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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京山县委副书记董烈宏同志在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成果运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2011-04-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中共湖北省京山县委副书记 董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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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成果运用会议,其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共京山县委京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京发[2011]2号)文件精神,充分运用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成果,部署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债权清收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县委、县政府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债权清收工作十分重视,多次进行研究,将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农村工作的重点,年终考核结账。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刚才,永隆镇、曹武镇玉皇庙村、孙桥镇皇台村、钱场镇向埠村分别介绍了开展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债权清收工作的作法和经验。这些好作法和经验各具特色,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希望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着重就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债权清收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努力增强做好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村级债权清收工作的责任感
    2010年,全县抽调大量的人力,花费相当的物力,耗费很大的精力,用了近一年的时间完成了农村集体“三资”,即资金、资产、资源的清理核实工作。通过全面清理核实,我们掌握了全县农村集体的家底。同时,也看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部分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经营权未落实、部分资产资源发包程序不规范、村级债权长期未清收等等,成了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因此,我们每个从事农村工作的同志,都要认真思考这此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
    1、做好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债权清收工作是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农村政策,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指出“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过去,我们通过完善二轮延包,狠抓耕地家庭承包,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对非家庭承包土地的承包工作做得不是很彻底,相当一部分土地尚未落实承包经营权。有的虽然发包了,但很不规范。国发[2006]34号文件就提出了“要妥善处理历年农村税费尾欠”,这项工作我们做得也不是很好。因此,我们现在抓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债权清收工作,就是为了更好地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稳定和完善农村以家庭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
    2、做好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债权清收工作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需要。近年来,部分村苦于集体资产处置怠尽、村级债务沉重、经济基础薄弱,发展集体经济无门,要实现每年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的目标难度很大。通过清理,我县核实非家庭承包经营性土地资源191831处、551253亩,其中水田34159亩、旱地126351亩、林地325657亩、其他65086亩。通过多种形式盘活村级闲置资产、资源,不断规范发包行为,将会极大地促进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目前,我县实有村级债权17782万元,其中应收款4745万元、农户欠款13037万元,如果我们妥善采取有效措施,能按20%清收到位,今年可以清收村级债权3556万元,既能有效化解村级债务,又有利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3、做好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债权清收工作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以前,由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的不完善,导致资产处置、资源发包中暗箱操作和以权谋私现象时有发生,“三资”问题曾一度成为各种消极腐败发生和群众上访的直接诱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公开处置集体“三资”,可以使“三资”管理由原来的“暗箱操作”变为“阳光行政”,从“制度约束”变为“程序民主”,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有利于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做好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债权清收工作是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由各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对村集体“三资”实行委托代理,有利于加大监督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将会促使“三资”监督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严格,更加透明,有利于更加有效地约束党员干部行为,从源头上铲除以权谋私的土壤和条件,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因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地举措,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村级债权清收工作
    1、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工作。要根据《京山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京政办发[2010]40号)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合理处置村集体资产和非家庭承包土地资源。必须明确集体资源的发包程序,具体分八步走。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各镇2010年成立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工作。各村要在村“两委”领导下,成立由村民代表、民主理财人员参加的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债权清收工作专班,具体落实和办理本村资产资源发包和债权清收工作。二是科学分类。各地要将清理核实的农村集体非家庭土地资源科学分类为经营性、福利性、公益性、“未使用四荒”土地资源四大类。对经营性土地资源,要按实际用途分为水田、旱地、林地、养殖水面、畜禽养殖、果园、企业占地和其他等8类。三是制定发包方案。要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具体资源类型和用途,确定发包方式、年限、金额,制定具体发包方案。四是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发包方案初步制定后要以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根据群众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五是落实承包人。农户已在经营且面积较小的非家庭承包土地资源,可以按发包方案,采取公开协商的方式确定;对地块面积较大或者依据承包方案与农户公开协商不成的,采取拍卖的方式落实承包人;对于村级资产和尚未落实承包人的土地资源,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落实承包人。六是签订合同。承包人确定后,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与承包人签订规范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由镇财经管站进行合同鉴证。七是完善老合同。对原承包合同不完善的,要依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发包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八是结果公开。发包集体资产资源的结果必须在各组张榜公布和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合同资料要移交镇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保管,相关数据资料要录入微机,进行信息化管理。
