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厅副巡视员吴志宏在2014年全省农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2014-03-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山西省农业厅副巡视员 吴志宏
字体:
打印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全省农经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工作。
一、2013年全省农经工作回顾
2013年,在省农业厅党组正确领导和全省农经干部共同努力下,全省农经管理工作将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转型综改试验行动与日常农经工作有机结合,代省委起草了《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意见》,制定了《2013年山西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体制实施方案》和《关于指导有关市开展农业现代化试点改革任务工作方案》,全年农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进一步加强
1.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在2012年试点基础上,增加潞城市、孝义市、平鲁区三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县,在省强力组织指导和试点县共同努力下,土地确权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基本摸清了农村土地确权的工作规程和技术路线,初步测算出了农村土地确权成本和费用,探索出了需要解决的政策问题及解决办法,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在全省全面开展试点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2.积极引导推动土地有序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要求,进一步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全省选择20个县继续推进土地地流转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为流转双方提供政策咨询、合同签订、鉴证等服务,促进了土地有序流转。晋中市和太原市召开了农村土地流转现场推进会。运城市出台了扶持土地流转的政策性文件。忻州、朔州等地依法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推行规范合同文本,完善流转合同备案,及时妥善调处土地流转中的矛盾纠纷,保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截至2013年年底,全省土地流转面积683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14.2%,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面积达270万亩,占流转面积的39%。
3.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2013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快建立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调解仲裁体系,仲裁机构从普遍设立向规范运行转变。全省选择20个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规范化建设,有12个县列入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县。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有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1654人,仲裁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工作人员509人。仲裁机构共调解仲裁案件909件,其中调解709件,仲裁200件,及时化解了信访疑难案件。农业部经管总站授予省经管站和10个县(市、区)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先进单位。
4.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工作。我省一些市、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或预期收益抵押开始破冰。运城市的新绛县成立农村土地物权服务中心,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服务。运城市盐湖区成立农村产权交易监管委员会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开创全省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先河,得到袁纯清书记和李小鹏省长的高度评价和肯定。太谷县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了农村产权改革的探索。
(二)农村“三资"管理进一步加强
1.继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以村集体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基本实现制度化、信息化、明晰化为目标,在各市申报的基础上,全省选取农村三资管理基础较好的20个县确定为规范化建设示范县。规范化示范县全部实行了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和会计电算化,工作有机构、有场所,各项制度健全,财务公开及时,流程规范,监督到位。
2.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情况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结合“三资"委托代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各市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据统计,截止11月底已完成“三资"清理的村数26878个,占行政村总数95%。清理后全省农村资产总额700亿元,负债总额32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76亿元。通过清理检查,基本澄清了集体家底,全省27649个村建立了资产台账,占总村数的98%,27252个村建立了资源登记簿,占总村数的96%。
3.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工作思路,全省确定11个具备一定经济条件、管理基础扎实的村进行试点。省级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进行了探讨,对太原、阳泉、晋中、长治、大同等市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情况进行了调研,为全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4.依法依规开展农村审计工作。为提高农村审计人员素质,省级组织编写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教材,派专人授课、编制试卷,统一组织考试,对考试合格的颁发农村审计证,加强农村审计持证上岗制度建设。2013年全省对14705个村开展了农村常规审计,占总村数的51%,对6966个村开展了专项审计,占总村数的25%,审计资金252亿元,查出违纪金额1.2亿元,受处分人数113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数20人。通过开展审计和案件的查处,打击了涉农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广大农民和农村集体的利益,树立了农经队伍的形象。
(三)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
1.对涉农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省农业厅下发了《2012年农民负担检查情况和2013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关于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和《关于严厉禁止村级超限额公费订阅报刊的通知》,对涉农收费专项治理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黄河灌区农业用水负担专题调研。长治市针对涉农收费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八个不准"。运城市针对在芮城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关于对芮城县乡镇政府及部分涉农部门违规违纪问题的情况通报》,并建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配合财政部门扎实做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去年与省财政厅联合开展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化检查。各级农经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配合,使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更加规范,襄垣县、平顺县、方山县三个县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一事一议规范管理县。
(四)农民合作社建设进一步加强
截止2013年12月底,我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63380家,比去年增加13184家,总数位居全国前列。
