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郭社荣在全市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暨土地流转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0-09-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中共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 郭社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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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们刚刚召开了统筹城乡工作汇报会,确立了定期汇报和督促检查等推进机制。按照这个机制要求,今天在凤县召开土地流转工作座谈会,目的就是通过现场观摩、汇报交流等形式,使同志们能够互相学习借鉴、交流经验,推进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取得进展。上午,我们组织与会同志观摩了凤县留凤关农村综合改革实验区以及土地流转现场,观看了县区和高新区土地流转专题片。下午,凤县就土地流转工作进行了经验介绍,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和林业局也做了一个很好的发言,这些经验和做法值得学习借鉴。
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动员会后,各县区都做了不少工作。能不能把统筹城乡这篇文章做好,前提在于解决好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问题。统筹城乡不仅仅是一项单纯的工作任务,关键是要把统筹城乡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一个战略性、根本性的任务来认识、来对待。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解决好下一步又好又快发展的问题,是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统筹城乡正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现今历史条件下又一重大战略选择,影响重大、意义深远。统筹城乡发展,重点在农村,难点是解决好人和土地的问题。我市统筹城乡工作提出了“六个一体化”和“五项改革”等工作举措,其中,带有基础性的、最关键的改革措施,一个是户籍制度改革,一个是产权制度改革,包括土地流转,如果这两项改革不能率先推进,其他各项改革就缺乏依托。下半年,我们把户籍制度改革和土地流转作为全市统筹城乡两个工作重点,加大推进力度,全力实现突破。最近,省委、省政府提出要用一段时间在全省转移600万农民,加快了全省统筹城乡和全域小康进程的步伐。目前,我市统筹城乡发展面临着一定压力。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看,我市经济发展总量在全省仅排在第五位,城市化率也落后于省内的其他城市;从统筹城乡工作推进看,我市一些重点工作,特别是土地流转以及产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推进力度不大,情况不容乐观。可以说,今天的会议是一个压担子、提要求、再鼓劲的会,希望大家按照全市统筹城乡的总体工作部署,下大决心、下大力气,促进统筹城乡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下面,我就做好土地流转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性
上世纪80年代初期,党中央在农村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被誉为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第一次飞跃。邓小平同志早在1990年就预言,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将成为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第二个飞跃。20年的实践已经证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经成为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核心,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改革。当前,对加快土地流转工作,还存在一些片面认识,认为把土地流转工作看得太高、太过重视,没有充分认识土地流转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这是制约土地流转工作的主要问题。农村土地的经营管理状况折射出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凡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好、农民富裕的地方,它的土地流转一定是活跃的、积极的、规范的。凡是土地流转慢的,毫无疑问都是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相对还不富裕的。所以说,从整个“三农”问题来讲,土地流转就是一项新的改革。
首先,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加快统筹城乡的关键环节。统筹城乡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而作为农村最重要生产要素的土地,又是农村生产关系中的核心要素。因此,农村土地流转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环节,农村土地流转的力度和速度直接关系着统筹城乡发展的进度。市上今年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特别是土地流转,作为统筹城乡发展五项改革的重点突破口,鼓励各县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其次,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只有通过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现代农业主体,才能有效推进农业的规模化和专业化,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转型升级。通过土地流转,有利于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有利于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有利于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第三,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举措。土地流转有没有生命力,关键在于土地流转后农民的收入会不会增加。也就是改变土地经营方式之后,它的静态收入、动态收入有没有增加。通过土地流转提高农民收益,除了经营方式外,还涉及到政策、组织、服务、市场和机制等多方面因素。目前,我市土地流转还处在初级阶段,缺乏适度竞争和规范的市场体系,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经济效益就会明显提高,总体上讲,土地流转对提高农民收入的作用是显著的。第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落实中央政策的具体实践。《农村土地承包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近年来出台的1号文件,都明确在规范流转行为的前提下,鼓励和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仅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实现农村改革和发展第二个飞跃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各县区按照“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从政策扶持、宣传引导、营造平台等方面入手,积极稳妥地进行了农村土地流转有益探索。总的来看,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流转方式多样。土地流转方式涉及有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多种方式,个别县还有少量的托管、置换方式。从流转面积看,转包和出租是当前流转的主要方式。二是流转用途广泛。土地流转后,都没有改变农业用途,用于粮油、蔬菜、果品种植业及畜牧养殖业。个别地方有把土地向工业园区流转的,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要依法办事;二是在政策规定下,土地流转用途性质不能改变;三是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引导,优化服务来加快流转。三是流转主体多元。除农户之间的自发分散流转外,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大户逐步参与土地流转,成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力量。四是流转效益初显。据市上有关部门统计,土地流转后规模经营的土地要比分散经营的土地平均增收30%以上。