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领导讲话

中共山东省青岛市委副书记王伟在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2013-07-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中共山东省青岛市委副书记 王 伟  
字体: 打印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会议,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关于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安排部署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试点工作。刚才市农委由翠玉主任传达了部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座谈会精神,大家讨论了《青岛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还权于民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意义重大。
    第一,这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开展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1998年实施二轮土地延包后,农民对现实土地承包状况基本认可,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总体稳定,但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尚未开始、土地承包法规还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施行)、土地承包登记制度还不完善等因素影响,各区市还不同程度存在确权登记发证不到位、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模糊、变更登记不及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没有建立等问题。这既不利于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又不利于农民依法维护土地承包权益。只有经过确权登记颁证,将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落实到户,才能更好的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各种土地承包矛盾和纠纷,有效防范各种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
    第二,这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基本前提。土地改革是农村改革的基础。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上,土地不确权,附着在土地上的其他产权改革就难以进行。在农村土地流转上,不进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民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有效保障,流转进程就会受阻。在农村金融改革上,产权不明晰,就无法进行融资,不能抵押贷款。因此,深化农村改革,必须激活土地;激活土地,必须明确产权,明确产权就要确权登记颁证。
    第三,这是保持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农民对土地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土地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2012年,仅市农委就处理涉及土地上访案件84起。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将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法定依据,有利于保持农村长期和谐稳定。
    第四,这是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根本需要。在城镇,单位和个人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拥有较为充分的权能。在农村,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却受到较多限制,不能抵押、质押。究其原因,就有法律制度设计的问题,也有农村土地确权不到位的问题。只有农村土地确权到户,才能实现城乡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发展一体化。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事关农民的切实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很强、要求很高的工作,必须把握总体要求,明确基本原则,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明确时间进度。中央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省委省政府提出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市委、市政府决定用2年时间基本完成,时间紧、任务重。试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取得圆满成功,对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2年基本完成的目标任务至关重要。因此,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7月底前,第一轮试点村要全面完成;年底前,试点镇必须全部完成,2014年全市要基本完成。各区市必须尽快启动试点,总结工作,积累经验,一气呵成,确保实现我们既定的目标。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必须周密谋划,精心设计,制订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对工作进度做出合理安排,对主要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对存在问题拟出解决办法,做到未雨绸缪、超前谋划,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按程序推进。会后,市农委要根据各区市、各部门的意见,对《青岛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下发。各区市要根据市里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各区市在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试点村庄的实际,做到因村施策、区别对待。在开展试点时,要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决避免“一刀切”、简单化、流于形式、走过场。要注意发现问题,问题发现的越多,试点就越有意义,特别是在遇到疑难问题时,要沉下身子,把问题搞清楚,把情况分析透,把措施落实好,一项一项地研究,一个一个地解决,切忌应付了事,蒙混过关。试点结束后,各区市要形成工作报告,提出具体建议,为在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四是充分依靠群众。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是做好试点工作的前提和关键。各级各部门要用正确的舆论引导群众,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大力宣传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试点工作的每个步骤都要反复酝酿讨论,每个环节都邀请群众参与,每个争议都由村民协商解决,每项成果都经群众签字确认,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要尊重群众意愿,征求群众的意见,倾听群众的呼声,对清查、丈量、确权、登记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实行民主协商,确保满足群众需要、符合群众期待,对于多数群众反对的事情不得强行推动。
    五是坚持依法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是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推倒重来,也不是又一轮的土地调整,而是对土地承包关系的规范和完善,实现合同管理、登记管理、证书管理、流转管理的“四位一体”。要严格依法办事,对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政策办事;对没有明确规定的,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妥善处置,坚决杜绝依靠行政手段以及哄、压、吓方式强推、硬推工作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程序办事,该走的程序必须走,不以各种理由减少工作环节、简化工作程序、或是逆向操作,做到“调查摸底全面化、勘测编绘专业化、试点过程公开民主化、确权颁证一体化、档案整理规范化”。要坚持公开公正,对改革事项、实施方案、工作程序、确权情况等,该公示的必须公示,确保改革程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确保确权颁证得到村民的真正认可,确保改革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要严肃工作纪律,防止任何人、尤其是具体参与改革试点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借改革之机侵害农民权益、谋取不正当利益,一旦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严肃处理。
   三、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政总揽、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区市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市里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各区市要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建工作班子,组织专门力量,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确保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试点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制订实施方案,完善操作规程,强化日常管理,做好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仲裁;财政部门要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的经费保障工作;国土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有关资料;信访部门要组织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有关信访稳定工作,做到一般问题不出乡镇(街道),重大情况不出区市;法制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提供法制服务。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督查巡查制度,组建督查指导组,检查工作质量,督促试点镇、村加快工作进度。市农委要加强指导,对各区市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及时组织会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是切实维护稳定。要坚持“尊重历史、不改变农村现行政策”的方针,坚持“三不变、一严禁”的原则,即原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地块、面积相对不变,承包合同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要认真开展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实行全面参与、全程监控,对信访等问题按照属地化解原则,确保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