,我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硕果累累,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得到了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一是逐步规范了“三资”管理。“三资”清理,较好地解决了“家底”不清的问题。“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的建立和软件的推广使用,让农村集体“三资”不仅“上了墙”也“入了网”,“三资”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二是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市村(居)集体共核增固定资产3.27亿元,核减债务2.57亿元。核实资源690.25万亩(含农户二轮承包地)。村组集体资源比清理前账面增加503.84万亩。清理经济合同4913份,每年增加收益5912.05万元。三是进一步教育了党员干部。通过“三资”清理和一些案件的查处,教育和警示了基层党员干部,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按制度办事意识明显增强。四是进一步扩大了基层民主。通过建立村级监督委、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了新的加强。五是进一步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实施“阳光村务工程”,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2008年以来,全市农村信访量下降了17%,村级干部、党员违纪违法案件呈逐年下降的态势。
    二、深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经过全市上下一年多的共同努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值得充分肯定。但从检查验收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看,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思想认识问题。有些地方和少数同志有松懈情绪,认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通过了验收,任务已经基本完成,现在可以松口气、歇歇脚了,工作力度有所减弱。其次是制度落实问题。虽然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推进过程中,各级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工作制度机制,但从实际运行的情况看,还存在不平衡、不到位和时紧时松的问题。三是成效巩固问题。老的“三资”家底搞清了,新的“三资”是否真正全部彻底地管起来;监督委的力量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究竟如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实行效果究竟怎么样;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根据省“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的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常态化,需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在机制固化和进一步落实上下功夫。首先是固化领导体制。“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要坚持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纪委牵头、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其次是完善制度。要按照各级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中的责任分工,建立并落实定期分析报告、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制度,以制度化促进常态化。三要强化制度的落实。围绕“三资”管理的常态化,加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设,规范代理业务,改进工作流程,保证服务质量;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努力实现“三资”效益最大化。已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的,要完善制度、规范运行。没有建立的地方,要加快建设步伐;围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常态化,按照方便群众、简要实用、便于操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决策范围、改进流程、严格工作制度,保证村级事务管理真正按照流程规范运作、常态运行;围绕推进监督委工作的常态化,要在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工作机制、充实加强监督委的力量、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拓宽监督载体、改进工作方法,确保监督委真正能够履职尽责。
    (二)在围绕工作目标,把握工作重点上下功夫。“阳光村务工程”是一个科学的系统工程,核心是解决农村基层公共管理监督薄弱的老大难问题,其中监督委解决的是监督主体问题;流程化管理解决的是监督程序问题;“三资”管理解决的是监督的主要对象问题;三者结合起来,构成一个逻辑的整体,具体工作落实也是缺一不可的。三大板块中,“三资”规范管理是关键,实现“三资”的规范管理是“阳光村务工程”最主要的工作目标,其他两个板块,都是服务于这个目标的手段。明确这一目标,我们就能够比较好的把握工作重点,“三资”清理只是前提和基础,实现“三资”规范管理才是目的。如果前清后乱,在群众眼里我们还是走过场;监督委主要解决对“三资”的有效监管问题,其他工作做的再多,“三资”没有管住就是形同虚设。流程化管理也是如此,纳入的事项再多,“三资”没有真正管起来,流程化也是流于形式。总之,抓“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常态化,重点就是要牢牢抓住“三资”规范管理。
    (三)在村级债务化解和平台建设两项特色工作上下功夫。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推进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多种原因形成的村级债务,仍然是困扰着农村基层的老大难问题。长丰县率先出台了化解村级债务方案,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已向市委提交了全市性的化解方案。总的原则是:县区负总责,乡镇为主体,市财政适当以奖代补,近期这个方案将要出台。希望各县(市)、区和乡镇,切实加强对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领导,建立村级债务化解的有效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这项工作中纪委也在跟踪。依托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立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和资产资源交易中心,两个中心是合肥市又一个特色工作。目前已经基本推开,省纪委对这项工作高度关注,最近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宾宜同志专门到肥东县撮镇查看了综合服务中心,作出了很高的评价。撮镇建立的综合服务中心,是一个方向,比较切合基层实际,但是不管采取哪种形式,有关“三资”管理的服务板块必须纳入,并且要作为核心的业务。
    (四)统筹抓好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党务公开工作是“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抓好这项工作,对于巩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成果,实现“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常态化,具有直接的促进作用。按照省纪委的部署,党的基层组织都要实行党务公开。我市试点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2011年8月12日,全省党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熊建辉副书记对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作出了明确的部署。截至目前,全市11473个党的基层组织中,已有11287个推行了党务公开,党务公开覆盖率达到98.38%。当前的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要着力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要明确公开的意义,解决认识上的问题。要切实把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自觉摆上工作日程,进行广泛地宣传发动,在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落实上下功夫,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态势。二要明确公开内容,解决好公开什么的问题。省里已编制了统一的公开目录,各级要紧紧围绕扩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结合具体实际,科学确定公开内容,编制明确的公开目录,确保公开的内容真实具体。三要明确操作程序,解决好怎么公开的问题。市里已出台了全市推进基层党务公开的具体意见,对公开的方法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县(市)、区也要建立和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党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要在具体实践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提高,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顺畅运转。
    同志们,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为深入推进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贡献。
                                                                                                 二0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