    我在这强调四点。一是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发包、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二是资金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收入必须及时存入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资金专户。三是承包金标准。尽管各地区位条件、资源条件不同,但水田每亩每年承包金不得低于100元、旱地每亩每年承包金不低于50元、山林每亩每年承包金不低于20元,承包金额的上限可以不受限制。如果发包的水田、旱地中属集体机动地,享受了种粮补贴的,必须按上述最低标准再加上粮食补贴资金数额作为发包金额。四是 “阳光操作”。在拍卖和招标投标中要突出抓好三方面的工作:首先要明确招投标范围。各村集体工程建设、固定资产处置以及较大面积资源承包经营项目,都要进行拍卖、招投标。其次要严格招投标程序。拟招投标的项目,必须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后实施。乡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接受村委会委托后,要严格审核招投标计划,制定详细的招投标方案,并根据不同项目,选择适当方式实施招投标。再其次要实施阳光招投标。招投标的全过程要向群众全面公开。制定的各项招投标方案,要提前10天向社会张榜公示;招投标时要召开由招标单位、村“两委”班子、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及村民代表参加的招投标大会,公开、公正、透明地进行投标;招投标会议结束后,中标单位或个人要与村委会签订合同,并将招投标参与单位、各单位投标标底、中标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关于村级债权清收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化解村级债务的若干政策性意见》(鄂办发[2005]1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3]16号)精神,积极稳妥清收村级债权。一是分类处置债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化解村级债务的若干政策性意见》规定“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的欠款,各县、镇党委要明确清收责任纪律,限期归还。对个人贪、占、挪用村集体资金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村办企业欠交的承包款,村企业改制后新投资人欠缴的资产出让金、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应按合同、协议据实清收”。对农民个人的历年欠款,发动群众民主理债,张榜公布债权债务,及时向群众讲清债务形成原因,宣传欠债不还带来的危害,坚持“认账不赖账,有钱就还账”的原则,消除部分群众尤其是一些“钉子户”侥幸躲债的心理。对暂无还款能力或一次交清有困难的,由村与农户签订还款计划,分年分期偿还。二是要发扬民主。各地要学习借鉴黄台经验,组建以村民代表、老党员、老干部和民主理财人员为主的清收化债专班,制定符合实际的清收措施和村规民约,实行干部包组,党员联户,充分发动群众,根据清理核实,公示公开,农户签字认可的村级债权,狠抓村级债权的清收,切实化解村级债务。三是要妥善处理。在清收债权过程中,个别群众对村级债权不认可的,要对该笔债权重新清理核实,做到群众认可;对原来村级债权中计息过高的,可适当降息;对一次交清欠款的农户,可适当给予减免。
    为了及时掌握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债权清收工作的进展情况,便于指导工作,各镇务必于每月20号以前将本镇发包集体资产资源和清收村级债权情况、好的经验作法以及典型村材料上报县经管局,全县将每月开一次碰头会,每月进行一次情况通报。各地上报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县里将组织专班进行检查,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
    三、坚定信心,加强领导,确保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村级债权清收工作取得实效
    1、切实抓好政策宣传。要搞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债权清收工作,政策宣传是关键。当前部分农户和基层干部中普遍存在一些错误认识。有的认为耕种承包地不交任何费用还有国家补贴,自己开荒的地没有补贴,还要交钱不合理。有的认为党和国家在税费改革时承诺过,税费改革前农民的税费尾欠要妥善处置,不得强制清收,这部分债务将来国家会豁免。因此,我们做宣传工作一定要有针对性,把政策、把道理给群众讲清楚。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的土地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发包。耕地采取的是家庭承包方式,只要是村集体组织的成员,都有权利承包村集体的耕地,人人有份,权利平等。而“四荒”等村集体土地资源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方式实行承包经营,讲究的是效率优先。从我县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村级集体的“四荒”资源由于管理不规范,农户随意开恳,无偿占有,农户之间占有的资源极不平衡,群众意见很大。因此,要通过抓好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发包工作来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农村税费改革时,上级考虑到农民的承受能力,让农民休养生息,出台了一些政策,对村级债权主要是农户的历年税费尾欠强调不强制清收。但税改已有十多年了,农村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收入逐年提高,偿债能力不断增强。从各村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影响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影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最大障碍就是村级债务问题。要化债就必须清收债权,现在到了非收不可的地步了。从建设诚信社会的要求来看,也必须抓好村级债权的清收工作。过去大部分农户按当时的政策要求上交了“三提五统”、农业税和有关费用,这部分农户意见很大,认为听共产党话的人吃亏,老实人吃亏,“狠人”讨好,“狡猾人”讨好,导致现在群众缺乏诚信,村级工作难以开展,因此也必须大力抓好村级债权的清收工作。要通过政策宣传,解决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有少数村干部认为,今年马上就要换届了,现在抓集体资源发包和债权清收工作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会得罪人,影响选票。有的认为这两项工作涉及面广,利益关系直接,上级又没有强有力的政策,畏难情绪很大,不愿抓、不敢抓、不会抓。永隆镇、孙桥镇黄台村、曹武镇玉皇庙村、钱场镇向埠村的经验证明,只要我们高度重视,充分相信群众、充分依靠群众,在现行形势下,是能够抓出成绩,抓出实效的。
    2、切实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清收村级债权工作作为今年三农工作的重点,在2011年农业、农村工作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强势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成果的运用工作,提出了80%和20%两个硬性指标,并实行分月调度,年终奖惩结账。各镇党委和政府要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抓出成效。今天,县委、县政府已把任务交给了各镇,各镇也要把任务按要求分解到村,责任落实到村。各镇党委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深入村组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定期进行督办检查,对工作进展快、工作扎实的村要积极推广他们的工作经验。对工作走过场,进展缓慢的村要进行批评,促进工作的平衡开展。要充分发挥包村干部的作用,实行包村干部联村工作责任制,对所包村的工作负责,敢于和善于直接协调、化解矛盾。要充分调动村“两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把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债权清收工作工作纳入村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范围,年终进行奖惩结账。
    3、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县政办、农办、经管局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债权清收工作的指导。一是要深入乡镇、村组开展走访调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基层干部解决具体问题。二是搞好督办检查。加强与乡镇之间的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工作平衡开展。三是要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各镇财政所(经管站)要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搞好业务指导和服务及时做好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真实反映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
    4、切实发扬民主。必须充分发动和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村民代表、民主理财人员、老党员、老干部的积极性,把政策交给群众,资产资源发包方案和村级债权清收方案,必须要广泛讨论,征求意见,民主决策,张榜公布,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该项工作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获得深厚的群众基础。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绝不能搞“一言堂”、暗箱操作,避免激化矛盾、引起群众上访。各地一定要注意工作方法,强化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做细致工作,坚决杜绝发生恶性案件,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同志们,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村级债权清收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探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稳定大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