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陈卫东在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现场交流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3-11-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陈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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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既是一次现场观摩会,学习交流屯溪区以及其他几个地方的试点经验,也是一次工作推进会,按照委里要求,研究落实措施,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展开。下面,讲三点意见。
一、把握当前农村形势,充分认识新时期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贯彻中央部署、落实党的政策的重要工作。
农村产权制度是农村最根本的制度,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改革可以说都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推行、乡镇企业经营机制转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及土地确权流转等,都是围绕产权而开展的,这些改革不仅极大地丰富了农村产权制度的内容,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农村的区域结构、集体资产结构以及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集体土地、资产管理以及收益分配等问题越来越突出,迫切要求在产权制度上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这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是明确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这一段话,既阐述了产权的重要地位,又明晰了产权制度的改革目标,为我们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由此可以看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央的一贯部署,是新时期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当前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大家对此必须充分认识。
(二)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客观要求。
农村抓改革,农业抓特色,农民抓增收,可以说是当前三农工作的基本思路。从现实情况来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建立,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三农发展面临着许多与集体产权有关的制度性障碍。比如,一些村由于土地的征用拆迁和经济发展,集体资金资产规模显著扩大,农民对这些资产如何管理、产生的收益如何分配十分关注,而大多村资产没有量化,产权没有明晰,分配没有依据,农民难以监管,权益得不到保护,造成很多矛盾,甚至导致纠纷和腐败的产生。又如,象屯溪区那样,近年推行大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使原有的村居结构和人口范围发生了较大变化,那么,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如何落实,原村民的权益如何保护,就成为一个现实问题。再如,现在提出要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要发展集体经济,但目前我省大多数村没有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导致集体经济发展既没有产权产体,也没有市场主体,与外地进行经济合作,订个协议、签个合同都无法进行。从这些情况可以看出,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维护农民权益的需要,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三)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也是我省当前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农业部于2007年10月专门下发了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稳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从了解的情况看,截止2012年底,全国实施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有23个省市,完成改革任务的有2.4万个村,占全国总村数的3.9%。其中,北京、江苏、浙江、广东等经济发达省市推进最快,北京完成改革的村占95%;浙江占27%;江苏占21%;广东占12%。从中部6省来看,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也进展较快,到去年底,河南完成了414个村、湖南完成了298个村、湖北完成了216个村、江西完成了130个村、山西完成了19个村。而我省截止到目前,完成的村数为34个,占全省总村数0.2%。由此可以看出,我省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滞后,与全国比,比例偏小,与中部6省比,处于后游。这种状况与我省农村改革发源地的身份不相适应,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也不相适应。因此,我们要把握形势,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创新的勇气、改革的精神、有力的措施,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稳步开展。
二、认真借鉴试点经验,准确把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
(一)认真把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是尊重农民意愿。产权制度改革农民是主体,要坚持群众为本,走群众路线,重大问题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重要环节要让群众充分参与,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绝不能闭门造车搞试点,绝不能脱离群众搞改革。
二是维护农民权益。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到资产的折股量化,涉及到集体的收益分配,这些都与农民权益习习相关。在改革中,一定要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绝不能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要通过明晰股权或份额,让农民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使产权制度改革真正成为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改革必须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在改革的形式、方法和途径上,绝不能搞“一刀切”,要借鉴屯溪区“一村一策”的办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允许存在差异,不搞一个模式。
四是促进持续发展。在产权制度改革中,一方面要维护农民权益,另一方面要促进经济发展。尤其是要通过改革,加速城乡要素的流动,盘活现有的存量资产,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生产力,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新型集体经济模式。
