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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厅厅长戴贵洲同志在全省农民负担省级检查动员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5-08-02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湖北省农业厅厅长 戴贵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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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通报今年上半年有关工作进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强化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新时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强农惠农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过去重点“治重”、“治乱”转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维护农民权益的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时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2006年,又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2012年,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可以说,隔5~6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会发布新的指导意见,2012年的指导意见分析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新的工作重点,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深化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认识,绝不能因为农业税的取消而思想麻痹,绝不能因为农民收入增加和农民负担水平下降而工作松懈,要继续保持减轻农民负担的高压态势,以新的思路和举措坚持不懈地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该意见要求,“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婚姻登记、生猪屠宰等领域乱收费的重点监督,深入开展行业专项检查,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这几个领域也是我省当前应引起警惕的几大涉农乱收费领域。
  今年2月份,农业部、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文通报了吉林、江西、甘肃三省农民负担检查情况,要求“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民用电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推动解决行业性农民负担问题”。5月份,这5个部委办发布了2015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落实减负工作的领导和部门责任,坚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落实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完善减负工作考核制度”。希望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深刻理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择不扣地把这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二、拉高标尺,自加压力,认真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上半年,《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的通知》印发后,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认真整改,有效防止了农民负担问题反弹,取得了一些成效。一是进行了减负工作全方位的县级自查。目前,共有83个涉农县(市、区)开展了自查,对所辖925个乡镇(街、办)进行检查,涉及7436个行政村,8.7万个农户。从孔平同志刚才通报的情况看,大部分县(市、区)是按要求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全省查处4708个村报刊订阅超标,涉及金额479.12万元;3438个村招待费超规定,涉及金额17688.06万元;农业保险问题35个,涉及金额105.6万元;查处惠农资金问题114个, 涉及金额433.66万元;查处乱收费153个,涉及金额709.58万元,查处部门摊派190个,涉及金额995.7万元,查处集体三资问题113个,涉及金额1152.48万元,查处侵害农民权益问题74个,涉及金额253.84万元。有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问题,各级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二是进行了严肃认真的市州督查。目前,已有17个市州提交了督查报告,并对所辖县市区进行了排名,有的市州还对市直部门进行了排名,如鄂州市公安局、财产保险公司、电力公司排名靠后,天门市水产局、工商局、教育局排名靠后,十堰市住建委、质监局、电力公司排名靠后,神农架林区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水利电力局、供电公司排名靠后,宜昌市司法局、文化局、公安局排名靠后,襄阳市卫计委、供电公司、城建委排名靠后。三是开展了涉农部门的系统检查。按照通知要求,相关部门都制定了实施方案,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检查指导,督促下级部门加大整改落实力度。
  但是从县级自查和市州督查情况看,各地工作也很不平衡。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的工作布置后,一些县市区政府的自查报告迟迟不上报,多次催促才勉强上报,有的报告质量不高,查找问题遮遮掩掩,整改措施拖拖拉拉,特别是一些地方抱着“多报成绩、少报问题”的心态,在工作安排上不重视,时间安排滞后,对严重问题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就是在这样一种工作状态下,自查和督查反映的农民负担问题也十分严峻,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部门高度重视。可以用六个“依然”来概括:一是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资摊派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水电路项目,还继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摊派资金。二是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截留、乱收、抵扣费用问题依然不断出现。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来信来访占整个信访量的60%以上。三是部分行业和部门向农民乱收费问题依然屡禁不止。计划生育、农民建房、义务教育、结婚登记、农村殡葬、农机服务等领域向农民多收乱罚的问题时有发生。有些地方的乱收费问题触目惊心,有一个县级开发区派出所收取村级治安联防费共计达13万元,中小学代收学生保险费有的地方很普遍;一个县教育部门还在全县农村中小学摊派各类资料、书刊,远远超出了“一教一辅”的规定。四是多数地方的村级组织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负担依然呈加重态势。一些地方以建设公益事业、报刊订阅、要求赞助、提供培训服务等名义向村级组织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摊派收费,有的地方因此形成新的村级债务。五是一些地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依然不规范。当前的主要问题在于一事一议项目立项不严肃,议事不充分,审批程序不严格,部分地方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不履行减负监管复审,或先财政奖补再补审批程序,有的地方以新农村建设名义,大额度向农民筹资筹劳。六是村级组织零招待规定和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依然执行不到位。从检查情况看,相当一部分村都突破了村级组织零招待费规定和公费订阅报刊人均1元的标准。
  当前,正值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确保取得实效。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就是一个具体体现,要抓出成效。国务院农民负担联席会议已经确定把我省纳入今年的检查范围,我们要本着对政府负责、让人民满意的精神,自我加压、高质量做好这项工作。要以“三严三实”为重要标准抓好问题查摆,以“三严三实”为重要导向抓好整改落实,把“三严三实”的要求作为一把尺子量到底,把思想武装、问题导向、严字当头、以上率先贯穿始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宣传引导,实实在在抓好行业性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三、加强领导,狠抓整改,不断提高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管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5年全省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既是我们正常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也是迎接国务院农民负担联席会议对我省减负工作检查的要求。我们要站在建设“五个湖北”的高度,组织并抓好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工作。我们将有关执法大检查的情况向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监察厅、省委财经办(农办)分别进行了汇报,得到各级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近期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和工作专班,积极进行部门自查,加强督促整改,强化工作考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对市州县农民负担执法情况开展抽查。成立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专班,省委财经办(农办)、省财政厅、审计厅、物价局、农业厅分别带领一个检查组对有关市、州、县自查和督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这次抽查的县市结合三个方面的考量确定:一是地市上报的自查排序相对靠后,二是自查材料不全不实,三是平时负担问题的上访情况相对集中。这次抽查的重点是五个方面:一是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执行情况,三是村内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政策执行情况,四是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专项治理情况,五是涉农部门和基层组织乱收费治理情况。为了提高检查的质量水平,除带队的相关部门和领导外,我们从地市减负工作部门抽调了7名业务骨干加强检查力量,会后还要组织一下检查培训。这次抽查的时间安排作了调整,根据《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的通知》安排,8月份省级开展农民负担抽查。考虑到全省车改因素,省级检查延展到9月20日结束。
  (三)行业系统要积极开展抽查和问题整改。省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人社厅、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等部门也要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对本系统本行业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大家要按照时间节点尽快将抽查情况反馈到减负部门,便于我们汇总全省农民负担检查情况上报省政府。
  (四)坚持问题导向。本次检查既要善于发现、总结各地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也要善于查找减负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既要检查各级地方政府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情况,也要检查各级部门执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情况,既要检查农民负担中存在的问题,也要重视农民权益维护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抓好督促整改,对问题集中的地方要进行综合整治,要特别防止大面积、倾向性违反农民负担政策的事件发生。
  (五)落实主体责任。《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责任制,建立健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再次明确了地方领导负总责的制度和部门责任制。希望相关部门抓住此次契机,下大力气督查整改,彻底扭转一些基层部门乱收费乱作为的不良倾向。今年我省对“一票否决”考核事项进行了清理整顿,我们向省委政策研究室报告了有关情况,省委政策研究室明确表态,中央设立的“一票否决”事项继续执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事项坚持执行。今年我们将结合检查情况,对问题集中、影响面大、整改乏力的地方和部门实行“笼子管理”,进行重点治理。国务院农民负担联席会议检查组发现问题以后,我们还要进行追责,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