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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晓强同志在砀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3-12-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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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我县创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创建工作,全力推进全力推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专门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并启动了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提出到2015年全省创建10个合作社发展示范县的目标。我县通过积极争取,已被省政府列为创建县之一,并作为首批创建合作社示范县得到了省财政的支持。这是对我县合作社建设工作的肯定,也是我们县的一项荣誉,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也非常重视。今天,县政府又专题召开会议,部署安排示范县创建工作,充分表明了县委、县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视以及创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的决心和信心。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示范县创建工作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的意义。
  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对于加快推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提升合作社的整体运行管理水平,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建设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和美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伴随农村改革发展大潮应运而生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可以改变传统的一家一户经营方式,将农民集中组织起来,通过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农产品品牌建设等多方面合作,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近年来,我县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扶持、分类指导、逐步规范”的原则,本着“先发展、后规范、循序渐进”的方针,依托优势主导产业,通过政策推动、典型带动、项目拉动、服务促动、培训助动、交流互动,以政府引导、支持、服务、指导为手段,积极助推专业合作社发展。
  截至目前,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2000家,入社社员超过13万户,占农业总人口数的52.2%,带动非成员农户20多万户,占总户数的98%,其中水果专业合作社978家,占合作社总数的48.9%,养殖专业合作社494家,占合作社总数的24.7%,瓜菜专业合作社98家,占合作社总数的4.9%;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153家,其他类型专业合作社277家。全县拥有国家级合作社1家,省级合作社11家,市级合作社35家,我县合作社发展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数量全国县级第一。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很快,发展势头很好,但很大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够规范,在发展运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合作社发展不平衡。东部与西部发展不平衡,西部乡镇发展较慢,运转规范的合作社多数集中在东部镇区;发展水平不平衡,虽然我县拥有数字庞大的合作社队伍,但是运转规范的、建设相对标准的合作社数量偏低;合作社管理人员素质差异较大,相当一部分合作社管理人员缺乏运营知识,经营管理水平低,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缺乏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市场营销,对外交往的知识能力。二是合作社发展缺乏经营的主动性,自我发展能力还不足。合作组织成员整体文化程度偏低,综合素质不高,尤其是带头人和管理人员在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市场开拓、对外交流等方面的能力水平比较低,资金原始积累少,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一部分合作社把希望寄托于政府的扶持上。三是合作社生产经营过程中,合作层次低下。很大一部分合作社仅停留在生产环节、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简单合作,缺乏劳务合作、土地合作、资金合作的有机统一。四是资金缺乏,融资难,政策扶持力度还不够。尽管目前制订一系列扶持合作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但扶持力度还不够大,范围还不够广,受益面还很小;金融机构扶持合作组织发展的贷款额度普遍较小,借贷门槛较高,合作组织通过融资实现借力发展的难度较大。
  这次,省政府提出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示范县的最主要目的,就是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发展,提升合作社整体运营管理水平,真正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村经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我们要抓住这次机遇,通过创建合作社示范县,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和美好乡村建设。但同时也是一次大的挑战,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数多,这就大大提高了我县创建合作社示范县各项指标的绝对数量,创建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迫切需要各镇园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合力、上下联动,共同做好创建合作社示范县工作。
  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合作社示范县创建工作。
  我县创建合作社示范县要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加快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培育出一批运行规范,产业带动明显的示范性合作社,提升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整体运营管理水平,建立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合作社管理、指导、扶持和服务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办法。使之成为我县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依托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经营实体,促进我县农业农村经济的全面快速健康发展。按照发展与规范、规模与质量、示范与创新、指导与管理并重的要求,围绕我县主导产业的发展,结合我县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建设,充分发挥合作社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提升合作社的整体服务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经过三年建设,建立起合作社发展的服务体系,完善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政策,形成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要不断提高。对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开展认证,每年认定一批章程完善、制度健全、管理民主、服务功能较强的合作社,培育一批示范社,70%以上的合作社达到或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合作社经济实力要不断增强。合作社平均入股资金达到50万以上,自办经营实体,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年销售总额达到200万以上;合作社经营服务方式要不断创新。根据产业状况和区域布局引导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作社;合作社信息化普及率达到80%以上,建立网上信息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合作社标准化生产率达到90%,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达到90%,商标注册率达到90%,“三品”认证达到35%以上;开展信用合作的合作社达到35%以上;在城市社区至少建立50个直供直销网点;合作社成员收入要不断提高。成员户比当地同类型未入社农户增收达到35%以上。
  1、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制定出《砀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认证程序,对合作社开展规范化认证,认证情况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培育一批示范合作社,对示范社进行动态管理,提高示范社建设水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规范化建设合作社达到70%以上。积极引导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完善章程和财务管理、盈余分配、教育培训等各项制度。真正实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阳光操作,充分保障全体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监督机制,合作社监事会或执行监事作为内部监督的实施者,独立监督理事会工作。健全财务监督体系,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成员监督,防止共有财产流失和浪费。全面推行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务信息化、产品安全化、成员技能化、服务全程化“七化”建设,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内生动力和活力。重点扶持一批硬件、软件相对完善,带动能力强的规范化合作社,不断提升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
