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加快 流转规范管理急需跟进———中共湖南省郴州市委农村工作部部长黄志文在全市人大农业委工作联席会上的工作情况汇报
日期:2010-07-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中共湖南省郴州市委农村工作部部长 黄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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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一个时期,看现代农业发展、看新农村建设成效、看城乡一体化格局,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情况,农村土地流转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以及解决“三农”系列问题的关键。
一、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
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各地从政策扶持、宣传引导、搭建平台等方面着手,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为推进新农村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流转势头日趋强劲。我市的农村土地流转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并在较长时间内维持一定的规模。2000年,全市耕地流转面积约占耕地总面积的6%,2007年上升到8 %。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已流转农村土地面积160万亩,其中耕地流转4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6%,涉及农户20.25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22%。永兴县湘阴渡镇耕地流转面积已达9100亩,占全镇耕地面积的50.6%。流转的土地由当初主要是抛荒地扩展到了林地、旱地、渔塘等整个农用地。土地流转的对象由原来的本村内进行,扩展到跨村、跨乡镇甚至跨县市区,经营内容从种粮为主转向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土地流转从农户相互间的自发流转向组织化、有序化流转发展,而且流转向一些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集中。嘉禾县广发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园耕地流转面积5062亩,占园区耕地面积的84.2%,其中种烟大户王开斌承转土地就达3060亩,成为全省种植面积最大的种烟大户。宜章县黄沙镇种粮大户张优发承包旱土7100亩,其中种植玉米2100亩。
(二)流转管理逐步规范。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精心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已基本结束,为土地流转奠定了坚实基础。市、县两级相继出台文件,对土地流转操作程序进行了规范。永兴、资兴、北湖、桂阳、嘉禾等县市区建立了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适当增加了乡镇经管员编制。永兴县、桂东县还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建立了土地流转信息平台。
(三)流转成效有目共睹。一是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对农村土地进行依法合理流转,使宝贵的土地资源得到了有效利用,最大限度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宜章县近年来通过加快荒山等林地资源流转,发展脐橙种植近10万亩,完成人工造林21.7万亩。二是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催生了一批具备现代农业经营素质和技能的经营主体,提高了农业生产规模化、机械化、专业化水平。目前经营土地50亩以上的大户共有5260户(其中100—499亩的1031户、500亩以上的131户)。永兴县三泰农业合作社投资3000余万元,在湘阴渡镇租赁3000亩水田建立了高标准的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基地。三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解放了与土地密切相连的劳动力,使劳动力不再依附在土地上,可以放手从事其他产业。桂阳县和平镇石城村的两个组将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折股,然后统一对外发包,不仅使农民获得了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还解除了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后顾之忧。实行这一办法后,外出务工经商农民的比例由40%迅速上升到70%。四是增加了农民收入。据测算,我市现有土地如果种植水稻按传统的耕作法,纯收入只在每亩100元左右。“老桂东”、“万客隆”等企业分别在桂东县大塘乡、宜章县城南乡租赁农民土地价格在每亩400元左右。农民不但能够获得较高的租赁收入,而且在企业做农活每人每月还可获得600—800元的工资性收入。嘉禾县普满乡石角塘村是一个偏僻、无矿产的小山村,通过探索土地股份合作流转新模式,将全村759亩耕地流转统一给94户农户耕作,不但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壮大了集体经济。今年该村4组、6组的集体收入分别达到11.9万元、12.9万元。
二、土地流转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从总体上看来势较好,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一)鼓励流转的政策有待完善。部分地方对土地流转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出台鼓励流转的具体政策。有些地方虽然出台了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文件,但财政、税收、信贷、国土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尚未配套出台,离具体操作尚有一定距离。一些地方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认识还存在误区,思想观念有待转变。在农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农民存在“种田保口粮”的心理,对流转土地存在后顾之忧。部分土地承包大户怕政策不稳,或担心市场前景不佳,也不敢大规模搞开发。
(二)引导流转的服务有待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管理和服务体系不健全,配套服务滞后,土地供求信息受阻,出现“要转的,转不出;要租的,租不到”现象。部分地方农经部门职能弱化、人员偏少,存在指导服务脱节的现象。农户间的土地转包大多是自发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手续或程序不完善、不规范,给农村稳定留下很大隐患。
三、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是方向,应该鼓励引导;是探索,应该慎重稳妥;是创新,应该因地制宜;是大事,应该办出效果。为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发扬先行先试的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一)在流转过程中要坚持“四个原则”。一要坚持稳定放活原则。在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完善分配权,鼓励各地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和流转形式。二要坚持依法自愿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要引导农户自主、自愿决定流转方式和对象。三要坚持有偿协商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引入市场机制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不能采用行政手段包办代替。流转的条件、方式、期限、价格由流转双方自主协商。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四要坚持规范有序原则。土地流转既不能急于求成、拔苗助长,也不能消极无为、放任自流,更不能搞“一刀切” 、“运动式”。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劳动力转移和社会保障状况,分类指导,逐步推进,鼓励各地在国家基本法律的范围内大胆试、大胆闯。
