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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务实 开拓创新 努力开创经管工作新局面———湖北省襄阳市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宇江同志在2014年全市经管贵州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2014-02-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湖北省襄阳市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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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去年工作,安排2014年工作。2013年,全市经管系统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规范、提高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农村“三资”监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市经管办、襄州区经管办、南漳县经管局被省农业厅表彰为先进单位;宜城市、枣阳市、谷城县、襄城区被省经管局表彰为先进单位。下面,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讲三个方面内容。
  一、全面回顾总结2013年的工作
  2013年的经管工作,可以说亮点纷呈,可圈可点,概括地讲,主要有以下八点:
  (一)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农村“三资”监管中心(招投标中心)、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与仲裁三大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农村集体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试点成功,半年来运转良好。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已全部建起。全市已建立县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10个;乡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99个;村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2091个。全市农村“三资”监管中心(招投标中心)99个。县级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与仲裁机构10个。去年5月10日,南漳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全省第一家实质运作的县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已成功组织交易42笔,交易总额1860万元,为集体增加收入180万元。交易品种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农村水面养殖承包经营权、集体房产所有权、村级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等6大类产品。
  (二)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实现了质的飞跃。土地流转率增长幅度全省第一,流转率位居全省第三。
  按照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2013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达到180万亩;规模经营达到100万亩。截至11月底,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182.1万亩,土地流转率达到30.48%;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10.03万亩。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层层分解指导计划,确保实现全年目标。2月中下旬,将各地2013年土地流转面积、土地流转率、规模经营面积、土地流转平台建设等指导性指标任务下发各地,并作为年终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抓好平台建设推动土地流转。各级农经部门加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流转市场建设力度,着力健全“村组服务、乡镇交易、县市监管”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6月13日,市委、市政府在南漳县召开了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会,有力地推进了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10月上旬,组织3个专班,重点对县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进行了检查验收。
  三是注重典型培植,以点带面推进工作。县、乡两级通过开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流转试点和创办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创新,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工作。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工作卓有成效,实现了多项第一。示范社创建成绩突出。各类专业大户达到19785户,注册登记家庭农场达到2496户,均为全省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012家,全省第二,增幅48.5%,居全省第一。各级示范社达到672家,其中,县级示范社465个,市级示范社166家,省级示范社42家,国家级示范社3家。
  一是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壮大为重点,加快农村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培育步伐。着力培育一批示范社,重点打造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示范社典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把“双丰收”合作社培育成为“全市第一、全省一流、全国有影响”的合作社的要求,自2月20日新址开工建设到9月10日全省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现场会在襄阳市召开,在近7个月的时间里,先后多方筹资600多万元完成了合作社办公大楼、育秧工厂和农机展示厅等一期项目建设。在9月10-11日召开的全省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现场会上,省长王国生、省委副书记张昌尔等领导同志实地参观了“双丰收”合作社,对合作社给予了高度评价。“双丰收”成为全省规模经营面积最大的合作社已得到广泛认同。“双丰收”模式已与天门华丰、孝感春晖并称全省三大规模经营典型模式。
  二是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了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登记办法,促进家庭农场快速发展。今年5月,由市经管办起草,以市农委与市工商局名义联合发文,出台了我市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办法,这在全省开了先河。6月10日,市农委、市工商局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公布了襄阳市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注册登记办法,通报了我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