  2、推进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按照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基础建设,利用各类扶持资金,加大对信息化基础建设扶持力度,每年支持规范化建设合作社进行基础建设。指导已开展信息化建设的合作社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逐步实现社务与财务管理、农产品质量监控与追溯、农产品宣传推介与销售信息化。建立合作信息化县级服务平台,集中展示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风采,全面推介合作社产品和品牌。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信息服务平台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发布合作社产品和服务信息,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促进网上营销。
  3、鼓励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成员自愿、股份合作、有偿使用、服务生产、封闭运行、民主管理”的原则,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按照“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主要支持与合作社生产经营相关的资金需要”的要求开展信用合作,为合作社及本社成员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支持合作社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统贷直放”业务,破解合作社及其成员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
  4、鼓励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鼓励合作社进行商标注册、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和有机产品等“三品认证”,开发具有自身特色的包装,打造自有品牌,提高合作社产品附加值和知名度。支持合作社利用各类媒体进行产品宣传和推介,积极组织有品牌、有包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企业、学校、餐饮集团等对接。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超对接”、“农市对接”,在城镇、社区建立直销店、连锁店、专柜等,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销售渠道稳定畅通。
  5、完善合作社工作指导服务体系。县农委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中心和培训中心、建立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服务平台,依托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成立合作社指导服务站,健全县镇两级辅导员队伍,每个镇不低于两名专兼职合作社辅导员,建立指导服务机构和辅导员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加强培训工作,重点对合作社辅导员、合作社理事长进行合作社财务知识、市场营销等业务培训,合作社辅导员要担负起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任务,帮助有条件的合作社建章立制,规范发展。
  6、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围绕我县主导产业的发展,引导合作社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联合社申请商标,打造共同品牌,开拓市场,使成员合作社实现品牌共享,信息共享、资源共享,联合社不干预各成员合作社具体经营活动。力争到2015年全县各类产业都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7、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开展技术指导、技能培训、生产资料采购和经营、产品销售等统一服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着力培育一批实现统一农业生产资料采购、统一农产品销售、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标准化生产线与服务、统一品牌经营等“五统一”的合作社,提升合作社管理服务水平和生产经营能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
  三、真抓实干,确保完成合作社示范县创建目标。
  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是今后两年县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各镇园区、各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措施,把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工作做细做实,形成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合力,不断优化合作社发展环境,确保如期完成合作社示范县各项目标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县政府成立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开展重大活动由领导小组决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措施;各镇园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及时协调解决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将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创建工作列为对各镇和有关部门的年终综合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相关标准,扎实开展规范化合作社认证和县级示范合作社评定。县政府对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确保合作社示范县创建的各项目标顺利实现,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2、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宣传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的重要意义,总结创建活动的经验,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络等媒体和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经验交流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创建示范县活动扎实开展,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大力宣传支持合作社政策和发展的典型事例,增加农民群众和相关市场主体的新型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
  3、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统筹安排财政、发展计划、农业、畜产、林业、水利、科技、农发等相关部门项目,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拓展市场等。整合现代农业建设项目,“一村一品”农业信息入村工程、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程、扶贫开发建设等农业项目集中安排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实施。国土、供电部门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切实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地、用电;运输部门对合作社运输鲜活冷冻农产品的车辆,按规定享受国家和省绿色通道政策,免收车辆通行费。金融部门要对产业基础牢、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合作社给予重点扶持,要创新适合合作社需要的金融产品,并设立合作社贷款台账,并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信用评价范围,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手续简化激励机制;税务部门要落实好合作社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
  4、强化人才支撑。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动员和吸引农村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科技带头人、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农技推广人员等农村能人加入合作社;鼓励引导农村青年和大学生村官参与、领办、创办合作社,对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项目资金扶持、贷款补贴、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继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的培训纳入“新型农民培训”,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和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力度,努力造就一批懂合作、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5、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项目扶持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报帐制。严格按照建设内容,安排用款计划,不得挤占专项资金,不得转移资金用途,县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由监察、农委、财政等部门参加的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监管小组,严格把关。
  6、加强服务指导。县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至少联系帮扶5个合作社,农委系统每名工作人员至少联系指导1个合作社。要做好合作社维权服务工作,对侵占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经营权,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认真查处。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生产、技术、信息、资产评估等有偿服务,要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服务或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类培训,不准收取任何费用。
  各位领导,同志们!创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对于提升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运营管理水平,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民主管理意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会议结束后希望各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按照创建合作社示范县建设方案的安排部署,认真谋划,扎实工作,强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创建工作,为加快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美好乡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二0一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