但是,对当前我市土地流转的成效不能估价过高,与全市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一是流转规模不够大。截止今年6月30日,全市流转耕地面积11.73万亩,只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53%。比例太低,要采取一些明确措施,土地流转不能这么放任自流。二是政策引导不及时。部分县区没有出台鼓励流转的具体政策,个别县区虽出台了鼓励土地流转的文件,但相关部门扶持配套政策还没有跟上。三是宣传发动不到位。各县区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人心,农民群众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一些群众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认识还存在误区,对流转土地存在后顾之忧。四是流转机制不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手续或程序不完善、不规范,配套服务滞后,存在着“要转的、转不出,要租的、租不到”的现象,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认真解决。土地流转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希望大家站在加快推进我市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改革步伐,攻坚克难,大胆探索,全面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二、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动员大会精神,以确保农民掌握土地承包权、流转决定权和增进农民利益为前提,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培育土地流转市场,规范流转行为,完善制度保障、政策扶持和组织领导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要处理好鼓励土地流转与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关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前提和制度保障。土地流转主体是农民,土地流转是土地经营权的有偿转让,而不是承包责任制的主体转变,不能改变党在农村的现行政策,不能搞强迫命令。各级领导同志一定要注重学习和掌握有关的方针政策,要通过分析比较效益,引导广大农民积极主动地支持和参与土地流转。
二要处理好加大流转力度与保障农民利益的关系。要加大土地流转工作力度,鼓励各县区各显其能,大胆创新,形式多样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同时,要切实落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逐步实现土地承包档案管理信息化,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打好基础。要规范流转行为,完善流转合同,合理确定流转价格。各县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省上有关规定,提出指导性的价格,通过农民自愿、自主协商的办法,促进合理流转价格形成,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伤害。要解决好土地流转后的风险问题,可尝试采取向业主收取土地风险保证金、在农民每年所得租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信用保证金等形式,积极建立风险化解、保障机制,有效降低农民土地流转的风险。
三要处理好整体推进与完善服务机制的关系。完善服务机制是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的有力保障。市、县(区)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所,行政村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全面开展土地流转信息收集发布、政策法规咨询、流转程序制订、流转纠纷调处等工作。由市农业局负责,市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九月底挂牌成立;县区、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力争在十月内成立。要积极引导发展各类农村土地中介服务组织,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逐步形成以土地流转监管、纠纷调处和拟流转土地的信息储备、价值评估、价格形成等项目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要严格控制土地流向,强化流转行为监管,制止各种强占、寻租行为和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全覆盖、多层次的土地流转服务,对于破坏合法土地流转的人和事,一经发现要坚决打击。
四要处理好积极探索与政策支持引导的关系。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探索研究和实践,在一些关键环节上力求突破,探索土地流转的有益经验。同时,要加大对土地流转的支持引导力度,市、县(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经营户发展。在安排项目到村工作中要将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水利建设等涉农项目,尽可能地与土地流转经营相结合,使政府支持引导产生更大集聚效应。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领导
一要明确任务。一是要明确今年到明年的工作任务,我们不下硬指标,但必须有硬措施和硬任务。各县区要按照省上下达转移4万户农民为居民的同等比例,算出由各县区每年承担的土地流转工作任务,年终考核要作为重要依据。二是要明确责任部门,市农业局负责全市土地流转工作,主要是进行政策指导。三是强化土地、林业等部门在规范土地流转中的制度建设,今年年内务必做到位,切实加强对基层的服务工作。四是市统筹办要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五是确权工作要依法依规加快进度。林业改革和确权颁证工作任务今年年内务必完成。金台区、扶风县、千阳县和凤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颁证工作年内要全面完成,其余县区要完成30%以上。各县区要建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定并落实好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确保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宣传发动。要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要注重土地流转成功典型的宣传,注重对农民群众的宣传,形成加快推进土地流转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要培育典型,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示范引导。通过宣传,要不断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引导农民自愿流转、科学流转、有效流转。每年要定期举办土地流转专题讲座,加强对乡村干部、土地流转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法律、政策和业务水平。
三要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土地流转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农业部门要做好土地流转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研究;国土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征占用土地的管理,防止以流转为名,擅自改变农业用途,制止掠夺性经营和违法用地;财政部门要为土地流转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制定鼓励土地流转的资金扶持措施;人社部门要掌握农民务工外出活动情况,为他们务工经商提供信息、技能培训、维权服务;工商行政部门要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登记注册和证照发放,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林业、水利、金融、保险、司法等部门都要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具体支持措施,形成合力,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流转提供有效服务。
四要加强考核。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统筹办、市考核办要加强对全市土地流转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把土地流转工作列入农村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力度大、管理规范、成效显著的先进县区、乡镇给予表彰奖励。
二0一0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