  (四)银社对接与合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创新、丰富、完善了融资途径和领域,总结出了襄阳市银社对接金融创新六大模式,助推了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得到了农业部、农业厅等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推广。经济日报、湖北日报、金融时报等各大媒体纷纷前来采访与报道。农经部门确立了“农经搭台、银社对接、合作共赢”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推进银社对接与合作,实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金融部门的“双赢”。通过富民兴社诚信创业计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集合贷”融资担保、商圈贷款和“双基双赢”合作贷款等六大“银社对接”模式,全年共为全市农业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贷款10.2亿多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被中国农业银行总部作为全国唯一试点地区,授信1亿元,支持合作社、种植大户的发展。
  (五)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创建国家级、省级“三资”管理示范县、示范乡镇得到部、省、市认定。襄州区被授予全国“三资”管理示范县(全省6家);枣阳市被授予全省“三资”管理示范县(全省10家);
  熊集镇等15个乡镇被授予全市“三资”管理示范乡镇。
  一年来,以创建省级“三资”监管示范县、示范乡镇为目标,推进全市农村“三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一是开展国家级、省级“三资”监管示范县创建。根据农业部、省经管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在年初全市经管局长会上进行了安排布置,3月20日,全市经管系统在枣阳市召开了“三资”监管示范县创建现场会,以“创新构建八大体系机制,规范提升‘三资’监管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11月11日,农业部经管总站副站长戴军一行在农业厅副巡视员杨孔平等领导陪同下,来我市督导检查“三资”管理工作。对枣阳市农村“三资”规范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称赞我市“三资”监管水平很高,措施很得力,效果很明显,枣阳市“三资”管理创新的“合同到期红字提醒”、“资源测量GPS”、“招投标全程监控”、“农廉网阳光化”、“考核一票否决”等做法在全国具有领先水平。
  二是扎实推进全市“三资”示范乡镇创建。4月份,市农委经管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乡镇创建的通知》,提出了“四有、四无、七规范”的创建标准。10月下旬,组织了交叉检查,认定15个示范乡镇。市委办公室第64期《督办通报》印发了《全市农村“三资”规范监管工作考评检查情况通报》,以市农委文件印发了《关于认定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乡镇的通知》。
  三是开展了村级“三资”审计。4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通知》,重点对村级组织资金及村办企业进行了审计,消除了隐患,保障了农村集体“三资”的安全。
  四是联合发文强化“三资”管理。针对当前我市“三资”管理中机构不理顺、代理不全面等问题,2013年11月以市纪委、市农委、市财政局三家联合发文(襄纪文[2013]34号),文件明确要求把村小组、村办企业也纳入代理,实行“三资”委托代理全覆盖;对备用金、集体资产处置招投标、资金划拨等事项也作了规定。为“三资”规范监管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障。
  (六)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工作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檀溪模式”7年不衰,影响深远。
  我市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有91个。从2007年在襄城区檀溪村和襄阳区洪山头村开展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到今年底,我市共有8个县(市)区,35个村完成了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工作,界定股东82072人,量化资产47381万元。探索出了“分权不分产、发展不征地,营运不经营、分红不分利”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檀溪模式”。“檀溪模式”的创建,彰显了改革效应,助推了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广大股东得到了更多实惠。得到了部、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几年来,《新华社》、《农民日报》、《湖北日报》等新闻媒体,先后到檀溪采访报道。先后接待上海市、重庆市、浙江省、山东省、江苏省、甘肃省等省内外110多家考察团,到檀溪学习考察。农业部经管司副司长陶怀颖、贾广东、赵铁桥、关锐捷、师高康,部长办公室主任江文胜,省委农办主任刘兆麟等领导同志来我市檀溪、余岗和孙庄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
  (七)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做法和经验得到农业厅、省减负办肯定,光河主任代表襄阳市在全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电视电话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南漳县被评为全国一事一议规范管理县。
  一年来,认真抓好惠农政策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一是开展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市农委、市纠风办文件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共清理2012年以来农业用水收费、农民建房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向村级组织摊派以及其它收费问题335个、涉及755个村、7567户、453.75万元,清退428.09万万元。清理查处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460个,涉及75个村、5743户、38775亩,涉及金额402.68万元,目前已纠正302个问题。立案查处涉农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案件19件、涉及金额26.42万元、涉及人员23人。
  二是开展全市农村“三项清理”。农民负担专项清理,遏制了一些农村三乱现象。全市清理2011年以来涉农违规项目250个835.72万元,退还农民款项694.98万元,取消收费等项目28个,减轻农民负担1060.05万元,查处相关责任人员26人。农村财务专项清理,查处了一批经济问题。全市已清理99个乡镇(办)2499个村,涉及2011年以来农村资产(资金)总额69.27亿元,清退处理1482万元。农村资源专项清理,规范了一批承包合同。全市已清理99个乡镇(办)2499个村,涉及承包(经营)户46.27万户,承包(经营)面积120.48万亩,健全完善承包合同12120份,金额3012.94万元,增值481.43万元,落实惠农资金143.5万元。
  三是开展涉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重点清理2011年以来的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农业保险补贴、农民工培训补贴、阳光工程培训补贴、农村沼气补贴、烟叶生产扶持补贴、畜牧生产扶持补贴以及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等。全市清理惠农项目47个,惠农资金总额10.28亿元,涉及扶助对象169.36万户(人),清理问题21个,涉及金额43.5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处理。