1.开展全省“358”示范社建设行动。去年全省各市开展了以“提升素质、规范运行”为主题的培训活动,培训合作社辅导员、带头人、财会和营销人员2200人次。在加强规范的基础上,对全省335家省级示范社、592家市级示范社和1165家县级示范社进行了授牌命名,组织18名国家级示范社负责人参加了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带头人培训班。全省已创建各级示范社10149个,占全省合作社总数的16.7%。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63个,省级示范社1535个,市级示范社2504个,县级示范社5747个。
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行检查。开展了2009年一2012年度全省三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规范化建设大检查。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省经管局抽调各市农经部门分管合作社的负责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省4个市、8个县、3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行了抽查。检查结果显示,我省绝大多数的示范社运行良好,各项制度健全,会计账目清晰,成员账户记录详细,盈利返还规范。
3.推进农民合作社“农社对接”。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农社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选择太原、运城、长治、朔州、晋中市作为农社对接市。截止2013年5月底,这五个市开展农社对接的合作社有648家,其中联合社1 6家;开设直销店(点)531个,覆盖社区688个,覆盖消费人群265.3万人;开展农社对接合作社配送的产品种类有345类,其中获得各项认证的l42类: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的销售额达到57l69万元,各级财政给予参与农社对接的合作社的扶持资金共300万元。2013年我省还组织农民合作社参加了在上海举办的“山西科普惠农特色优质产品上海展销会"、在河南举办的2013年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118家农民合作社在山西裕吉农产品物流园进行现场签约活动。
(五)家庭农场建设取得新的突破
1.制定了家庭农场认定办法。我省在组织开展全省家庭农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首次出台了《山西省农业厅关于认定家庭农场的暂行意见》,使我省家庭农场在申报、认定、登记、管理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对全省家庭农场统计监测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根据新的标准认定家庭农场8300多个。
2.设计了《山西省家庭农场信息管理系统》。我省在全国首家开发出“山西省家庭农场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为各市、县(市、区)农经主管部门在线进行家庭农场信息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六)农经统计和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强
1.完成农民收入考核任务。农民收入是省政府考核各市“三农"工作的重要指标。2013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l54元,比上年增长12.5%,连续四年增幅超过10%,超额完成了省政府目标任务。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我们将全省目标分解任务到市,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配合国家调查总队分析研判各季度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走势和农民增收中有利和不利因素,建立了农民收入统计分析会商制度和省长约谈制度。
2.完成全年农经统计工作。全面完成了农业部农经统计半年报表、全年预报表及全年报表任务,对全省乡、村农民人均所得进行对比排队,为反映全省各乡、村经济发展水平提供了可贵的基础数据。按照“一村一品"统计结果,筛选出符合条件的831个“一村一品"专业村上报农业部,16个村镇入选全国“一村一品”示范专业村镇。
3.完成农经课题调研任务。农经研究所围绕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重点热点问题,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完成了“土地确权问题研究”和“山西省农民工问题研究”两项重点课题研究,撰写了调研报告和论文19篇。
4.完成农经信息报送工作。各市全年报送农经信息615条,吕梁和长治市分别报送167条和93条,报送数量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二、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全省农经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全省农村工作、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及《中共山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专项小组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按照中央提出的“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总要求和农业部、省农业厅的工作安排部署,牢牢把握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条主线,着力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化平台,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促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着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强化农村社会事务管理,坚持不懈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认真做好农经统计工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和促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
展提供体制保障。
(一)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服务,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
1.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最根本、最重要的任务,是农经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全国“两年扩大试点、三年全面推开"的总体要求,今年我省将在113个县(市、区)、191个乡镇的806个村开展试点工作。今年是扩大试点的第二年,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市要尽快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规划工作进度,落实工作经费,精心部署动员,加强政策宣传,开展技能培训,组织检查指导。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还要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希望各市县农委、农经部门站在维护农村稳定和农民权益的高度,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圆满完成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为明年全面推开奠定扎实基础。
2.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确保农户在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和权益。按照农业部最近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促进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的通知》精神,今年全省的土地流转工作,重点是一要规范,二要有序。规范就是要加强对流转市场的管理和服务。今年再选择20个县(市、区)整体推进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指导、合同鉴证、政策咨询等服务。引导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不能强制推动,严禁下指标、定任务。对于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一方面要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另一方面又要对其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有序就是要鼓励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积极探索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继续探索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
3.扎实推进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规范化建设。在前两年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再确定20个县(市、区)作为整体推进县。各地要加强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和仲裁员队伍培训,切实改善调解仲裁工作条件和手段,确保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法定机构受理、有专业人员审理、有固定地点办理,做到及时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力争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去年有个别市对农民上访案件查处重视不够,不按时查处或查处后不及时反馈给当事人,造成多次重复上访。今年,我们要强化对上访案件的查处力度和考核力度,特别是上访到国家的案件,必须按时上报查处结果。