(二)在操作层面上要注重“四个倾斜”。一是重点向优势产业倾斜。围绕产业布局规划,大力实施“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工程,大力引导土地资源向优势产业聚集,加快建成一批规模较大、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业产业。二是重点向连片经营倾斜。鼓励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片开发流转土地,建设规模经营面积大、标准化生产程度高、产品安全可靠的产业基地。支持同村同组农户以互换形式进行土地连片集中,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结构调整,提高机械耕作水平和耕种效率。三是重点向现代经营业主倾斜。流入方必须要有规模经营的能力、相应的资金和物化投入及管理经验,能对产业发展和周围农民有一定的带动作用,以确保投资收益和流出土地农民的利益。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探索农户以土地入股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模式。四是重点向区域综合开发倾斜。根据村庄布局规划,按照“土地集中经营、项目集中落户、资金集中使用、农民集中居住”的思路,在较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区域实行“山水路村综合治理,讯教文卫统筹配套”,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三)在管理服务上要建立“四个体系”。一是建立土地流转信息服务体系。依托农经部门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做到县级有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所、村有服务点,逐步完善和加强土地流转信息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流转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利益关系协调等服务。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工作人员从现有农经人员中调剂,人手不够的要适当增加。充分利用《郴州农经网》和“农经通”为农服务短信平台,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二是建立土地流转工作流程体系。抓土地流转工作既要抓流转面积的数量,更要保证流转的质量。要加强与土地流出农户和流入方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申请受理、调查核实、信息发布、组织洽谈、签订合同、审核发证、资料归档、跟踪服务等程序操作,实现农户与经营大户之间的有效对接,确保工作流程规范,经得起历史检验。三是建立土地流转纠纷调处体系。建立协调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问题的工作联动体系,形成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渠道调处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工作机制。四是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体系。加强流转前资质审查、流转中合同签订和流转后的全程监督,规避土地流转的潜在风险。经济发达地区、城郊区和劳务输出大乡镇可以积极推进土地流转,但不能强制推行,搞强迫命令。经济欠发达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要慎之又慎,不能盲目跟风,特别是对那些无法离土的农民,不提倡流转承包地。
(四)在政策引导上要建立“四个制度”。一要建立财政扶持制度。县级财政在每年财政预算中要安排—定数量的资金设立土地流转专项基金,重点用于改善流转土地规模经营的基础设施、完善土地流转信息网络、鼓励农民土地流转和培育规模经营大户。北湖区对流转耕地面积50亩以上的,分别奖励流入、流出业主20元/亩;对流转山地面积100亩以上的,分别奖励流入、流出业主10元/亩。同时,要将农村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用机械补助等涉农项目,尽可能地与土地流转经营相结合,产生集聚效应。二要建立信贷支持制度。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和服务,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基地建设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三要建立技术服务制度。加快完成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乡镇农技、农经、农机、畜牧、动物防疫、水管等站所建设。各涉农部门要与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建立联系制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探索派驻责任农技员和大学毕业生到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工作的政府补贴制度。四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尽快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大病救助、子女教育、农民工保护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农民解除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同时要加大流转土地农民的转移培训力度,避免出现“去城市无出路、回农村无退路”的情况。
(五)在组织领导上要做到“四个加强”。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关键在县,基础在乡镇、村。各级政府要把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尽快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监督,农经部门具体管理服务的工作机制。二要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强农经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农经管理机构工作职能,建立健全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农经行政管理体制,发挥其在土地流转工作中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等职能作用。三要加强部门配合。财政、编办、农业、林业、畜牧水产、农机、国土、交通、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制定和落实有关支持、鼓励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四要加强督查考核。要加强全市土地流转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督办。要把土地流转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评范围,对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力度大、管理规范、成效显著的先进地区,要给予表彰。
二0一0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