  四是开展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审计。2013年全市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100个乡镇、1932个村,筹资4332.39万元,筹劳1569.21万个。全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24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9017万元、省级资金5586万元,、县级配套7863万元。
  五是开展农民负担信访督查工作。去年以来,市减负办受理、督办和查处襄州区、枣阳市、襄城区、樊城区、南漳县等地农民负担信访案件15件,涉及100多户农民,都落实了“三方会签”、“四个到位”。
  (八)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双丰收”经营模式被省委农办简报(第22期)、省农业厅简报刊发,调研文章《关于魏庄社区股权加养老改革运行情况的调查》得到郭忠副市长、虞国旗副书记、别必雄市长、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的批示。王君正书记批示:“调查报告写的很好!要根据情况变化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依法依规,强化规范管理,实现长期的稳定发展”,别必雄市长批示5条意见:要加强规范,并要求市城投公司要抓紧拨付拖欠资金。为迎接全省现场会,市经管办与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杂志社联合组织了“聚焦襄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专题,刊登了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署名文章,23篇专稿从不同的侧面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宣传报道;我市的“银社对接”经验材料在农业部《农村经营管理》杂志、金融时报、湖北日报上刊载,扩大了全市农经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正确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和发扬宝贵的经验
  总结2013年工作,回顾近年来经管工作历程,我们感到,整个经管体系付出了极为艰辛的努力,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凝聚着广大经管干部的心血和智慧,探索和积累的经验也极为宝贵。
  一是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精神。几年来,我市经管干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摸着石头过河、不怕埋怨、不怕责备。从“檀溪模式”的创新、“三资”管理创新、“六大金融合作模式”的创新、“双丰收经营模式”的创新,到全省第一家县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的挂牌运作,无不折射出我市经管干部大胆探索的身影,体现出勇于创新的勇气和敢于担当的精神。
  二是全市经管干部敬业精神,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由于多种原因,经管部门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经费紧张、人手缺乏、工作头绪多、任务重,但是,因为有一大批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甘于清贫的经管干部,有一大批默默无闻、扎扎实实、辛勤耕耘在经管行业的干部队伍,我们才能取得这样辉煌的成绩。
  三是始终牢记执政为民、服务群众的宗旨,当好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保护伞。无论是“三资”管理、农民负担监管,还是合作组织的培育发展,无不牵扯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广大经管干部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始终充当着农民群众利益的保护伞;始终牢记执政为民、执法为公的宗旨。
  客观分析经管系统面临的形势,我们感到既有大环境的问题,也存在小环境的问题。从大环境上讲,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农业现代化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三农之中,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收,农业问题的核心是现代化,农村问题的核心是稳定发展、社会和谐。小规模的分散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不相适应,谁来种地的问题更加紧迫,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亟待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完善和创新乡村治理机制,让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跟上经济社会结构变化步伐成为当务之急。农业经营体系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扯的线多面广,任重而道远;要想完成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受体制、人力、财力等因素的困扰和制约,即无奈又无功。除了这些大环境的问题以外,我市经管工作还存在以下薄弱环节:合作社数量不少,质量不高,二次分红很少;土地经营机制创新上没有实质性突破,土地股份合作社没有一家真正运作和分红的;农民负担监管在乡镇以上的层面逐步被边缘化的倾向越来越突出,维护农民利益缺乏刚性的制度保障;经管在大农业里的弱势地位仍然十分突出,经管所承担的职责与长期以来的弱势地位极不相称。正是因为有上述三个方面的宝贵经验,强力支撑着经管系统的干部克服各种困难,激励经管干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这些宝贵的经验,是多年来经管部门积累的重要财富,是指导今后经管工作的重要法宝,我们要继续发扬,不断完善。
  三、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2014年各项工作
  (一)准确把握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经管体系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第20—22条集中阐述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问题,提出了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改革举措。一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要是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二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主要是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三是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主要是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
  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具体举措的中央一号文件从四个方面作出了部署。一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途径,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规模经营应当适度,要与农业人口转移、农业技术进步、农业社会化水平相适应,而不是土地经营规模越大越好。二是出台了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的系列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用地指标、金融支持、税收优惠、人员培训等方面,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等,必将为新型主体成长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它们尽快与作为基础的农户家庭共同构筑立体式的经营结构。三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一环。解决谁来种地,必须解决好谁来服务。四是必须坚持家庭经营与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家庭经营始终是农业生产最基本、最基础的组织形式。无论怎么创新农业经营体系,都必须坚持集体土地的承包权属于农户家庭;在鼓励、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农户家庭经营这个基本面,这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大平台、新亮点。“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承包权主体与经营权主体分离,实质上是生产力、生产关系的调整。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提上农村土地制度和产权法治建设层面,必将再一次推动农村生产力的大释放。