(二)开展家庭农场认定登记管理,扶持和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山西省家庭农场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全省家庭农场经营情况统计监测,建立我省家庭农场名录。今年力争出台《关于培育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省示范性家庭农场标准》,开展全省示范性家庭农场评选工作,对示范性家庭农场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以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为抓手,积极促进农民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1.继续开展全省“358”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对各种类型合作社的指导,将符合条件的各类农民合作社纳入示范社评选范围。建设300家省级示范社、500家市级示范社、800家县级示范社。做好国家级示范社的申报工作。各级要严格按照省、市、县三级示范社的标准建设示范社。今年力争出台《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管理的意见》,按照“信息公开、三级管理、淘汰落后、择优扶持’’的原则,规范示范社的管理工作,对不合格的各级示范社实行淘汰。
2.鼓励合作社之间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联合。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股份合作、信用合作等多类型的合作经济,鼓励合作社通过合作和联合发展跨区域、跨产业的联合社。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可以是相同产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也可以是相关产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各级农经部门要为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创造机会,搭建桥梁,促进合作社的联合壮大。
3.鼓励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一直是个制约合作社发展的瓶颈,要充分运用国家政策,鼓励农民合作社在本社内开展信用合作,严格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开展内部信用合作。
4.进一步提高合作社自身实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各地要积极帮助合作社增加社员人数,引导农民加入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指导合作社在成员人数增加后及时到工商部门变更登记。支持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帮助合作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财会人员,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1.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研究改革中有关资产量化、成员资格界定、股权设置与管理、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和治理结构、产权交易等重大问题。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验交流,指导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和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要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构和“三资”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展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
2.继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在前两年“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新确定20个县作为“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县,提升农村“三资”管理水平。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落实民主理财,完善财务公开,规范民主评议,强化民主监督。加强全省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台账管理,规范集体资产和资源承包租赁经济合同的签订,健全经济合同备案制度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依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
3.扎实开展村干部离任审计。今年是我省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年,各地要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和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依法认真地做好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干部任期内工作业绩,准确界定其经济责任,及时向群众公布审计结果,为全省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打好基础。
(五)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确保减负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1.继续落实农民负担各项监管制度。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绝不能因为农业税取消而产生麻痹思想,绝不能因为农民收入增加和农民负担水平下降而放松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部门负责制,提升贯彻落实减负惠农政策的能力。明确部门职责,落实部门一把手责任,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和强农惠农的工作做好做实。
2.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检查治理。各市要进一步加强涉农收费的规范管理,重点围绕农民反映突出的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机服务、生猪屠宰、农业用水等领域乱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等领域乱收费的监管;继续整治加重村级组织负担问题,重点治理以建设公益事业、提供服务、达标升级、要求赞助、报刊订阅等名义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摊派问题;推动农民负担监管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防止乱收费在新的领域滋生蔓延。
3.完善和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严格执行《山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关于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的意见》,强化筹资筹劳方案审核,严格执行以资代劳标准,控制以资代劳规模。不得把“一事一议”作为固定项目向农民筹资筹劳。按照农业部要求开展一事一议信息化建设和一事一议专项审计,对农业部确定的3个一事一议规范管理县实行动态监测。积极与财政部门配合,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化运作。
(六)提升农经统计服务能力,加强农经工作调查研究和信息报送
1.提高农经统计数据质量。农经统计数据取得过程长、难度大。要加强对农经统计人员的培训,提升农经统计人员的素质。村级在原始数据积累、县乡两级在数据汇总审核上更需要注意层层把关、审核、监管。重要的统计指标要把握好总量的趋势,不能出现不符实际、不符逻辑的错误。敏感统计指标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影响,加强比较和分析测算。常用指标要把握好历史和延续性。对报表质量差的地方要进行全省通报。
2、强化统计数据的分析应用。围绕农民收入翻番目标,加大对农民增收因素预测、统计、分析的力度和深度。此外,还要对家庭农场、农村土地流转、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特别是要对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调研分析,为省委、省政府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3.加强农经调研和信息报送。围绕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热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各市要及时上报农经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和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同志们,今年农经管理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迫,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扎实工作,继续加强农经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农经队伍素质,不断开创农经工作新局面,为全省转型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