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德市实行信访代办制度 提升“最多反映一次”治理方式(乡村治理动态2020年第13期)
浙江省建德市实行信访代办制度
提升“最多反映一次”治理方式
农村信访源头治理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2019年,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出台《“最多反映一次”代办服务制度实施意见 》,从农村信访源头治理入手,突出党建引领,以人为本、探索创新,全面开展信访代办服务,巩固提升“最多反映一次”治理方式,坚持群众意愿在一线反映、矛盾问题在一线化解、乡村治理在一线升级,实现“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村”。2019年,全市代办信访事项10768件,其中满意10418件,满意率96.75%;解决10381件,解决率96.41%。通过实行信访代办制度,全市信访呈现出“四降一升”的良好态势:2019年进京、赴省、去杭、来市访量同比分别下降28.26%、9.6%、34%、18%,本地化解率提升5.5个百分点;同时,全市县级走访人次占四级走访总量83.18%,有效扭转了信访走访总量结构“倒金字塔”问题。
一、专人受理,做信访代办的“业务员”,让群众“顺心”
坚持选好信访代办员,建立以村(社区)“两委”及网格员为主力的“业务员”队伍,拓宽群众反映的渠道。一是专窗受理。村(社区)“两委”、乡镇(街道)干部“坐班”信访代办服务窗口,受理群众来访、来电提出的信访代办申请,并负责登记。二是上门受理。村(社区)网格员通过日常走访,主动沟通、主动发现、主动代办,及时将群众反映的信访代办事项进行收集登记。网格员作为代办的基层队伍,在信访代办收集、理顺群众情绪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在线受理。依托网格群聊、公众号(“信访代办直通车”专栏)、邮箱等网络载体,即时受理信访代办事项。
二、分类办理,做信访代办的“协调员”,让群众“放心”
坚持限时办结,建立以“村为基础、镇为支撑、市为统筹”的三级联动机制,各级代办员主动担当信访代办的“协调员”,用代办服务的“加速度”赢得群众的“满意度”。一是村(社区)级:代办受理后,对于简易事项,遵循“马上办”的原则,当日答复处理;对于一般事项,村(社区)代办员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处理;需提交村(社区)“两委”研判处置的,一周内进行答复处理。二是乡镇(街道)级:村(社区)代办员向乡镇(街道)职能科室提交的一般事项,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处理;需提交责任领导研判处置的,第二周答复处理。三是市级:乡镇(街道)代办员向相关部门反映办理或通过市长热线电话反映(由信访局交办)的一般事项,相关部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处理;复杂事项由相关部门领导研判后两周内答复。同时,强化部门联动,坚持信访代办与“信访超市”相结合,依托各部门进驻信访局联合接访的大平台,由市级各部门代办员根据职责分工直接认领代办事项,有效减少流转环节。
三、全程跟踪,做信访代办的“监理员”,让群众“安心”
坚持事中监督,代办员监督信访代办流转全过程,当好沟通和反馈的“监理员”角色。一是动态沟通。做到既要及时向群众反馈办理情况,也要代表群众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动态反映群众的意愿,保障代办服务高质量运转。二是及时反映。各级代办员及时发现信访代办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向机关单位或信访局提出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此项服务。三是定期研判。各级代办长定期牵头代办工作会商研判,村(社区)结合例会每周开展一次会商研判,乡镇(街道)和市级部门每两周开展一次会商研判。
四、反馈评价,做信访代办的“检验员”,让群众“舒心”
坚持首问负责制,在信访代办服务结束后,由第一级代办员将答复意见向当事人反馈,并移交代办过程的材料,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沟通工作。各级“检验员”,既要接受来自内部的“自检”,又要接受群众的“他检”,还要接受“清廉建德”的“智监”。一是内部评价。各级代办员,要对流转代办的部门、科室进行评价,完善信访代办服务机制,以提高工作成效。二是外部评价。各级代办员也要接受群众的评价,就代办员的工作态度、办理效率、处理结果的满意度进行评价,以提升代办服务的质量。三是智慧监管。打造“最多反映一次”线上服务平台,构建“最多反映一次”线上审批程序,强化监管力度、整合平台资源、实现数据共享,并将“最多反映一次”代办服务纳入“清廉建德”网上平台,实现“最多反映一次”智慧监管和代办事项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管理。
五、合理公开,做信访代办的“宣传员”,让群众“定心”
坚持用清白换明白,每周反馈公示信访代办答复意见单(不包括举报投诉他人等事项),切实发挥公众参与和监督作用。一是明白墙。在信访代办服务窗口设置“明白墙”,代办员主动公开代办的过程和结果,用各级代办员做事的“清白”换取群众的“明白”。二是倒逼法。“明白墙”的设置,不仅有效倒逼各级信访代办员合理合规高效服务,更有力宣传了信访代办服务。三是问责制。按照“每周一督查,每月一通报”的要求,通过明查暗访直接与信访人联系,对代办事项落实情况和满意度评价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对代办事项落实不力、代办服务不满意的进行督办问责。
六、完善配套,做信访代办的“保障员”,让群众“遂心”
坚持初信初访,各级代办员做好信访代办服务的“保障员”。一是完善管理。将信访代办服务纳入全市综合考核,压实各级代办员的责任;同时开展典型信访代办案例培训,提升基层队伍代办能力。二是丰富配套。在做好“一杆秤”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开设“微心驿站”等调解、援助组织网点,吸纳更多党员、志愿者、村组(楼道)长充实服务队伍。三是明晰清单。梳理信访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代办流程、人员、时间,让服务群众有单可查。
下一步,建德市将以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为引领,深入实施“最多反映一次”信访代办制度,进一步培养一支信访代办员队伍、解决一些信访代办难题、营造一个信访代办氛围、总结一批信访代办经验,不断夯实信访代办服务机制,更加有效地将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推动乡村治理迭代升级。