五是坚持稳步推进。我们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从试点起步,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既不能进而不稳,又不能稳而不进,要掌握政策方针,做好风险评估,排查出现的问题,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的实施。
(二)切实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选好试点单位。选好试点单位对顺利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至关重要。省农委在今年5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专门提出了选择试点单位的四个范围,各市县要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现在资产存量情况、村级组织工作能力以及干部群众的意愿要求,认真选择具备条件的村开展试点。
二是制定好试点方案。改革试点我们鼓励探索创新,允许在一些具体方法上摸着石头过河,但对整个试点工作不能脚踩西瓜皮,走到哪滑到哪。要在试点单位确定之后,结合这个村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对试点的目标任务、改革内容、时间步骤、保障措施、责任落实等作出规定安排。试点方案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依法依规履行民主程序。各市县农委要对试点方案进行指导和审定,确保方案切实可行、细致有效。
三是清查好集体资产。清查资产、摸清底数是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各地要组织指导对试点村集体所有的全部资产进行清查。同时,对群众要求进行资产评估的,要按规定聘清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清产核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进行审核确认。
(三)注重抓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
一是资产的折股量化。主要涉及折股量化的资产范围和折股量化的具体方式。目前集体资产主要有三大类,一是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这是最大的资产;二是经营性资产;三是非经营性资产。改革试点中,哪些资产纳入折股量化范围,要认真研究,结合群众意见民主确定。其次就是量化方式,是按照账面资产量化,还是按照评估资产量化,还是按照净资产量化,这也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大多数群众意见民主定夺。
二是成员身份的界定。成员身份的界定,从目前来看至少涉及到户籍制度、土地承包政策、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区域调整、乡规民约等等,比较复杂,比如 “农嫁女”、“入赘男”、 “超生子”问题以及挂户问题等等,试点中一定要深入调查,摸清情况,民主议定。
三是股权的设置。主要涉及三个问题:一是设置集体股的问题;二是设置募集股或现金股的问题。这三种股要不要设置?怎么设置?要民主议定。三是社员股怎么设置问题。这里涉及到社员的身份、承包的田地、农龄的长短、贡献的大小等等,哪些因素作为依据?权重比例设置多大?都要充分协商,民主决定。
四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立。集体产权折股量化之后,一方面要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股权管理。另一方面,要健全治理机构,完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来说可以参考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形式,通过建立董事会、监事会来实施日常的经营管理。但这个组织如何产生,人员怎么组成,与其他村级组织如何协调,应当按照相应的法规政策进行处理。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今年省委1号文件提出的一项任务,也是今年省农委在农村改革方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总的要求是,今明两年试点工作要全面展开,各市都要选择若干村进行改革试验。省经管站要注意把握各地的进展情况,加强工作调度,为各市的试点工作做好服务指导。
(一)层层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市县(区)农委要把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分管领导。可以考虑采取试点地方的经验,市级成立指导组,县级成立工作组,配备得力干部,落实岗位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与纪检、组织、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借助多方面力量,形成指导和帮扶合力。要及时掌握改革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试点工作的信息跟综和指导服务,并及时研究完善有关政策,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加强业务指导。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各级农委是领导主体,但具体业务指导工作主要由市县、乡镇农经部门承担。希望广大农经干部在新的时期要有新的作为,把这次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履职尽责的新岗位,作为探索创新的新阵地,作为施展才华的新战场,尽心尽力,加强指导,做好工作。各级农委也要注重加强经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调动广大农经人员积极性,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三)周密部署,开展宣传培训。各级农业部门在试点过程中,要周密部署,科学安排,认真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方面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改革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和政策,达到“宣传要广泛,形式要活跃,内容要丰富,易看易懂,贴近农民”的要求,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另一方面,要列出计划,组织对参加试点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了解法规政策,明确工作内容,掌握程序方法,熟练开展工作。
(四)加强检查督促,做好工作总结。各地要按照试点工作各阶段、各环节的要求,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检查指导。对试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进行宣传,对成效突出的地方要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要加强督促。试点工作完成以后,各地要及时总结试点的组织实施、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分析遇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各市试点工作报告要以市农委名义向省农委行文上报。
同志们,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创新的工作,也是一项大有作为的事业。希望大家坚定信心、勇于探索,克难奋进,不断进取,高质量、高水准地完成试点任务,为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为深化农村改革,为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3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