  (二)尽快建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我们应该怎样正确领会和落实这一重大决定?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经管责无旁贷,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经管任重道远。3年前,武汉市产权交易所挂牌成立,1年前,南漳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全省第一家实质运作的县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远近都有成功的经验,我们绝不能再有“等”的思想、观望的思想而坐失良机,否则,将被国资委、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抢占先机,我们把自己的饭碗丢了。上半年,枣阳市、襄州区、老河口市务必建成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挂牌运行。下半年,宜城市、谷城县、襄城区、樊城区务必建成。保康县、高新区、经开区也要积极谋划,争取早日建成。
  (三)认真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和提高。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到2014年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4800家,其中:市级以上示范社达到350家以上。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到3000家,其中: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达到100家以上。2014年农村土地流转达到240万亩,比2013年增加60万亩。
  二是把握好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坚持集中、规模、高效原则;坚持管理、规范、有序原则。
  三是创新流转模式。大力推行涉农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致富能人回归创业等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模式,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向农业和农村流动。每个县市区要有2家以上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真正运作分红。省经管局从2012年开始列入项目支持,至今没有一家土地股份合作社真正分红。今年,要将这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否则,不再继续享受项目支持。
  四是健全服务体系。尽快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流转服务体系。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达到“七有”标准。2014年底,力争实现县、乡、村三级联网并实行信息化管理,达到资源、信息共享。
  五是搞好规划引导,价格指导,完善纠纷调处机制。各县(市、区)要根据产业发展布局搞好土地流转规划,以规划引导流转,以流转促进产业布局,加快区域产业形成。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片区发布土地流转的最低基准指导价和增长幅度(可参照当年物价指数和粮食价格上涨幅度等因素确定)。要抓紧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实质性开展纠纷仲裁。要争取财政扶持和用地扶持。市政府已经明确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全市土地规模流转补贴、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奖励。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国土资发〔2010〕155号文件关于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的落实。
  (四)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按照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要在5年内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农村产权交易的基础,这项基础性的工作必须要做,并且要做好。去年,省经管局先后到全省各地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已经拟出了初步方案,待省委、市政府批准。我市南漳县被列入全省整县推进试点县。南漳县要集中精力、大胆探索,选择好一个乡镇,首先在1—2个村开展试点,试点成功后,及时总结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其它县市区都要选择好3个村开展试点。上半年,南漳县要将1—2个村的试点办成功,下半年,要整镇推进。其它县市区要在今年开展3个村的试点工作。
  (五)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一是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监管的水平,实现“三资”监管信息化、网络化、规范化。各地要学习借鉴枣阳市创新的“合同到期红字提醒”、“招投标全程监控”、“农廉网阳光化”、“考核一票否决”的模式。二是加大示范县(市区)创建的力度。坚持“四有、四无、七规范”的标准,强化考评检查,推进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争取到2014年底,全市示范县、示范乡镇的数量占比分别达到40%、50%。三是推进“三资”代理全覆盖。按照襄纪文[2013]34号文件要求,2014年要把村办企业和小组“三资”纳入乡镇代理。四是全面开展村级换届审计。要在村级换届前对所辖村全部开展审计。五是继续开展“三村”产权制度创新试点。以城区为重点,选择有经济实力的村继续试点。对已完成改革的试点村,要跟踪管理,帮助他们按章程规范运作。
  (六)抓好农民负担监管,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一是要认真开展一次专项清理。二是要认真对待和查处上访、信访所反映的问题。三是实行农民负担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四是用好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度。
  同志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经管工作的新征程!今年的1号文件又明确召示农村的改革开放必将进一步深入。我们感到经管系统的春天到来了。每个经管人应当牢记:我们的责任重大:经管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农村的土地管理、“三资”管理、惠农政策及资金管理;我们的职责重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和提高,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推进;我们的工作任重道远:农村产权交易、体制机制创新,农村产权制度创新、土地经营方式创新、农村金融创新。我们倡导:全体经管人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开创经管工作新局面!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